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呂纂要上篇
〈故宮珍本叢刊〉
「律呂」這種音樂,有兩類。一種叫做「奇」,就是「單」;一種叫做「偶」,這又稱作「配合」。
所謂的「單」,並非指一個人的聲音或一種樂器的聲音。當許多樂器齊聲演奏的時候,它們所發出的聲音,高低長短,彼此都一致,這就是所謂的「單」。
所謂「配合」是指許多樂器同時演奏,所發出來的音,高低長短雖然各不相同,然而它們的音節卻自然相互吻合融洽,聽起來和諧美妙,這正是所謂的配合「音、聲」。
「配合」這種音樂,實際上是能同時具有「單舉」的演奏樂,而「單舉」的演奏樂,是不能夠兼具「配合」的演奏樂,想要知道這兩種「律呂」音樂,必須先探究這當中的兩個關鍵,兩個關鍵是什麼?就是聲音的高低音節和長短度,它們分辨聲音高低的節和長短音符的形號,各有數條。想分辨高低音階的節,就用五線與聲音的六個名稱形號等。想要分辨長短的度就是用八形號和三個快慢等符號,上述各種形號,一一詳細論述在後。
又奏樂的時候,如果不能預先知道聲音的高低啟發,就不會明白如何演奏下去它的高低音。因此,分辨聲音高低,更加訂定了「三啟發」。音樂尚未演奏之前,在三啟發內,用一個啟發書寫在五線的最前面以便演奏的人,知道這一首音樂的開音,那麼終竟這首曲子沒有不明瞭了。
樂音說
樂音,是指音樂中各種高低粗細的聲音。演奏音樂時無論開始於哪個音,或是從下往上讀,或是從上往下讀,它自然連貫起來,只有八個音。第八音是隔八音的促進音,判定和首音相符,接著第九音又相符於第二音,第十音相符於第三音也是如此。所有音樂的調子,都包括在八音內,所以,樂音有八個音。雖然有八音,然而樂音的名稱只有六個。第一個音名「烏」,第二個音名「勒」,第三個音名「鳴」,第四個音名「乏」,第五個音名「朔」,第六個音名「拉」。讀這六個音時,是從底下所寫的「烏」字開始,往上到「勒、鳴、乏、朔、拉」這樣。
拉朔乏鳴勒烏
「拉朔乏鳴勒烏」這六音內,從「烏」往上開始到「勒」為一個全音;「勒」音往上開始,同「烏」音也是屬於全音;「鳴」音往上開始同「勒」音,也是全音。讀到「乏」音,就不是這樣了,「乏」音是從「鳴」音開始,這是一個半音;從「乏」到「朔」往上開始,也是一個全音;「拉」音往上開始,同於「朔」音,也是全音。所以六音裡,稱「乏」是半音。(並非比其他音的一半還小,也不是比其他音的一半還短。是高低音距一度的一半。譬如高低音距一尺,這半音就是五寸。)創作音樂時,用「烏勒」二音的地方,以「勒鳴」二音,或「乏朔」二音,或「朔拉」二音代換,都沒有不可。用「鳴乏」二音時,以其他二音代替,就不可以。即使用別的二音時,也不可以拿「鳴乏」二音來代換。這種「可代用」和「不可代用」的道理是什麼?因為「鳴乏」二音彼此互相為高低音,是不同於分別考定二音的緣故。它用音的位置,詳細地寫在樂名序條內。樂音的名稱止於六個,是什麼道理?各種音樂該用到的音,六個名稱就可以含蓋了,多了則反而招致混亂。這和用「五線」就足夠了,道理是相同的。如果六個音之外,有更多上上下下的音名,那麼音樂中所用的三層七樂名序內的兩層樂名序,確切地正是為此而設。只要依照定規用它,改換它的樂名,就不會有絲毫混亂,而它的音聲也就不多不少,恰好相連貫了。所以樂名序所用的規條,應當要精熟研習。再說人類居住各地,語言不通,不知道這六種音名,然而他們所用到的,實不外乎這六個音。
樂音合不合說
音樂裡所用的八音中,有的相合,有的不相合。相合的是一三五六八這些音,不相合的是二四七這些音。相合的五音之內,只有一五八為最適合,在作配合樂的時候,將這三個音,每人各拿一個音來演奏那些接續的音,這情況很少,要作不齊狀,必定依照配合樂例。一個接以往上(上行)的音,一個接以往下(下行)的音一個接以隔越的音,這才覺得和順可聽。倘若繼續的樂音,都不隔越,而只接上起的音,或者都不隔越,而只接往下的音,或者都隔一音,而以往上的音接續,或者都隔一音,而以往下的音接續,那就違背了配合樂例,而不能聽了。為什麼呢?前面樂音條內說第八音隔八音相生,決定和第一音相合,第五音雖然不同於第一、第八音,如果善於配合,也不會覺得它是差的。所以作配合樂的時候,各拿最相合的音合奏,倘若不各自用不同的接續音,那反而會失去節奏而變得難聽了。所以精通音樂的人,如能並用最合的樂音,必然以「相同的繼續音」為警戒。