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台前的診間
迎向美好的明天,充滿希望的矯正
從宿舍出發,步行約十五分鐘,就會看見看守所大門招牌。再往前走,通過五道門,就會抵達我每天打卡上班的診間。走過一道又一道的門,不禁讓人產生一種置身京都「伏見稻荷大社千本鳥居」(由超過一千座的赤紅色鳥居排列成的長長隧道)的錯覺。鳥居是人間與神界的交界點,看守所這一道道的門,卻不是通往神界,而是進入一個「矯正世界」。這個世界,大概類似《神隱少女》裡隧道另一頭的那個神祕村落。
電影中,神祕村落裡的人們都沒有名字,而收容在這裡的人,名字則被編號取代。在這個世界裡,多的是不被允許的事,比如男性收容人的空間裡不允許出現女性,反之亦然。
翻遍網路地圖,也絕對找不到矯正機關的正確位置。因此必須先搜尋「首爾看守所十字路口」,掌握好大概地理位置,抵達定點後,再依指標前往目的地。點開衛星地圖,看到的也只是一大片被樹林覆蓋的地區。這是因為矯正機關屬於「國防機要設施」,如此歸類的原因,存在好幾種說法。其中一說,是擔心發生戰事時,若矯正設施遭破壞,收容人逃出,會引發社會動盪不安,但這也只是傳言而已。話說回來,以前是真的有一種隸屬軍方的「警備矯導隊」編制,有些役男會被分發到矯正機關去服兵役。
穿越第一道門,一步步往診間的方向走。這道寫著「迎向美好的明天,充滿希望的矯正」、充滿教化意味的門,叫作「外正門」。必須佩戴法務部公務員證,才能通過這道門。每當脖子上掛著職員證,我的心情便會不自覺跟著好起來。「法務部」這三個字還真是討人喜歡。像我這種行醫的人,一輩子能掛上法務部職員證的機會,應該也不多。
全國五十一所矯正機關皆為矯正本部管轄,矯正本部則隸屬法務部。這也許可以算是常識,但坦白說,在進入看守所工作之前,我連這麼簡單的事情都一問三不知,就知道我有多漠不關心。
位於外正門與監獄圍牆之間的,是一個類似矯正園區的地方。不被歸類於機密設施的典獄長室、各種行政辦公室,以及接見室都在這一區。其他還有像是停車場、網球場、武藝館也都在這裡。首爾看守所因為規模龐大,園區內還有職員專用幼兒園和矯正委員專用設施。
第二道門是內正門。從這道門穿越圍牆,就能進入監獄內部。職員以外的一般訪客,必須在這裡接受安檢才能進出。除了得將手機等3C產品寄放在這裡,還必須透過X光機檢查個人物品。會經由這道門進入監獄內部的,通常有律師、志工,或是偵查人員。除非是出獄,否則收容人絕不可走出內正門。
穿越內正門後,是一個看起來像操場的寬闊空間。在這裡經常可以看到穿戴防護裝備的收容人上下護送車。這些人通常是要出庭,或是被移送到其他設施。看著眼前這些上下車的收容人,才突然有一種「原來我真的在監獄裡」的感覺。另外,移送急救患者的救護車,也會在這裡待命。
再往前走,就會抵達收容樓,這裡才是收容人生活的地方。進到收容樓,會看到整個矯正機關裡規模最大的戒護科辦公室和職員休息室。跟其他職員休息室不同的是,這裡有手機寄放箱。除了特定人員之外,其他職員在工作時必須把手機寄放在此。因為從下一道門開始,是禁止攜帶手機進入的。
為何此處手機管得這麼嚴呢?絕大多數的規定,都是因為曾經出過狀況而被制定出來,這條手機禁令也是。其實早先這裡是可以使用手機的,但據說後來爆出有收容人和監獄官透過手機進行金錢交易的弊案。對於與外界隔絕的收容人來說,手機確實是無比珍貴的存在。美劇《勁爆女子監獄》(Orange Is the New Black)中,就有偷帶手機入獄的收容人死命將手機往廁所牆壁裡藏的情節,我想這應該不是只有在美國才會上演。
剛開始在順天監獄工作時,對於不能使用手機這件事感到十分無奈。畢竟平常手機不離身,在沒有手機的情況下,度過漫長的七、八小時,直接逼出了我的「戒斷症狀」。
在解釋「戒斷症狀」的時候,通常會用「不安與焦慮」來形容,而這正是無法使用手機的我所處的狀態。不過幸好幾天後便順利克服,現在反而很享受手機不在身邊的感覺。
穿越首爾看守所的收容樓之後,會有一個辦理入獄、出獄、出庭的地方。這裡的人們,介於服刑與出獄之間。最後,再走過鐵門,就終於抵達收容人生活的空間——由許多舍房所組成的「舍棟」。
