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山出版 × 中研院臺史所合作書系「春山臺灣講座」首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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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臺灣島民,嘗試認識過去歷史的時候,應當謹記,正如同本書揭示的歷史結構之存在,也應該探求並欲求「島民的節奏」已經出現的事實。那麼,在島民集體命運的起落當中,臺灣的歷史也應當對於島民生存的意義,有所貢獻。
■鄭維中,〈結論島民的節奏:由「場所」到「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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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嶼潛能被解鎖,歷史即將超展開!
一部以臺灣為中心的十七世紀東亞海域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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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過《海賊王》漫畫的都知道,那些奠基於大航海時代史實的故事情節,是如何的錯綜複雜、風雲詭譎,兼之奇想豐富,令人深深著迷與嚮往。但是,當你想到與大航海時代關係密切的十七世紀臺灣史,想到林鳳、鄭芝龍、鄭成功、何斌等同時代著名臺灣史人物,那種豐富的感受是否都消失了?
這不是因為歷史敘事本就不如虛構創作可以天馬行空,而是因為對這段臺灣早期歷史的書寫,長期陷入中國傳統王朝綱常史觀,或是建立在「(西方)衝擊─(東方)回應」的框架上,以致人物行動顯得理所當然,故事發展彷彿毫無懸念。
不該是這樣。本書作者鄭維中認為,十七世紀是一個「臺灣作為世界史場所」誕生的世紀,島嶼潛能在這時被解鎖,歷史隨之超展開,充滿動態的生成和演化,而且影響延續至今。當代臺灣讀者對此理解得愈是深入細緻,將愈能夠辨識今日關鍵歷史時刻的到來,進而做出正確決定。
為達成上述目標,本書特意融合歷史學與社會學的寫作方式,既描繪人物與時代,也分析結構。作者效仿普魯塔克《希臘羅馬名人傳》雙人合傳形式,藉由勾勒兩至三個人物或人群的不同命運走向,揭示在其背後作用的種種結構性力量,如地緣政治、地理環境、氣候變遷,乃至海上貿易格局。
全書主要分成七個章節,分別討論七個早期臺灣史的重要問題。除第一章外,其餘均以比較人物或人群為主軸。各章主角身分多元,有漢人海盜(如林鳳),有「唐人二代目」(在海外出生的唐人第二代,如鄭成功、何斌),有島嶼原住民(小琉球人、虎尾壠人),也有「第一代灣生」(小培德)。
足見本書不只是一部十七世紀臺灣史,更如副標題「十七世紀東亞海域的人們與臺灣」所言,是一部以臺灣為中心的十七世紀東亞海域史。
■春山臺灣講座Forum
由春山出版與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共同討論、策劃,在臺灣史二〇〇四年正式設立研究機構與大學研究所近二十年後,期待將幾個世代已累積出的豐富學術成果,接力化為社會的共同認識資產,從歷史更遼闊甚至意想不到的眺望中,洗練我們看向未來的視野。
■預計書單
李毓中,《帝國的最後擴張:西班牙人在臺灣(1626-1642)》(書名暫定)
林文凱,《劉銘傳到後藤新平:世界史與東亞史中的臺灣近代化》(書名暫定)
作者簡介:
鄭維中
荷蘭萊頓大學歷史學博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所受的學院訓練最初為社會學,政治大學社會學碩士,臺灣大學社會學博士肄業。大學時代,選修曹永和教授的臺灣史課堂,開始對臺灣早期歷史感興趣。後因加入包樂史教授主持的「邁向新夥伴時代」(TANAP,Toward a New Age of Partnership)計畫,於二〇〇六年底赴萊頓大學研讀,並於二〇一二年取得博士學位。
