散文怎樣用詞造句——老舍
我們今天的散文多數是用白話寫的。按說,這就不應當有多少困難。可是,我們差不多天天可以看到很不好的散文。這說明了散文雖然是用白話寫的,到底還有困難。現在,我願就我自己寫散文的經驗,提出幾點意見,也許對還沒能把散文寫好的人們有些幫助。
◆散文是用加工過的語言組織成篇的
我們先說為什麼要用加工過的語言。散文雖然是用白話寫的,可並不與我們日常說話相同。我們每天要說許多的話。假若一天裡我們的每一句話都有過準備,想好了再說,恐怕到不了晚上,我們就已經疲乏不堪了。事實上,我們平常的話語多半是順口搭音說出的,並不字字推敲,語語斟酌。假若暗中有人用錄音機把我們一日之間的話語都記錄下來,然後播放給我們聽,我們必定會驚異自己是多麼不會講話的人。聽吧:這一句只說了半句,那一句根本沒說明白;這一句重複了兩回,那一句用錯了三個字;還有,說著說著沒有了聲音,原來是我們只端了肩膀,或吐了吐舌頭。
想想看,要是寫散文完全和我們平常說話一個樣,行嗎?一定不行。寫在紙上的白話必須加工細製,把我們平常說話的那些毛病去掉。我們要注意。
◆散文中的每個字都要用得適當
在我們平日說話的時候,因為沒有什麼準備,我們往往用錯了字。寫散文,應當字字都須想過,不能「大筆一揮」,隨它去吧。散文中的用字必求適當。所謂適當者,就是順著思路與語氣,該俗就俗,該文就文,該土就土,該野就野。要記住:字是死的,散文是活的,都看我們怎麼去選擇運用。字的本身沒有高低好壞之分,全憑我們怎給它找個最適當的地方,使它發生最大的效用。就拿「澄清」來說吧,我看見過這麼一句:「太陽探出頭來,霧慢慢給澄清了。」「澄清」本身原無過錯,可是用在這裡就出了岔子。霧會由濃而薄,由聚而散,可不會澄清。我猜:寫這句話的人可能是未加思索,隨便抓到「澄清」就用上去,也可能是心中早就喜愛「澄清」,遇機會便非用上不可。前者是犯了馬虎的毛病,後者是犯了溺愛的毛病;二者都不對。
一句中不單重要的字要斟酌,就是次要的字也要費心想一想,甚至於用一個符號也要留神。寫散文是件勞苦的事,信口開河必定失敗。
◆選擇字與詞是為了造好句子
可是,有了適當的字,未必就有好句子。一句話本身須是一個完整的單位;同時,它必須與上下鄰句發生相成相助的關係。有了這兩重關係,造句的困難就不僅僅是精選好字所能克服的了。你看,就拿:「為了便於統制,就又奴役了知識分子。」這一句來說吧,它所用的字都不錯啊,可不能算是好句子——它的本身不完整,不能獨立地自成一單位。到底是「誰」為了便於統制,「誰」又奴役了知識分子啊?作者既沒交代清楚,我們就須去猜測,散文可就變成謎語了!
