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書到碑記,清代廉吏的治績與遺風】
以《于清端公政書》為底本
參考《于山奏牘》版本進行校勘和補遺
仕途中的各類文牘、奏疏、詩詞、傳記及碑記等重要文獻
一部更為完整和準確的于成龍著作全集
【內容與結構】
本書收錄了于成龍在兩江、黃州等地的重要政務文書、奏疏以及詩詞創作。卷六和卷七主要包括了他在兩江總督任內的各類奏疏及指令文書,這些內容詳細記錄了他在地方治理中所採取的具體措施,反映了清初政治運作的細節,以及當時社會經濟結構的諸多特徵。卷八則收錄了于成龍的詩詞作品,包括五言古詩、七言古詩、律詩和絕句等多種體裁,展現其文學才華和對人生、時局的思考。這些詩詞不僅反映了他的個人情感,也蘊含著他對清廉治國、為民服務的體悟。此外,卷八還收錄了若干篇重要的序跋和碑記,這些文字提供了他在不同時期、不同職位上的心路歷程和政見主張。
【政治與社會思想】
本書詳細記錄了于成龍在治理兩江地區時的施政方略和社會影響。他強調以法治國、以德治民,透過嚴格的行政命令和地方治理條約,打擊各種弊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例如,在治理兩江地區時,他針對漕運弊端、地方官吏腐敗等問題提出了具體的整治措施,並多次上疏請求朝廷寬減稅賦,以減輕民眾負擔。此外,書中記錄的各類檄文和訓諭更展現了他作為地方官員的施政和對地方治理的理解。
【個人情感與政治理想】
本書的詩詞作品涵蓋了于成龍在不同時期、不同地點的生活經歷和政治見解,充滿了對時局的關注與對百姓疾苦的同情。例如,他的五言古詩和七言律詩往往借助自然景物抒發內心的感懷,同時也寄託了他對國家安定和人民幸福的殷切期望。詩中所表達的憂國憂民之情,以及他對清廉正直的執著追求,無不展現了他作為一名廉吏的高尚品格。
【傳記與碑記】
附錄部分收錄了多篇關於于成龍的傳記與碑記,這些文獻記載了他在不同行政區域的仕途經歷以及其去世後後人對他的紀念活動。這些傳記與碑記對於研究于成龍的生平及其在清初歷史中的地位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特別是碑記中的文字,往往由當時著名的文人或政要所撰寫,這些文字不僅具備高度的文學價值,也提供了對于成龍人格魅力與歷史評價的真實紀錄。
本書特色:本書為《于成龍集》下冊,是清代廉吏于成龍存世詩文的集成。內容涵蓋其在兩江、黃州等地的政務文書、詩詞創作、傳記資料,以及相關碑記和族譜家訓等,詳細記錄了于成龍的施政理念、廉政實踐和文學才華,尤其是他在地方治理中的具體措施和社會影響。本書為研究清初歷史提供了史料,亦為了解于成龍思想提供了文本依據。
作者簡介:
李志安,專職編者。
閻鳳梧,專職編者。
章節試閱
于清端公政書 卷六
兩江書
優陞謝恩疏
康熙二十一年二月初六日,准吏部諮開文:「選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吏科抄出。本部題前事,內開:『該臣等查得,于成龍係見任直隸巡撫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江南、江西原設總督一員管理,今將于成龍照例陞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江南、江西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操江,仍帶紀錄三次於新任。』康熙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奉旨:『于成龍清廉素著,著優加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江南、江西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操江,寫勅與他,餘依議。欽此。』」欽遵,抄出到部送司,相應行諮案呈到部,移諮到臣。准此。
竊臣寒微謭劣,猥蒙皇上知遇,授以直隸巡撫。蒞任一年有餘,愧無寸長足錄。皇上不以臣庸鄙溺職,復授以江南總督鉅任。臣方慮智力短淺,時凜覆餗之懼。乃又荷殊恩,令臣兼理江西督務,撫心自問,臣有何能而當此兩江之重寄耶!今邀皇上不次優典,加臣以兵部尚書職銜,臣驚聞成命,不覺汗流浹背。雖皇上之寵眷日隆,而微臣之愧悚日甚。惟有益加黽勉,竭盡駑駘,仰報高厚於萬一耳。除臣虔設香案,望闕叩頭外,臣謹具本恭謝。
請暫停江蘇舉劾疏
竊照文職官員定例二年舉劾,所以澄敘官方,鼓舞人材,甚盛典也。然必舉果循良,則舉者知榮,而未舉者知勵;亦必劾果貪墨,則劾者知悔,而未劾者知畏。將舉不虛舉,劾不虛劾,而朝廷勸懲之典以立。今康熙二十一年又值二年屆期,安徽所屬,臣已恪遵成憲,採訪得實,照例舉行在案。至於江蘇一帶大小屬員,臣虛衷體訪,亦廉得其概。然有立身在名節之際,而行事未必盡孚於民隱;有行已在清濁之間,而舉動未必盡攖乎民怒。蓋賢非循卓之尤,貪非汙墨之甚,恐舉之劾之,不足以為未舉未劾者愧勵,安敢率為入告?臣請今次舉劾,似宜暫停。官之賢者,臣獎進誘掖,徐觀厥成,果其清操自矢,初終不易,臣自特疏題薦。官之不盡賢者,臣仰體皇上寬大之仁,提命教誡,以期自新。萬一怙惡不悛,臣亦不時糾參,不敢稍為姑容。庶激勸不爽,而於澄敘官方,鼓舞人材,或少有裨益矣。