翻譯有歐陽泰《福爾摩沙如何變成臺灣府?》、韓家寶《荷蘭時代臺灣的經濟、土地與稅務》。著作有《荷蘭時代的臺灣社會》、《製作福爾摩沙:追尋西洋古書中的臺灣身影》、與韓家寶合著之《荷蘭時代臺灣告令集.婚姻與洗禮登錄簿》,以及與歐陽泰、韓家寶合著之《費爾堡長官報告與東印度對談》。博士論文已翻譯成《海上傭兵:十七世紀東亞海域的戰爭、貿易與海上劫掠》於二〇二一年出版。
各界推薦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
導論追索命運的意義
【歷史有什麼用?】
以敘事方式流傳的人類經驗,或是故事,必然帶有真實再現的成分。涉及判斷人類狀況的再現,不可能割捨過去連貫的經驗。也因此,對人類集體經驗的回溯,既然以敘事為載體,就必然對於真實再現有所要求,以作為判斷的基礎。要言之,判斷力源於真實,這使得歷史脫離單純的故事範疇,成為特定再現標準下的敘事。
歷史著作之用,在於提升讀者對於所處人間存在條件的判斷力。除了嚴格立基於事實的敘事成分之外,往往還需參照人物的行動,給予一貫性的詮釋,並以後見之明,採取全知角度,來評估這些作為的成敗。故事主人翁所面對的不確定性,來自於他所不能掌握的自然與社會環境。這一切構成了其命運與其作為之間的往復辯證。在這存在境況當中,欲提升人性的堅韌品質,所仰賴的即是在命運轉換關頭,即刻決策的判斷力。因此,歷史敘述需要同時包含人與時代兩方面,並且要能促使讀者適當詰問自身在面對不可知的偶然性時,如何以整體人格(integrity)的眼光,看透時代,來表現其品德(virtue)。
本書出於對人與時代的關心,不採取當前學術寫作的體例,而模仿羅馬歷史學者普魯塔克(Plutarch)所著《希臘羅馬名人傳》(Vitae parallelae)的雙人合傳對比模式,以便於使用最少的篇幅,呈現環繞著早期臺灣歷史(十六世紀晚期至十八世紀初期),引動、發揮或受制於巨大影響力的人或人們,在時代變化關頭的決策。除第一章、第二章與第五章外,本書大致按照年代順序,每一章節通常並列兩個人物或人群,以對比的方式,來描述世界範圍內,與各章主角人物、人群交織的歷史結構,以及他們在歷史洪流當中,做出(當時已知或未認知的)重大決定的可能理由,及其實際作為(或不作為)所導致的可知或當時尙不可知的後續效應(consequences)。
在各章節的敘述中,將以對象人物所面對的時代難題為核心,講述多面向的歷史發展如何導致該人物在歷史中,站上了必須做出回應的位置。本書與《希臘羅馬名人傳》不同之處在於,本書擇定作為「合傳」的對象,並非如普魯塔克由希臘、羅馬時代各取一名,而是以大約四十年為一世代,探討十六世紀晚期以來,幾個前後世代範圍之內,因循相當不同的發展路徑,而對臺灣歷史與東亞海域歷史發生重要影響(或遭受重大衝擊)的人物。本書雖然也探討歷史人物本身的經歷,但不以傳記為目標,而是僅僅擇定他們與同時代臺灣以及東亞海域歷史重要發展緊密交織的那個側面,加以描繪。藉由人物與事例間相互對比參照的的寫作方式,刻劃出十七世紀的快速變化,以及局勢轉變的衝擊與個人對應方式既可能正打歪著、也可能歪打正著的弔詭情形。在這當中,推動歷史變化的結構性力量,與個人貫徹自身意志所謀劃的行動,影響局勢變遷的比例亦可能有強弱互見、主客易位的情況。藉由描寫人物或人群行動的交織後果,從而襯托出影響臺灣發展的各色結構性力量,對於提升當前臺灣島民對其在世界上地位的自我認知,特別具有價值。因此,本書也將刻意凸顯十七世紀前後全球化的歷史特徵。我並未如普魯塔克一般,具有強烈推崇某些歷史人物作為生命典範、刻劃道德英雄的意圖。本書更多著重在探討書中人物與人群所擔負的生命重量。這樣的書寫當然隱含著一個前提: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對自我與影響所及的他人,在現世的地位負有責任。如果本書的敘事具備任何道德前提,則在此已正告讀者。關於這些歷史的結構性力量,為何與這個道德基本前提相關,我於最後一章結論之處,將有所探討,就請讀者詳讀到最後。
