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2022年,正是臺灣推行公共藝術政策的第30年。公共藝術已不僅是設置實體作品,更透過參與創作及各類型計畫、活動,成為在日常生活脈絡中潤物無聲地促進多元互動、凝聚公共意識、催化社會溝通的重要公共平台。也是在這一年,各界對公共藝術制度及辦理現況的建議及質疑紛至沓來。文化部在嚴謹面對並積極研擬改革策略的同時,仍請肯定在公共藝術實務現場努力不懈的藝術團隊、專家學者和公私部門及其成果。
近年來,面對日益多變且發展快速的社會文化與公共議題,不僅公有建築物與重大公共工程類型愈發多樣,在空間機能上也愈加強調功能複合與社群共融精神。反映在公共藝術上,規劃執行目標已從提升整體美學環境,更聚焦至在地與周邊民眾、社區和社群;透過公共藝術的創作實踐過程和融入公共場域,創造更多元的交流對話,孕育更細緻深刻的社會共識與關係連結。藉由參與創作的過程,公共藝術在我們的日常生活脈絡中串連起社群交流、地方產業、歷史人文和生態環境,已然成為在潤物無聲中促進多元互動、凝聚公共意識、催化社會溝通的重要公共資源與平台。
公共藝術政策推動至今,雖然持續順應整體環境趨勢調整法令及相關制度,但作為臺灣執行最久且持續推動的公共政策,無可避免地在實務過程中衍生問題。文化部已持續透過各方諮詢會議,嚴謹檢討、廣納建言,將從分級與簡化公共藝術辦理流程、回歸採購專案管理制度、遏止專案管理廠商越權、強制揭露資訊、明確規範迴避機制、增列免辦事由、強化管理維護責任、廣納各領域專家人才、深化人才培育、建立專業輔導機制等10大面向,推動《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歷年來最大規模修法與實務層面的改革。
《文化部公共藝術年鑑》自1998年起,詳實記錄了全臺公共藝術設置案的辦理成果,並透過統計數據圖表公開透明地呈現執行情況,為反思臺灣公共藝術革新再造的重要依據。感謝30年來每一位為臺灣公共藝術傾注心力的參與者,和各界的懇切指導。我們將更謹慎完善公共藝術辦理流程與規範,為臺灣當代藝術和整體文化環境的蓬勃煥發持續努力,期盼臺灣公共藝術能以嶄新面貌邁向下一個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