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金融科技崛起,商業交易多元,貪污犯罪態樣亦更多元,且難以辨識,司法警察人員、檢察官及法官進行犯罪調查、偵查與審判時,倘缺乏足夠的審計與會計專業能力,可能無法解讀舞弊者之犯罪手法,面對此一會計或商業資訊不對稱之困境,唯有縮減偵審人員與舞弊者雙方資訊上的落差,尋求會計專業人員之鑑定意見協助,以利發現真實。
「鑑識會計」就是得以強化偵審人員減少與犯罪者資訊落差的方法之一。其中,有關「舞弊三角」理論,即誘因或壓力、機會及態度或行為合理化,對於偵測貪污犯罪有極大幫助。最後,建議調查機關內部如缺乏此類鑑識會計專業人員偵測貪污犯罪時,在不違反偵查不公開之前提下,可尋求外部鑑識會計人員予以協助,以提升貪瀆案件之執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