雖然我對於普魯塔克的理解、對於西洋古典時代的認知,頗為淺薄,但在此仍須為那些不熟悉此一敘事傳統的讀者們,稍做解釋。我挑選此一寫作體例的原因,並非標新立異、刻意炫學。實在是當代臺灣人所熟悉之關於人與時代的敘事寫作,比較接近班、馬以降的中國官方修史敘事體例,但事實上普魯塔克以降乃至莎士比亞戲劇的西方敘事傳統,才真正更符合今日臺灣人的需要。中國官方史書的敘事體例,多以朝代興衰為不言明的前提,並以人物的倫理義務為中心,而不以人物對人類整體歷史演變產生的影響多寡,作為衡量其所占敘事比例的標準。而這些史書所灌輸的評價體系,當然以三綱五常為其基準。此類歷史敘事既常用於教忠教孝,對於歷史結構與動力的感知,便常欠缺考慮。倘若我們因循中國古代的敘事套路,不免容易發生自我蒙蔽的狀況。我們可以說,這樣的敘事傳統是一種統治技術,用以維持傳統性的統治階序,兼之塑造了人們的生命情調。倘若我選擇承繼此一書寫傳統,雖能滿足某些讀者對風流人物的浪漫嚮往,卻妨礙了本書最大目的──即貢獻於讀者,培養根據真實做出決定的「判斷力」。基於上述理念,我懇請那些難以接受歷史是人類活動不斷交織演進造就的集體創作物這樣觀念的讀者,不要閱讀此書。
本書取材多出自我已出版的研究成果,兼有少數個人尚未發表的研究心得。由於本書設定的讀者群並不限於學界,故在細節之處將不細論,也不做考據上的確論。本書目標在以簡短精確的描述來幫助讀者掌握大要。對於學界專業的研究者,本書必有許多不足之處,也祈願未來有修正、補足的機會。
如前所說,本書撰寫形式受到《希臘羅馬名人傳》的啟發,因此既非敘述人物生平本末,也非將事件完全編年排列,而是夾敘夾議,以人物為主軸,其決斷為核心,藉此探討臺灣歷史發端時期的一連串重要事件,以及在此時代背後推動、不因人之意志而轉移的種種結構性力量。期望這樣的書寫方式,可幫助島上讀者既進入歷史現場,同時又保持抽離,冷靜觀看整幅圖景,並以歷史積累的後果與發端來看待它,並且最終能進一步聯想、思索與自身相關的現實狀況。這種關連性的思考可以用德國哲學家伽達瑪(Hans-Georg Gadamer)的一段話來總結:
真實說來,歷史問題不是〔被〕當成一個科學性知識的問題,而是〔被〕當作自身的生命意識問題而受人關切。……我們人的生命是處在我們興起、繁盛及衰退的命運當中。……我們正是在這樣的命運起伏當中,尋找我們存有之意義。將我們扯入其中之時間的力量,在我們心中喚起一股企圖支配時間之力量的意識,要透過時間去形塑(gestalten/mould, shape)我們的命運。在自身的有限性當中,我們追問著意義,這才是歷史性的問題。
本書意欲達成的一大目標,即是協助讀者在生命的有限性中,追索命運的意義問題。
【本書組成與目的】
本書粗略描繪臺灣歷史上一個大家較為陌生之時代當中的人與事。此種描繪並非針對個別歷史事件的細節,而是企圖勾勒整個時代以及那個時代人們的個性。本書所設定的讀者是臺灣受過一般國民教育者,他們應該大體對這個時代臺灣史上一些重要事件,略有所知。亦假定,大部分成年的臺灣國民,已在義務教育中獲得最基本的歷史知識。本書是寫給具備這樣知識的讀者。然而,為增進讀者的閱讀理解狀況,本書仍會在注釋概略交代一些歷史事件的來龍去脈,幫助讀者複習從前學習過的內容。對於未曾具備這類歷史教育背景的讀者,我希望他們若在閱讀上遭遇困難,可以先花點時間,參考其他同類主題的歷史著作。同樣的,由於全書目的在於構成較為整體性的觀點,在鋪陳敘述時,僅附帶必要的注釋,無法完全根據學術寫作的高標準詳細標注,還請讀者諒察。
本書書名定為《島嶼歷史超展開》,這是因為本書所關懷的時代與人的事蹟,無法被置入任何一種目的論的歷史敘事當中。無論是過去中國史觀的「開臺、復臺」之詮釋,或者是當代臺灣史「四百年」或是「一萬年」的論爭,都事先預設了某種民族主體生存發展的一系列演進,然後把適合的詮釋情節「分配」給這段歷史。在十七世紀前後的時刻,命運與臺灣島嶼發展發生牽扯的那些人們,還不能說是有意識地穩定相互認同的單一人群,也就是還不能抽象地視之為單一「民族主體」。然而這段時期所發生的事情,無疑對於日後在島上命運逐漸相互緊密交織起來的人群,有關鍵性的影響。對於本書所述那些命運在此一年代環繞臺灣發生劇烈轉變的人們來說,這段歷史發展的特徵,正在於其具有許多不可意料性。我認為要描述這種自身命運被捲入不可知未來的經驗,最適切的用語即是借自於日語的「超展開」。對於當時人們來說驚異無比的超展開,對於當代的我們來說卻是有跡可循,是歷史結構變動下可預期的結果。就此而言,本書也試圖讓讀者覺察這些結構性因素的持續性影響。
