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或物怪是『非常』(unnormal, unusual)的存在,反映人對未知或不熟悉世界的理解與想像。」--杜正勝
「物怪」是什麼?物怪這一神祕現象以多種面貌現身,無論是被視為自然力量的化身、怨靈的顯現,還是不可思議的變異之物,它們的故事跨越時空,代代流傳。在不同社會、文化的詮釋下,物怪既是恐懼的象徵,也是人類面對未知時的心靈投射。物怪的故事,從古至今,未曾斷過,這些神祕的存在深深嵌入在人們對所處社會、自然環境與宇宙秩序的想像之中。
由中研院院士、歷史學家—杜正勝所撰寫的《物怪故事解:中國亙古流衍的心態》,深入探討中國古代文獻與民間傳說中的神祕「物怪」現象,從會說話的石頭、變成人的狐狸等古老物怪故事,帶領讀者走進中國物怪的世界,由古典時期的「物」概念、物怪的原型與象徵,到歷代對物怪變形與神祕力量的解讀。書中涵蓋「日常生活中的物怪」以及古代君子對物怪的認識與剋制方式,並進一步探討人鬼、狐魅等變形物怪的形象演變。透過對這些物怪故事的剖析,作者揭示物怪傳說或狐怪故事背後隱含的中國人精神世界,對於自然、未知與神祕事物的態度與理解,及潛藏在社會、文化深層中隱隱流動的心態。
《物怪故事解》不僅是一部關於物怪的文化史、心態史的探索,更是為讀者打開一扇通向瞭解中國人心靈世界的窗戶。透過書中所引用的豐富古籍與實例,在作者的帶領和解說下,讀者能更深入理解中國文化、社會,及存在中國人幽微深處的心態。
作者簡介:
杜正勝(1944-)
中央研究院史語所研究員(1984-2004),中央研究院院士(1992-),歷史語言研究所兼任研究員(2004-2012),通信研究員(2012.8-)。
早年(1970/80年代)專研中國古代史,著有《周代城邦》(1979)、《編戶齊民》(1990)、《古代社會與國家》(1992)等,以建構中國大歷史解釋。
中年(1990年代)提倡新史學,闡述新社會史,領導探索醫療文化史,提出同心圓理論以為歷史研究與教育之立足點,代表作如《新史學之路》(2004)、《從眉壽到長生》(2005)。
千禧年之初(2000-2008)從政,別有《藝術殿堂內外》(2004)之作。
晚年(2010年代以後)對歷史有新領悟,欲從歷史表層深入內裡,除多篇史學思想與方法之論文外,也有比較通俗之作《中國是怎麼形成的》(2023)。現在正結集論著,以編輯成《再訪古代中國——從表層到內裡》(全五冊,出版中)。
九○年代之後,旁及臺灣研究,出版《景印解說番社采風圖》(1998)、《臺灣心臺灣魂》(1998)、《古典與現實之間》(1995),學術之外亦曾評論政治、社會與文化,而有《走過關鍵十年1990-2000》(2000)。
另外還有譯作,如美國東方學家Berthold Laufer, Sino-Iranica,《中國與伊朗—古代伊朗與中國之文化交流》(1975)、日本中國古文字學家白川靜《詩經的世界》(1974)。
章節試閱
物或物怪,是古老的故事,但也是到晚近還留存的故事,不分男女,不論老少,不因知識水準而異,也沒有政治社會階級之別,在傳統中國社會,幾乎人人喜歡聽,喜歡講,喜歡添油加醋傳播。
就因為這麼普及而深入,物怪故事於是蘊藏一個社會與文化的特質,也能反映這個民族心底的奧祕――學術語言叫做「心態」。所以我們研討物怪故事,不只是志怪餘興,嚴肅地說,更大的興味是想藉這些故事了解中國的社會、文化以及中國人的心態。