請豁民欠漕項疏
臣猥以菲材,荷蒙皇上特簡,總制兩江。當蒞任之初,披閱臣署案牘,恭誦康熙二十年十二月二十日恩詔,內開:「康熙十七年以前民欠錢糧、稅銀及帶徵錢糧,該督、撫查明保題,到日豁免。欽此。」臣伏讀之頃,不勝感誦皇上加惠元元之至意,即古之湯、文無以過也。雖經署督臣徐國相謄黃頒行,(苐)〔第〕恐不肖官役仍敢違悖朦徵,臣隨大書告示,分檄各司道通行曉諭,並諮移江、安二撫臣會核民欠冊結,具疏請蠲去後,乃於康熙二十一年六月十一日總漕臣邵甘准戶部諮:「為察核通庫等事。康熙十七年以前未完漕項錢糧一案,查詔款內開:『所關河漕一應情罪,俱不赦免。』相應仍諮總漕將此項錢糧速行徵完,如有不完,將經管各官題參」等因。是部覆綦嚴追呼之令,又將遍告閭左。
臣痌瘝在抱,輾轉思維,竊謂恩詔內「河漕情罪,俱不在赦免」者,似指有悮河道漕運情罪處分文武臣而言,原未云民欠漕項錢糧亦不赦免也。且備查康熙十年欽奉恩詔,豁免康熙六年以前民欠,而江南省漕項錢糧實在已奉豁免數內。又康熙十八年欽奉上諭,停徵康熙九年以前民欠,並康熙十八年奉旨豁免康熙十二年以前民欠,凡漕項銀米莫不開入民欠內一例蠲停。今康熙二十年欽奉恩詔,豁免康熙十七年以前民欠及帶徵錢糧,天語相同,並未指出「漕項錢糧不准豁免」字樣。是皇恩浩蕩,誠如天地覆載,無不包容。而部臣拘於另條「河漕情罪,俱不赦免」之詔款,復令追徵。臣思畎畝小民,任土作貢,按畝輸將,辦折者曰條銀,辦本者曰倉米,總皆出於地丁一條編徵,從未另有一辦漕之田畝。以故,窮簷蔀屋凡有逋欠者,一聞恩豁,莫不舉手加額,載道歡呼,如釋重負。不謂詔下數月之後,又有漕項不准赦免之行,復將則壤計丁,分別追比。竊恐小民愚昧,未易諳此規條,保無有不肖官胥乘機弊混,竟將起存之民欠亦藉稱漕項朦徵紛擾,大負我皇上蠲恤之深仁者乎?江南賦稅甲於天下,自兵興而後,轉輸邊餉、撥協軍供,不下二三千萬之多。今遺此舊項欠籍,通盤合計,不過尾數,即有漕項之名,又多係折色減存,實非運北漕糈可比。是催徵徒詘於民力,蠲免無損於天庾。矧當四海昇平,亟應休養財賦之源,上培國本。伏祈我皇上垂鑒東南民力凋敝已深,特沛恩綸,一體蠲豁,俾億萬窮黎仰沐堯天舜日,歡聲雷動,歌誦聖德於億萬年勿替矣。除一面查取民欠細數冊結,候旨遵行外,臣謹會同總漕督臣邵甘、江寧撫臣餘國柱、安徽撫臣徐國相合詞具題。
于清端公政書 卷六
兩江書
優陞謝恩疏
康熙二十一年二月初六日,准吏部諮開文:「選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吏科抄出。本部題前事,內開:『該臣等查得,于成龍係見任直隸巡撫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江南、江西原設總督一員管理,今將于成龍照例陞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江南、江西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操江,仍帶紀錄三次於新任。』康熙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奉旨:『于成龍清廉素著,著優加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江南、江西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操江,寫勅與他,餘依議。欽此。』」欽遵,抄出到部送司,...
目錄
于清端公政書 卷六
兩江書
于清端公政書 卷七
兩江書
于清端公政書 卷八
吟詠書
附 古文
于清端公政書 外集
于清端公傳
于清端公傳
補遺
于清端公政書 續集
羅城創建于清端公專祠錄序
于清端公政書 補集
初蒞廣西柳州府羅城縣自記
聞內艱訃告歸上張撫臺
附錄
于先生傳康熙乙丑四月
于成龍列傳
于成龍傳
于成龍宦績
于成龍為政輯評
于先生集
總刻《于北溟先生文集》序
于成龍祠祀田記
于清端公讀書樓記
重修安國寺碑記
重修安國寺記
重修安國寺記
於氏譜系
於氏族規
先清端公家訓
于清端公政書 卷六
兩江書
于清端公政書 卷七
兩江書
于清端公政書 卷八
吟詠書
附 古文
于清端公政書 外集
于清端公傳
于清端公傳
補遺
于清端公政書 續集
羅城創建于清端公專祠錄序
于清端公政書 補集
初蒞廣西柳州府羅城縣自記
聞內艱訃告歸上張撫臺
附錄
于先生傳康熙乙丑四月
于成龍列傳
于成龍傳
于成龍宦績
于成龍為政輯評
于先生集
總刻《于北溟先生文集》序
于成龍祠祀田記
于清端公讀書樓記
重修安國寺碑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