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名稱:見月律師:千華律虎
「言為天下則,行為天下綱」──
見月律師對中國佛教的貢獻,主要體現於四個面向:
「制定寺規」、「整理律典」、「恢復律制」、「擴建道場」,
一掃佛門積弊,令明末清初的律宗復興運動達到顛峰;
近代佛教界之傳戒儀軌,皆以大師住持之寶華山作法為圭臬。
大師不僅整頓佛門戒律,對後世之影響重大且深遠;
並推動慈善救濟事業,為佛教之濟世助人創立典範。
大師一生戮力改革叢林,智慧而又圓融的成就,
實與明末四大高僧比肩,皆為動盪亂世之明燈。
見月律師一生以弘揚戒律為己任,秉持「是制必遵」、「非法必革」的精神,因此使所住持的寶華山成為戒律森嚴和山門鼎盛的律宗叢林,馳名全國,而有「律宗第一山」、「天下第一戒壇」之美譽。大師更深得當時佛門的耆宿的讚歎,受讚譽為「千華律虎」、「南山道宣律師再世」。當代禪
宗虛雲老和尚便為大師作贊曰:
棄道奉釋,夢著袈裟。三學鼎立,代佛弘揚。
嚴淨毘尼,止作儀張。弘範三界,苦海慈航。
大師自傳《一夢漫言》亦受到當代高僧弘一大師如是讚歎:「歡喜踴躍,嘆為稀有。執卷環讀,殆忘飲食,感發甚深,含淚流涕者數十次……」可見弘一大師對見月律師之讚歎與推崇。
編撰者簡介
釋空行
佛光大學宗教所碩士畢。
深感佛法是闡明宇宙人生的真諦,眾生藉由聞思修契入真理,依高僧為典範,把佛理融入生命,洗滌內心的垢染,邁向覺悟的大道。
曾任職臺北市國稅局和臺大醫學院;擔任過勝樂金剛中心講師、紐西蘭金剛總持佛學會講師、紐西蘭Unitec College宗教師、臺北市護持大乘法脈僧團當家師、經續法林會長、釋迦牟尼佛中心會長、桃園少輔院及桃園女子戒治所監獄佈教師。
現任:臺灣佛教僧伽終身教育學會理事;圓通佛學院講師;萬芳醫院、雙和醫院、亞東醫院臨床宗教師;臺北女子看守所監獄佈教師。
著有高僧傳系列之《蕅益智旭》、《雲棲袾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