物,這個現代漢語比較陌生的古義文字,如果換成狐或鬼,不說「物怪故事」而是「談狐說鬼」,一般讀者或許容易有感。然而「狐」或「鬼」不足以涵蓋「物」,而且狐怪的出現相對晚,無法說明中國長期存在的傳統;何況古義的「物」一直延用到清代,比較適宜前近代時期的歷史論述。
石頭會講話,狐狸變成人,種種神祕的、奇異的,以至光怪陸離的氛圍隨著「科學的」和「理性的」時代之來臨,而逐漸退出人類生活的領域,退出歷史的舞臺。但理性的成人世界總覺得還缺點什麼,所以我們也就理性地容許童話的存在。讓飛禽走獸都能具人身而言人語,有人的感情,也有人的規矩。
如果我們把嬰兒胚胎成形的過程當作生物演化的速寫(很可能如此!),那麼幼兒的童話時期也不妨把它當作人類的遠古歷史階段。遠古的文化似乎並未因時代的進步而徹底消失,正如人類雖然早已進化到脊椎動物門哺乳類靈長目了,但生命的開端總還經過那個極短暫的無脊椎動物時期。
但中國歷史那段「無脊椎動物期」在「不語怪、力、亂、神」的傳統中幾乎掃除淨盡。《史記》說黃帝「教熊羆貔貅貙虎,以與炎帝戰於阪泉之野。」讀下來,堂堂的中華民族「始祖」倒十足像是馬戲團的馴獸師。後世大概也只有像王莽這種食古不化的人,在生死存亡的昆陽大戰中,猶模倣黃帝驅虎豹以戰,終至於身敗名裂,成為歷史上的大笑話。
另一種類型的聰明人,總想把不合理的傳聞予以合理化,譬如《尸子》傳說「黃帝四面」,人怎麼會有四個臉面呢?《尸子》解釋曰:「黃帝取合己者四人,使治四方,不謀而親,不約而成,大有成功,此之謂四面也。」又傳言「夔一足」,(《呂氏春秋.察傳》)解釋作「一而足矣」,一個人就夠了,不是一條腿。(《韓非子.外儲說左下》)且不說一條腿跳著走(踔而行)的怪模樣,儒家正宗宣講的《尚書.堯典》仍不免露出神話遺存,說:「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
原先那種近似童話世界的傳聞,古代應該是充斥於人間的,文明化的人用理性的眼光看來,「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史記.五帝本紀》)歷經有意的刪削和無意的忽略,幾乎消失殆盡。像經過司馬遷改造的教熊虎以戰,近現代學者便說那是部族的圖騰。我們終究是理性的成人,總不能學三歲孩童把三隻小豬的故事當真吧!
但樹精、石怪、狐魅、山神、水鬼的影子在上了年紀的人的心底恐怕還很難揮去吧。籠統地說,只要生活過「前現代」的日子,大概都不容易抹掉。照說臺灣比中國絕大多數地區早現代化,而以我的年紀也還算不上屬於上個時代的人,像我這輩人生長在臺灣應該是遠離傳統中國了吧,遠離蔣夢麟所描寫的西潮沖刷以前的鄉村社會,但並不一定。
小時候我看過桔槔,打過井水,踩過水車,點過油燈,常在月下聆聽鄰村本社的鬼怪故事。村外那條河流,兩岸長滿高大茂密的茄冬樹,潺潺河水從寂靜夜色中流出一則則鄰近地區的怪談,就像蔣夢麟說的村人常看到水鬼坐在橋上賞月。我少也貧寒,故多能鄙事,常常不得不披星戴月幫助父母謀生,每每在暮色沉沉的黃昏,單獨上下坑崁,穿越墳丘;或在濃雲蔽天的夜晚,走過路旁那棵枝葉扶疏如蓋的老榕下,從傳聞故事,我可真熟悉嵙崁、墳間和老榕上存在太多不好說的「東西」。人家不是說多少年前有個瘋女吊死在榕樹上嗎?最近還經常出來向過路的人傻笑呢!還有,東山溝的那欉大麻竹,外祖母的阿姨有一次半夜路過,突然無風自倒,橫在路中。腦中浮現這類的景象,像看過的電影,一幕幕如在眼前,這時我全身毛孔都漲了起來,頭髮似可衝冠,像頂著百八十斤的頭盔。但路仍然不能不走,嵙崁、墳丘、老榕仍然得經過。