宛如監獄電影一般,四、五十歲左右、理著大平頭的收容人,一個接著一個彎腰打招呼,偶爾也會遇到雙眼直盯著我的收容人。經過他們身邊時,我總是故作鎮定、視若無睹,跨出堅決的步伐,氣勢不能輸。這條像是百米田徑賽道的收容樓走道,曾有政壇、商界的大人物走過,「N號房」和「Burning Sun夜店事件」的嫌疑人走過,也有上過各大媒體頭條的連環殺人犯走過。這條鋪著水泥的老舊走道,就是我每天要走的「上班路」。
寫著「醫療科」三個字的門牌終於映入眼簾。這裡正是我的工作地點——診間。首爾看守所的醫療科,位於死刑台旁。據說是因為槍決後必須由醫生確認屍體,並宣告死亡……雖然距離上次執行死刑已經有好一段時間,但緊緊鎖上的死刑台大門,總會飄出一陣陣莫名的涼意。
讀到這裡,你是否也感到幾分緊張呢?就像第一次來到矯正機關的人們,在安檢台前總是會不自覺握緊雙手,我也曾經有過這種感覺。不過畢竟這裡是我工作的地方,沒多久就習慣了。想想人的適應能力還真是了不起。不對,應該說「上班族」的適應能力,真的很了不起。
監獄裡放羊的孩子
「人能吞下的東西很多,遠超過你的想像。」這是矯正機關教我的,而不是從醫學院學到的。三十歲的收容人B吞了原子筆後,被送來診間。X光片上面還看得見他吞下的那支筆。不過幸好只是筆身的一部分,長度不到八公分,有可能自然排出體外,所以最後決定採取追蹤觀察。我們每天幫他拍一張X光,確認原子筆的「進度」到哪裡了。
不過,追蹤觀察第二天,又出事了。B將滅火器砸向X光室的鏡子,並用碎玻璃劃破自己手腕。在監獄官上前制止前,B不斷尖叫,割了手腕不下二十次。他絕望地大喊,要大家停下來聽他說話。機動巡邏小組壓制了B並將他帶到診間來。B被裝上腳踝保護裝置,我開始縫合他手腕上的傷口。
現場除了我,還有十多名機動巡邏小組的監獄官,我們一群人包圍著B。沒有人開口說話,但每個人的表情都若有所思。
「究竟B是為了什麼而選擇自殘?」在矯正機關工作的人,都會不自覺往這個方向想。大概是想戒護外醫、想搬到單人房,或是想拿到特定藥物,才會把事情鬧得這麼大。從過去經驗來看,這種情況不在少數,這樣的懷疑也是非常合理。
一邊縫合傷口的同時,我問B為什麼吞筆,又為什麼割腕。B說,家屬會面時,太太告訴他女兒生了重病。他擔心女兒,卻幫不上忙,會面結束後用力踹了桌子,附近職員見他大吵大鬧,並不是上前安慰,反而認為他在鬧事。一氣之下,就這樣吞下了原子筆。吞筆隔天,一位監獄官對B說:「又不是親女兒,你激動什麼?」那句話,讓他憤而選擇割腕。
我一邊縫合傷口,一邊告訴B,我懂他現在心裡十分難受,也知道他非常擔心女兒健康,但自殘不能解決問題,一定有更好的方式,能幫助他克服這個困境、找到解決辦法。然而,除了安慰,我能為B做的真的不多。
B沒有回到舍房,而是被送到調查室,當天下午,B再次被帶來醫療科,他用牙齒把傷口縫線全部咬斷。監獄官們圍成一圈,問他到底怎麼了。由於情況實在太荒謬,令我控制不住自己語氣,辛辛苦苦才把傷口縫好,怎麼又搞成這樣呢?這次,B說因為自己想看書,但被拒絕。此時,我突然開始懷疑,B自殘的原因可能沒有想像中單純,也許他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也說不定。
我問B是否曾接受精神科治療。B說,入獄前曾因間歇性暴怒症而服藥。可是都入獄好幾個月了,難道這段時間暴怒症都不曾發作嗎?他又說是因為監獄官經常幫他心理諮商。的確,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有時候效果是會大過於藥物的。
看來「間歇性暴怒症」這個病名並不是主要因素。我再次替B仔細縫合傷口,並告訴他,如果平常感到生氣或鬱悶,就申請到醫療科接受診療。
「如果他們不讓我出來呢?」
「就告訴他們你要接受精神科諮商呀,這種小謊應該說得出口吧?」
聽我這麼說,B害羞地笑了。
後來,B每天固定會來診間兩次。逐漸開朗的神情,多多少少讓我感到有些陌生。他那如雨過天晴般的神色,讓人不想失去,也不想忘記。
獄裡獄外都一樣,其實很多時候,我們只是需要有人聽自己說說話。這些不尋常的行為舉止,很多時候都只是希望身邊的人能給自己多一點關心。
在監獄和看守所待久了,會發現這裡有不少「放羊的孩子」。然而這些隱藏在謊言之間的「請幫幫我」,卻往往是最容易被忽略的部分。不要對他人的求助視而不見,如果我們肯花點時間問放羊的孩子「你為何一直說狼來了?」也許放羊的孩子就不會被狼吃掉了。就算已經因為自殘或是藥物成癮,被村民們當成放羊的孩子,他們也依然是孩子,不是嗎?
