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管理者各方面的才能,並不一定都要高於下屬,但用人方面的才能卻要出類拔萃。知人善任,活用人、巧用人、用好每一個人,這是管理者成功的一個關鍵因素。關於這一點,劉邦有句經典之言:「運籌帷幄,我不如張良;決勝於千里之外,我不如韓信;籌集糧草銀餉,我不如蕭何。而他們都被我所用,這就是我得天下的原因。」劉邦之所以能得天下,其主要原因是因為他善於用人,能集他人所長為己所用。
如此看來,能否輕輕鬆松當領導,關鍵在於用人。管理是一門藝術,用人同樣也是一門藝術。掌握用人之道,可以從以下十條入手:
一、慧眼識才,悉心育才。
身為管理者,要有一雙識人的慧眼,仔細觀察你的下屬和周圍的人,看看哪些是有真才實學的人,哪些是可塑之才。如果確實是人才,就量才加以提拔任用,如果是可塑之才就要平日多多加以指點和培養,以備後用。
二、不拘一格,知人善任。
用人過於僵化和拘謹,會使下屬失去積極性和創造力,間接地阻礙了你事業的發展。「變則通,通則久」,用人也是如此,要根據形勢的變化而轉變用人的方法。把人才用在適合他的位置上,使其充分發揮自己的能力,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在減輕你自己的負擔。
三、合理授權,指揮若定。
管理者切忌抓住權力不放,生怕被別人搶去,而應當合理授權。合理授權,是指管理者把本來屬於自己的一部分權力委授給下屬,指明工作目的和要求,並為其提供必要的條件,放手讓下屬努力完成工作任務的一種管理方法。既已授權就不要對其過於干涉,但授權要有度,要留有指揮權和監督權。這樣,你就能從繁瑣的事務中解放出來,坐鎮指揮就可以了。
四、恩威並施,賞罰分明。
「恩」和「威」是用人的兩種方法,「賞」和「罰」是用人的兩種制度。「恩」可以顯示出領導者的仁義,「威」可以樹立管理者果斷威嚴的形象,「賞」可以激勵下屬的積極性,「罰」可以使下屬記住教訓,從而能促使其更謹慎踏實地工作。
五、以身作則,樹立威信。
管理者如果要求下屬們早八點上班,而自己則十點以後才到,久而久之,下屬們就會認為這個制度只是個形式,而他們在工作上就會變得懶散。做為管理者,要求下屬們做到的事情,自己要首先做到,這樣才能在下屬中樹立威信。
六、放下架子,關心下屬。
管理者如果每天擺出一付高高在上的架式,在心理上有極高的優越感,下屬們就會不敢和不願接近他,很多事情也無法溝通,會極大地影響工作。其實,管理者在工作之時只要稍微保持一點威嚴即可,切不可過於嚴肅。在工作之外,管理者和下屬應是一種朋友關係,要經常關心下屬的生活狀況,處處替下屬考慮,及時幫助下屬解決生活上的困難。只有這樣,才能贏得下屬的尊重,並有利於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七、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當管理者想網路人才時,當管理者想安排下屬去做他不情願去做的工作時,當管理者在處理下屬間的矛盾時……這時管理者要做到「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性和感性,想說服某個人就要從這兩方面入手,做到」情理相依」,這樣才會達到理想的效果。
八、疑人也用,用人也疑。
常言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現在卻流行一個新觀點「疑人也用,用人也疑」。即使你對某人持有懷疑之心,但如果他是人才,你就可以大膽啟用;即使你已重用了某人,但也一定要保持適當的戒心,否則容易在過於信任上吃大虧。
九、容人之短,用人之長。
人的成長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因此一個人諸方面發展是不平衡的,必然有所長和有所短。一個人如果沒有缺點,那麼他也就沒有優點。現實的情況是:缺點越突出的人,其優點也越突出,有高峰必有低谷。一個管理者在用人時若能有「容人之短」的度量和「用人之長」的膽識,就會找到幫助自己獲取成功的滿意之人。
十、集合眾智,無往不利。
「集合眾智,無往不利」,這是松下幸之助先生窮七十年功力悟出的至理名言。的確,在一個企業中,最重要的就是挖掘人才,利用人才。一個人的才幹再高,也是有限的,且往往是長於某一方面的偏才。而將眾才為我所用,將許多偏才融合為一體,就能組成無所不能的全才,發揮出無限巨大的力量。這是用人之道的最高境界。
如果做到了以上這些,並結合自身的特點加以運用,你就會成為一個出色的管理者。但是切忌要注意一點,不要對所學知識囫圇吞棗、機械效仿,要學以致用,在實踐中逐步完善自己,樹立起有自己特色的領導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