村落外圍的樹叢、山野、溪流、坑崁都可能有鬼怪出沒,從江紹源《中國古代旅行之研究》(一九三五)所探討的上古時代到我幼時,兩千五百年基本上沒有太大的改變,至少對理性尚未成熟的人是如此。人好像總要經歷人類歷史的原始階段,正如在胎胞中經歷生物早期的演進一般。隨著年齡增長和智慧成熟,原始階段遲早總會過去或沖淡的。
我生活在這樣的鬼神物怪世界中,並無礙於理性的成長,鬼怪好像逐漸沉澱到心思的底層,長大後讀《聊齋誌異》的人物(應說「物怪」或「鬼物」),益覺其親切;翻閱《閱微草堂筆記》,對紀曉嵐這類仕宦家族「迷信」狐魅的心態也很好奇,但都沒有再往深處想。直到上世紀八○年代中期,我從中央研究院借調到清華大學「行走」,一個冬夜,著名的新竹風把辦公室的玻璃窗颳得嘎嘎作響,寒氣也一陣陣侵襲而來,一位同事來訪,不期談論近日讀書心得,話題突然轉到《史記.留侯世家》讓我很有啟發的一句話:
太史公曰:學者多言無鬼神,然言有物。
這句話是我對物怪或鬼怪信仰正式研究的開始,當晚於是發揮什麼是「鬼神」,什麼是「物」,鬼神與物的差別,以及這種「學者」是什麼樣的知識人,不覺談到夜闌。
司馬遷這句話是針對張良見圯上老父那件事說的。張良在博浪沙行刺秦始皇不成,隱姓埋名,亡匿下邳,見橋上老父,為老父拾鞋納履,三次約會,老父乃授予《太公兵法》,相約十三年後在濟北穀城山下相見。此後歷經秦末大亂,到這年,楚漢相爭正烈,張良果然跟從劉邦經過濟北,但在穀城山下所見的卻是一塊黃石。張良「取而葆祠之。留侯死,并葬黃石。每上冢伏臘,祠黃石」。(《史記.留侯世家》)老者就是中國人盛傳的黃石公,世傳《黃石公三略》,即託名這位下邳神人所撰的兵書。(《隋書.經籍志.兵家》)
從《史記》的記載來看,黃石變化成老父,張良及其家人應該是深信不疑的。我們沒有理由武斷說張良從穀城山下抱回黃石是捏造的。張良死,黃石一起埋葬,或許司馬遷還知道黃石的墓冢,至少張良的後人每歲六月伏日和十二月臘日上墳,也祭拜黃石,重視當代史料的司馬遷不可能無端捏造。這些事實都建立在一個基礎上,石頭可以變作人是當時人普遍的認知。
當然,不可能任何石頭都可變化,而具有這種超自然能力的石頭便是「物」,與普通的物(東西)截然有別。當時知識份子即使否定傳統的「鬼神」,卻不懷疑「物」的存在,看來司馬遷大概也是相信有物的,否則以他那麼重視「雅馴」的史學態度,殊不必為這塊頑石費那麼多筆墨也。然而張良三見老父於橋上,半夜授予兵書,注重情理的大史學家司馬遷乃不能不發出「亦可怪矣」的感嘆。所以「物」和「怪」往往合稱曰「物怪」;「物」、「怪」細分當然有別,不過仍然是同一範疇的概念。
這裡的「物」字特指某一範疇的超自然存在,這種用法在先秦是相當普遍的。雖然東周文獻所見的「物」,很多地方已與今日所說的「東西」或「物資」同義,由於漢魏訓詁多把「物」解作「事」,帶有神祕意味的「物」義遂逐漸埋沒不彰。譬如《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嶽,以貍沈祭山林川澤,以疈辜祭四方百物;……以禮樂合天地之化,百物之產,以事鬼神,以諧萬民,以致百物。」百物作為祭享、招徠的對象,而與地祇、鬼神並稱,絕不能說是普通日用的東西,應該是《周禮.春官.神仕》「以夏至日致地示物鬽」的「物鬽」。《說文》云:「鬽,老精物也。」物鬽即是物怪之類的東西。