M的故事
M入獄之後,將近兩個月的時間連一口飯也沒吃,他是五十多歲的男性收容人,一開始以為只是單純的「拒食」患者,但看著他一句話也不說,我開始發現有些地方不太對勁。M不是單純不說話,而是完全「不開口」。
若是心懷不軌的拒食,通常會開口表明自己的目的,或說「我絕對不會告訴你們我為何不吃東西」。然而若是像M這樣完全不吃東西的話,有可能屬於精神疾病。拒絕進食也是精神分裂的陰性症狀之一。
隨著M拒絕進食時間越來越長,我決定把他轉到精神疾病專責監獄——晉州監獄。不知為何,轉送申請沒被批准,只好讓M接受精神科遠距診療,並以戒護外醫方式領藥。可是,M不開口就是不開口,連藥都不吞。體力不支的M,最後幾乎只能躺著不動。我曾試著用較溫和的方式想打開他嘴巴,但他總是咬緊牙關,堅決不張開。M有著一對像外國人的藍眼睛,總是天真無邪地看著我們。我依稀記得他那雙藍色眼睛,眨呀眨的。
有時,醫生會幫患者做抗精神性藥物(anti-psychotics)的肌肉注射,但監獄裡並未備有這類藥劑,而M已因同樣問題戒護外醫過,想再送外醫,醫療科科長和戒護科人員都持反對意見。只怪上次外醫時,院方沒有好好處理。我猜大概是因為當時沒能掛到精神科醫師門診,只在急診室做簡單處置就回來了。還好M並不抗拒打點滴,還算能勉強度日。
記得那天,我們下了最終結論——再次讓M戒護外醫。不知為何,內心總有股不祥預感,總覺得那個晚上會是關鍵。我通常六點下班,但那天我選擇留在醫療科,讓M躺在診間打點滴,坐他對面持續確認狀態,到了晚上十點左右,M突然失去意識,也沒了呼吸和脈搏。我二話不說,立刻幫他做心肺復甦術,那是我成為醫生之後的第一次心肺復甦術。做的當下,整個世界彷彿停止轉動,不知道會不會每次都有這種錯覺。幸好做到第二輪時,救護人員抵達現場,M也恢復了自主循環。
戒護外醫的M,住進全南大學醫院加護病房。由於健康狀態相當不樂觀,可能活不到出獄,因此獲得暫停受刑許可。
後來,M被他哥哥接走了。聽說M的哥哥經濟狀況不甚理想,全南大學醫院認為M病情十分嚴重,不讓M辦出院,可是M的哥哥負擔不起大學附設醫院加護病房的住院費用,因此決定轉到類似療養醫院之類的機構。
最後,M在轉院的救護車上,嚥下最後一口氣。那時我才知道,原來民間有一種私營救護車,是專門讓「即將在車上臨終」的患者搭乘的。M大概是在那樣的環境中結束了生命吧?雖然這一切只是我的猜想,但要在這附近找到療養醫院並不容易,而且經濟因素也讓繼續接受治療變得難上加難,我想最後剩下的選項應該也不多了。
M走了之後,他哥哥向國家人權委員會控告監獄醫療待遇不佳。接著,國家人權委員會開始針對我進行實質審查。調查人員調了監視器畫面出來看,監視器拍到的,是我下班之後留在M身邊觀察他狀態的影像。調查人員接著問了我幾個問題,大概是「你是否盡到最大責任提供應有醫療服務?」之類的。我告訴調查人員,第二次要送M戒護外醫前,他心跳一度停止,但這是無法預測的狀況,我在診間採取所有可行措施,只為了讓他恢復心跳。當下我很慶幸,自己能坦蕩蕩說出所有事實,沒有一句謊言。
我也會想,若自己有更多針對M這類精神疾病患者的臨床經驗就好了。撇開這個不談,M的事件帶給我的最大啟發是──「我們的社會是否有夠完整的系統能保護這樣的患者?」M從一開始被關進來時就不吃東西了。當初為什麼要堅持逮捕一名精神病患呢?由於經濟因素必須放棄治療的情況,是否還在繼續上演呢?國家人權委員會是否針對收容人該有的人權做出足夠考量呢?國家人權委員會是否該為這些需要接受治療的收容人發聲?
調到首爾看守所之後,我又遇到了幾名跟M相似的收容人。其中一名中國籍收容人也幾乎不說話、不吃飯,不過看起來狀態比M好一些。我不想再因為同樣問題放棄患者,於是要求他來醫療科找我,花了好一番力氣才讓他喝下加了藥丸磨粉的咖啡和可樂。不久後,他病情逐漸好轉。難怪我們總說——「患者,是醫生最重要的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