句子必須完整,完整的句子才能使人明白說的是什麼。句子要簡單,可是因為力求簡單而使它有頭無尾,或有尾無頭,也行不通。簡而整才是好句子。
造句和插花兒似的,單獨的一句雖好,可是若與鄰句配合不好,還是不會美滿;我們把幾朵花插入瓶中,不是要擺弄半天,才能滿意麼?上句不接下句是個大毛病。因此,我們不要為得到了一句好句子,便拍案叫絕,自居為才子。假若這一好句並不能和上下句做好鄰居,它也許發生很壞的效果。我們寫作的時候雖然是寫完一句再寫一句,可不妨在下筆之前,想出一整段兒來。胸有成竹必定比東一筆西一筆亂畫好得多。即使這麼做了,等到一段寫完之後,我們還須再加工,把每句都再仔細看一遍,看看每句是不是都足以幫助說明這一段所要傳達的思想與事實,看看在情調上是不是一致,好教這全段有一定的氣氛。不管句子怎麼好,只要它在全段中不發生作用,就是廢話,必須狠心刪去。肯刪改自己的文字的必有出息。
長句子容易出毛病,把一句長的分為兩三句短的,也許是個好辦法。長句即使不出毛病,也有把筆力弄弱的危險,我們須多留神。還有,句子本無須拖長,但作者不知語言之美,或醉心歐化的文法,硬把它寫得長長的,好像不寫長句,便不足以表現文才似的。這是個錯誤。一個作家必須會運用他的本國的語言,而且會從語言中創造出精美的散文來。假若我們把下邊的這長句:「不只是掠奪了人民的財富,一種物質上的掠奪;此外,更還掠奪了人民的精神上的食糧。」改為:「不只掠奪了人民的物質財富,而且搶奪了人民的精神食糧。」一定不會教原文吃了虧。
散文怎樣安排段落——老舍
一篇文字的分段不是偶然的。一段是思想的或事實的一個自然的段落,少說點就不夠,多說點就累贅。一句可作一段,五十句也可作一段,句子可多可少,全看應否告一段落。寫到某處,我們會覺得已經說明了一個道理或一件事實,而且下面要改說別的了,我們就在此停住,作為一段。假若我們的思路有條有理,我們必會這麼適可而止地、自自然然地分段。反之,假若我們心中糊里糊塗,分段就不大容易,而拉不斷扯不斷,不能清楚分段的文章,必是糊塗文章。有適當的分段,文章才能清楚地有了起承轉合。有適當的分段,文章才能眉目清楚,雖沒有逐段加上小標題,而讀者卻彷彿看見了小標題似的。有適當的分段,讀者才能到地方喘一口氣,去消化這一段的含韞。近來,寫文章的一個通病,就是到地方不願分段,而迷迷糊糊地寫下去。於是,讀者就因喘不過氣來,失去線索,感到煩悶,不再往下念。
寫完了一段,或幾段,自己朗讀一遍,是最有用的辦法。當我們在白紙上畫黑道兒的時候,我們只顧用心選擇了字眼,用心造句;我們的心好像全放在了紙上。及至自己朗讀剛寫好的文字的時候,我們才能發現:
紙上的文字只盡了述說的責任,而沒顧到文字的聲音之美與形象之美。字是用對了,但是也許不大好聽;句子造完整了,但是也許太短或太長,唸起來不順嘴。字句的聲音很悅耳了,但也許沒有寫出具體的形象,使讀者不能立刻抓到我們所描寫的東西。這些缺點是非用耳朵聽過,不能發現的。
不必要的新名詞與修辭不單沒有幫助我們使形象突出,反倒給形象罩上了一層煙霧。經過朗讀,我們必會把不必要的形容詞與虛字刪去許多,因而使文字挺脫結實起來。「然而」、「所以」、「徘徊」、「漣漪」,這類的字會因受到我們的耳朵的抗議而被刪去——我們的耳朵比眼睛更不客氣些。耳朵聽到了我們的文字,會立刻告訴我們:這個字不現成,請再想想吧。這樣,我們就會把文字逐漸改得更現成一些。文字現成,文章就顯著清淺活潑,使讀者感到舒服,不知不覺地受了感化。
一段中的句子要有變化,不許一邊倒,老用一種結構。這在寫的時候,也許不大看得出來;趕到一朗讀,這個缺點即被發現。比如:「他是個做小生意的。他的眼睛很大。他的嘴很小。他不十分體面。」讀起來便不起勁,因為句子的結構是一順邊兒,沒有變化。假若我們把它們改成:「他是個做小生意的。大眼睛,小嘴,他不十分體面。」便顯出變化生動來了。同樣的,一句之中,我們往往不經心地犯了用字重複的毛病,也能在朗讀時發現,設法矯正。例如:「他本是本地的人。」此語是講得通的,可是兩個「本」字究竟有點彆扭,一定不如「他原是本地的人」那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