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階段:擺好陣仗
「明日你們要下去迎敵,他們是從洗斯坡上來,你們必在耶魯伊勒曠野前的谷口遇見他們。猶大和耶路撒冷人哪,這次你們不要爭戰,要擺陣站著,看耶和華為你們施行拯救。不要恐懼……。」(歷代志下二十章16~17節)
這段經文指示猶大人在這場戰爭中要擺陣站著。我過去總以為擺陣的方式,就是靜止不動地站著。這是事實,但另外還有同樣重要的指示。約沙法領受從神而來的這項指示後,面伏於地、叩拜耶和華。是的,敬拜才是他們真正擺陣的方式;他們在敬拜中也安靜地站立。雙膝跪下是擺陣的方式,表達尊敬的臉伏於地也是擺陣的方式。大衛說到神,他說:「祂教導我的手能以爭戰。」我相信他被教導在敬拜時要舉起雙手,向主降服。他認為這就是擺陣的方式。
「耶和華─我的磐石是應當稱頌的!祂教導我的手爭戰,教導我的指頭打仗。」(詩篇一四四篇1節)
或許當大衛彈奏樂器時,他的指頭就是在打仗。讚美、敬拜、唱詩、神的道、喜樂,這些都是打仗的武器。
在范氏舊約詞典(Vine’s di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裡,讚美(Praise)的定義包含以下詞彙:榮耀、稱頌、讚美的詩歌、值得稱讚的作為。在范氏的希臘文詞典裡,新約聖經中的讚美有部分的定義是:「敘述、講述。」它接著又說讚美是訴說神美好的屬性和作為,歸榮耀與神。換句話說,讚美就是訴說或歌頌神的良善、恩典和偉大。
舊約聖經中,敬拜被描述為「俯伏、跪拜」。新約聖經中,敬拜的定義是「屈膝行禮、尊崇」,是從兩個希臘字衍生而來,意思是「朝向」神和「親吻」神、對神「採取崇敬或尊崇的行動」。在註解中,使徒行傳十七章25節的「服事」神,於某些譯本中譯為敬拜神。范氏在註解中又說:「聖經中對敬拜神並未加以定義。我們從上述經文可以思想到,敬拜不只是讚美,它可以廣義地指向直接承認神的本質、屬性、作為和要求,不論是發自內心的讚美和感謝,或以行動來加以承認……。」
這些是基本而簡單的定義,但我覺得這正是我們所需要的。如果神並未費心地在聖經裡為敬拜下定義,那麼祂顯然知道人在這方面擁有與生俱來的了解。
「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血肉之軀〕,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哥林多後書十章4節)
我們的武器不是自然界的武器。這武器不是世界可以了解的,甚至不是在自然界發揮功效;但在神的國度裡,它們確實有效。以色列人打仗時,經常會先派猶大人出去。猶大是代表讚美的支派,「猶大」就是讚美的意思。我們必須學習用神的方式打仗,而不是用世界的方式;我們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參考以弗所書六章12節)。
我們的爭戰並不是對抗屬血氣的人,乃是對抗撒但─靈魂的仇敵,所以我們在屬靈的領域中要擺好陣仗,站穩來敬拜神。
「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危險〕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堅持立場〕。所以要站穩了……。」(以弗所書六章13~14節)
當我明白我們在爭戰中擺陣站立就是敬拜時,真是感到驚訝不已。不知道為什麼,以往我並不明白。當然,這無非是撒但蒙蔽了我的眼睛,使我忙著做屬血氣的工,而那些都是沒有功效的工。
站立意味著住在或進入神的安息中,不是指肉體的休息,而是指靈裡的安息。當我站穩立場時,就是拒絕讓步;我堅定地相信神會拯救我;我住在(持續不斷地)祂裡面。
以弗所書第六章也告訴我們要站穩了……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參考第13節)。
與屬靈氣的仇敵爭戰時,我們擺陣的地方就在基督裡:要居住並安息在祂裡面;要敬拜和讚美。
如果你面臨危機,不知道怎麼辦,就遵循神給約沙法和百姓的指示。要擺好陣(敬拜),安靜站立並觀看神如何施行拯救。專心、安靜,不要自己設法找答案,要定睛在神身上。
張開口,唱出心裡的詩歌。神在祂的話語中說祂必賜給我們得救的樂歌。祂賜下樂歌,我們必須唱出來,才能有效地抵擋撒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