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緒論乃修習法律之基本學科,亦為綜合性多元化之法律學科。本書以國家重要法律內容為經,以有關法理的闡明為緯,重在理論與實用的兼顧,擇精擷華,融會貫通。
本書的首編為法學,俾瞭解法學即是研究法律的起點。法律是國家所制定、所執行、所維護,欲明瞭法律,必須先明瞭國家,所以第二編即為國家。國家既然制頒了法律,所以第三編便講法律,亦是本書的中心部分,及比較詳盡的部分。而權利與義務是法律最普遍最重要的規定事項,所以本書乃以權利與義務殿後,整體架構十分明確。
作者簡介:
管歐
學經歷
北平朝陽大學法學士
行政院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
司法院大法官
大學及研究所教授
審核者簡介 楊智傑
現職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
著作
法律人的第一本書(五南)
中華民國憲法精義(五南)
資訊法(五南)
圖解法律(五南)
圖解民法(五南)
圖解憲法(五南)
著作權法:判決與評論(新學林)
智慧財產權法(新學林)
別再剪貼論文:教你寫出八萬字法學論文(五南)
美國專利法與重要判決(五南)
美國著作權法:理論與重要判決(元照)
美國商標法:體系與重要判決(五南)
個人資料保護法論(元照)
專利法(新學林)
作者序
修訂第七十版自序
本人所著法學緒論一書,係就整體法律之理論與實務,擇精擷華,融會貫通,以期深淺適宜,繁簡合度,並由於有關重要法律之制定、或修正、廢止、及其他各種因素,從而本書亦迭經審縝研修,俾得求新求全,以適應時空之演進,切合學用之需求。
法學緒論乃為初習法律之基本學科,亦為綜合性及多元化之法律學科,既不得放言高論,有失浮誇;亦不可陳舊膚泛,故步自封。法律固為構成法學之內容,法學亦形成為法源,而主導法律之改進,立言務期平允,理論必須正確,以弘揚法治,裨益群倫,是為本書之主旨所在。夙為習法人士所認同、所肯定,茲值七十版次修訂出書,序此以誌共識,並為光大法學而共勉!
管 歐
序於台北管四維堂懷鄒月媛室
中華民國83年10月1日
修訂第七十版自序
本人所著法學緒論一書,係就整體法律之理論與實務,擇精擷華,融會貫通,以期深淺適宜,繁簡合度,並由於有關重要法律之制定、或修正、廢止、及其他各種因素,從而本書亦迭經審縝研修,俾得求新求全,以適應時空之演進,切合學用之需求。
法學緒論乃為初習法律之基本學科,亦為綜合性及多元化之法律學科,既不得放言高論,有失浮誇;亦不可陳舊膚泛,故步自封。法律固為構成法學之內容,法學亦形成為法源,而主導法律之改進,立言務期平允,理論必須正確,以弘揚法治,裨益群倫,是為本書之主旨所在。夙為習法人士所...
目錄
修訂第七十版自序
修訂第五十七版自序
增訂第十一版自序
自 序
第一編 法學
第一章 法學的意義
第二章 法學與其他科學的關係
第三章 法學的分類
第四章 法學的研究方法
第五章 法學的派別
第六章 法系
第二編 國家
第一章 國家的意義
第二章 國家的起源
第三章 國家的要素
第四章 國家的分類
第五章 國家的目的
第六章 國家與民族、政府及其他團體的區別
第七章 國家與法律的關係
第八章 國民
第三編 法律
第一章 概說
第二章 法律的意義
第三章 法律與宗教、道德、政治及命令的比較
第四章 法律的淵源
第五章 法律的定名
第六章 法律的目的
第七章 法律的類別
第八章 法律的制定
第九章 法律的公布
第十章 法律的修正
第十一章 法律的廢止
第十二章 法律的適用
第十三章 法律的效力
第十四章 法律的制裁
第十五章 法律的解釋
第十六章 法律與事實的關係
第十七章 法律思想的趨勢
第十八章 法律的體系
第四編 權利與義務
第一章 概說
第二章 權利
第三章 義務
修訂第七十版自序
修訂第五十七版自序
增訂第十一版自序
自 序
第一編 法學
第一章 法學的意義
第二章 法學與其他科學的關係
第三章 法學的分類
第四章 法學的研究方法
第五章 法學的派別
第六章 法系
第二編 國家
第一章 國家的意義
第二章 國家的起源
第三章 國家的要素
第四章 國家的分類
第五章 國家的目的
第六章 國家與民族、政府及其他團體的區別
第七章 國家與法律的關係
第八章 國民
第三編 法律
第一章 概說
第二章 法律的意義
第三章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