由於時代不同,地區差異,或作者特別的定義,古代文獻採用的名詞往往字同而義異,或字異而義同,物怪就是明顯的例子。太史公說:「學者多言無鬼神,然言有物。」「鬼神」與「物」應該是對立的概念,但物怪作為大類往往有一種叫做「鬼物」的東西,當單稱「鬼」時,即等同於「物」,如鬽字從「鬼」,實質卻是成精的「精」。根據《說文》,「神」這個字專指天神;(《詁林》二:八六)另外有一個字,《說文》云:神也,(《詁林》七:一一七四)實質也是物怪。
那麼太史公所謂的學者,他們對「鬼神」和「物」分判的標準在哪裡呢?我想王充說得最簡明扼要,標準在物是「生存實有,非虛無象類」,鬼神則反是。(《論衡.訂鬼》)只要有形象,有具體的存在,如圯上老父能讓張良納履,能授張良兵書,即是「物」的範疇,有些文獻對類似之物,不論稱作「鬼」也好,「神」也好,都是「物」。這意見近人章太炎《小學答問》和沈兼士〈「鬼」字原始意義之試探〉都有精當的發揮,我們在本書別章會專門討論。但人死為鬼的鬼,「死人無知」、(《論衡.譏日》)「與人殊途」,(《論衡.薄葬》)這種「虛無象類」的「鬼神」在王充這等人看來是不存在的。
不過中國一般人很少刻意講求邏輯思辨,大多是「道並行而不悖」的思維方式,其實就是「大雜膾」,尤其民間文化最顯著。這大概與遠古以來天南地北、各種文化交會混合,而成為所謂的「中國文化」有關係吧。物怪信仰不但對立的「神鬼」和「物怪」這些字眼混雜,就是虛無縹緲的人鬼也可以「生存實有」地與人結婚生子呢,古人叫做「玄通」,當然這是稍晚才發展出來的現象。我常想,中國社會的底層文化像滾雪球,新成分不斷加在舊成分上,雪球於是愈滾愈大,其中即使互相矛盾,依然可以並存,兩千年來中國人心態中的物怪世界,內容遂益加多采多姿、光怪陸離。
(節錄自本書序章)
物或物怪,是古老的故事,但也是到晚近還留存的故事,不分男女,不論老少,不因知識水準而異,也沒有政治社會階級之別,在傳統中國社會,幾乎人人喜歡聽,喜歡講,喜歡添油加醋傳播。
就因為這麼普及而深入,物怪故事於是蘊藏一個社會與文化的特質,也能反映這個民族心底的奧祕――學術語言叫做「心態」。所以我們研討物怪故事,不只是志怪餘興,嚴肅地說,更大的興味是想藉這些故事了解中國的社會、文化以及中國人的心態。
物,這個現代漢語比較陌生的古義文字,如果換成狐或鬼,不說「物怪故事」而是「談狐說鬼」,一般讀者或許容易有...
目錄
序 章 生活在物怪世界
第一章 一些基本思考
物怪是什麼?
研究的反思
物、魅古義
第二章 原型:古典物怪
「物」與統治
古典物怪的形象
古之博物君子
日常生活的物怪
剋制物怪的方術
第三章 變怪與變形
從「狗怪」說變怪
中古變形的物怪
人鬼之鬼物
近世狐魅的來歷
第四章 事實乎?寓言乎?
紀實的傳統
氣的玄解
寓意知多少
第五章 尾聲:物怪退場外一章
物怪退出歷史現場
後記
附圖出處
序 章 生活在物怪世界
第一章 一些基本思考
物怪是什麼?
研究的反思
物、魅古義
第二章 原型:古典物怪
「物」與統治
古典物怪的形象
古之博物君子
日常生活的物怪
剋制物怪的方術
第三章 變怪與變形
從「狗怪」說變怪
中古變形的物怪
人鬼之鬼物
近世狐魅的來歷
第四章 事實乎?寓言乎?
紀實的傳統
氣的玄解
寓意知多少
第五章 尾聲:物怪退場外一章
物怪退出歷史現場
後記
附圖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