而樂音的第三和第六音為次合音,作配合樂,用這二音合奏,如果不雜接其他音,或完全不隔越而接續往上的音,或者完全不隔越而接續下行的音,或者完全以隔越之音接續,沒有不可以的,什麼道理呢?因為這第三、第六兩個音與最合的三音不同,如果第三或第六音合於它下位第一音,就不會感覺它們是相同的,反而覺得它們很不相同,而聽起來和諧順耳,如同品嚐異味,口感適宜。至於第二第四第七音與其他音最不相合,正所謂不合的這三音中,雖然與其他音不合,然而精通音樂的人,創作配合樂時,將這些不合的音,巧妙配合入樂,比起用最合音、次合音更加精妙,而聽的人愈覺得和諧順耳。是以順到不順用在配合樂裡有多少,詳細論述在下。
讀音條例說
想辨識樂圖排寫的音,就應當明白這音樂所用的啟發是在五線圖的哪一線,這音從啟發的這一線書寫起,或上行排列、或下行排列,樂音從啟發而向上排列,那麼讀音的時候,就從有啟發的樂名序開始,向上挨連,在線與間當中,各數一樂名序,來尋找第一音,就從該第一音的樂名序的音樂中,將它上上下下的樂音按次序讀,樂音自啟發而向下排的,讀音的時候,也是自那有啟發的樂名序開始,向下挨連,將各樂名序倒著數,既已找到第一音,就從該第一音的樂名序的音樂中,將它上下的樂音按次序讀,音樂中,上行的音不超出第六位的「拉」音,下行的不超過第一位的「烏」音,這樣子就不改變名稱。若是上行的音超出「拉」音,下行的音又超過「烏」音,而用這六個音名配合音樂,這是不夠的,這時就數樂名序,以讀音到「拉鳴勒」、「拉朔勒」這兩個樂名序內的任一樂名序,就取它那個音不改變,而音名改變,在它改變音名後,所應當繼續的音,仍然按照六音的次序讀它,使多出的音有足夠音名使用。然而,剛柔樂的上行或下行改變了音名,有的相同,有的不同。讀音到「拉鳴勤」這個樂名序時,若是下行音,那麼剛柔樂都要讀此「拉」音,若是上行的音,那剛樂就讀「勒」音,柔樂就讀「鳴」音。讀音到「拉朔勒」樂名序時,若是上起的音,那麼剛樂柔樂都讀此「勒」音,若是下行的音,剛樂就讀「朔」音,柔樂就讀「拉」音。又改變名稱的,只改變音名,它原音高下的音節是沒有改變的。如剛樂上行的音,又是出於「拉」音,那麼將所排列的音向上讀去,讀到「拉朔勒」樂名序的「朔」名,於是改變「朔」名,而讀勒,讀「勒」名時,仍然按照「朔」音的高低聲,從這裡開始,所有餘下的音;就每音令它們遞高一個音聲。倘若不改變音名,那麼第六號的「拉」音之後,音名已經終止,就沒有可以繼續了。又如剛樂下行的音,又超過了「烏」音,那麼將所排列的音,往下讀去,讀到「拉朔勒」樂名序的「勒」名,於是改變名稱,而讀「朔」音,讀「朔」名時,仍然如同「勒」音的高下音聲,從這兒開始讀所餘下的音,就要每個音往下遞一個音聲,倘若不改變它的音名,則讀到「勒」音下的「烏」音,就沒有其它相續的音名了。讀音到「拉鳴勒」樂名序而改變名稱的,也和這個例子相同。看剛樂易名的例子,那麼柔樂的上行下行改變音名的地方,就可類推而知道了。
樂音長短之度說
大抵演奏音樂想要運用自定長短的音符,而用無聲的度來顯示,而它應當長或應當短,就明白可知。實則「配合」音樂,所有樂器齊奏時,只能以手勢的降低、提起作為度,而使用手勢的一個降低一個揚起,稱作全度;或者只有一個降低,或是一個揚起,這稱作半度。
奏樂時,樂工以樂圖上所排的八形號的分界,依據此度而創長短度有兩種,一個稱作平度,一個稱作廣度。平度是不慢不快,用這種度,那麼八形號的分界,就不必增加或減少,所以稱此作平度。用廣度的話,就將手勢放緩,抑揚的手勢雖緩,樂工看了,反而將圖中所排列的八形號的分界減半,使音樂聲比之前加倍短促。
配合樂用平度,將所合的眾聲齊奏,演奏中樂師不能變換樂音的次序,但是一改平度而使用廣度,此時聽到這些音樂,竟然倍覺和諧異於平常。這實在是創作音樂的人的高妙技巧,而樂工變幻它,以呈現出音樂的奇妙來。用廣度那麼聲音反而變短,所以應用在人聲的較少,應用在樂器的較多,為何呢?手比喉嚨快,所以吹彈性質的音樂,必須採用廣度,因半減八形號的分界而使得樂音異常,若不使用廣度,就必須再加八形號而成為十六形號,寫十六形號,那麼圖內就會混雜難以觀看,所以想要半減八形號的時候,必須採用廣度。
以上內容節錄自《東方樂珠──白話律呂纂要》陳綏燕、林逸軒◎著.白象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