本書之所以針對時代的結構性變化來描寫,是因為即使對於個別歷史事件的細節知之甚詳,因為時空距離隔閡,一般讀者可能仍很難對此時代產生整體的印象。如同前節所說,我受到《希臘羅馬名人傳》的啟發,而採取兩人或三人合傳的方式,來反映時代變動軌跡。或是透過對比地理特徵(如第一章所探討的〈島嶼與陸岸〉及第二章所探討的〈要衝與飛地〉)與人文生業(如第四章〈討海還是作田〉)的方式,展現地理區位這類結構性作用對臺灣歷史發展造成的持續影響,以及探討人群生業活動與地表微地理之間相互塑造的過程。從這個角度來看,我的想法與《希臘羅馬名人傳》一書的古典書寫傳統,有所不同。因為在古典書寫傳統中,往往視自然環境為永恆不變,人性發皇則仰賴於普遍倫理典範,人地互不相關。但臺灣歷史在十七世紀的快速超展開,關鍵因素即在於周邊國際關係、地緣政治所定義的地理區位發生變化,多元移民隨後紛沓而來,引進了種種新技術、新思想。為了讓讀者瞭解地理區位與人地互動如何造就了臺灣早期歷史發展的重要「常數」──或者說如何成為了持續影響臺灣早期歷史發展的「貫時性結構」──本書才特別以「概念對比」的方式,來書寫上述三章。這就如同將這些因素擬人化,並以合傳方式陳述一樣。
第一章〈島嶼與陸岸〉涉及一系列的評估:首先,若以島嶼的規模及島嶼的特殊人文發展為量尺,臺灣島及島上人群發展跟世界上哪些島嶼比較接近呢?再者,島嶼與其周邊陸岸的關係,是影響島嶼發展樣態的關鍵之一,那麼臺灣與陸岸的關連為何?我們能從其他的島嶼案例得到什麼啟發?透過這一系列的評估,我們心中大概能有一些粗略的概念,作為掌握後面各章節內容的基礎。第二章〈要衝與飛地:小琉球與虎尾壠〉,接續參照全球各地海島在十六至十七世紀與歐洲人接觸之經驗,來探討臺灣原住民居住的區位,對於他們命運的影響。第三章〈海盜還是傭兵:為何林鳳不能,鄭芝龍能?〉,探討十六世紀晚期到十七世紀初期出沒於臺灣的特殊海上人群。第四章〈唐人二代目:鄭森與何斌的困境〉,說明這些海上特殊人群各自的集體生活與認同。第五章〈討海還是作田:早期臺灣唐人〉,探討唐人移民臺灣的契機與臺灣海岸微地形對於人群定住意願與模式的影響。第六章〈逆風而行:鄭經、小培德與范霍根虎克的憂鬱〉,陳述當時於臺灣建立轉運口岸的荷蘭人與持續於閩南抗清的鄭氏集團,在時代變化下力求生存之努力。第七章〈屬國還是府縣:海外移民的歷史歧路〉則探討華南海外移民在十八世紀前期,共同迎向新時代卻開展出不同命運的軌跡,用以對照臺灣當時的發展。
在全書七章所書寫的內涵當中,第一章〈島嶼與陸岸〉所指出的地理結構因素,是理解第二章〈要衝與飛地:小琉球與虎尾壠〉非常重要的先行準備。但在此之後的章節,則不再詳述其對人地互動的影響,只在第五章〈討海還是作田:早期臺灣唐人〉,才特別針對十七世紀唐人移民與臺灣西南沿岸微地形的互動,說明這段臺灣歷史關鍵轉變時期,是如何受到地理形勢所塑造。至於其他各章所選出、作為合傳對比的人物,本書所要指明的,並非他們個人生活的細節。而是從歷史結構的角度,去揣測他們生涯中,面臨決斷的「命運關頭」之樣態。他們與時代的交鋒,往往也是同時代的許多人們,所不得不共同面對的。在有限的選擇中,這些人物的決斷,使他們走向極為不同的人生軌道,並牽扯了同時代其他許多人後續之命運。但在那個關頭降臨之刻,無人得以知曉未來演變。
本書所點出影響歷史的結構性因素,迄今仍多或少仍然支配著我們的命運。只是,歷經四百年島內島外來來回回的過程,臺灣島的住民逐步取得了應對這些支配性力量的各式各樣的能力。與四百年之前,首度遭遇這些歷史結構性力量的個別人物相比,當今臺灣人蓄積的集體力量已非吳下阿蒙。作為島民,我們如何正確覺知到我們這個時代「歷史關頭」的降臨,並做出堅定抉擇,將能大幅扭轉島民全體與周遭遠近各地人群的未來路徑。因此本書乃是臺灣歷史研究者,貢獻給生活於民主體制下的一般國民必要的參考資料。接下來的第一章,便開始探討作為歷史發展「貫時性結構」的島嶼特徵,以為後續各章節之準備。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導論追索命運的意義
【歷史有什麼用?】
以敘事方式流傳的人類經驗,或是故事,必然帶有真實再現的成分。涉及判斷人類狀況的再現,不可能割捨過去連貫的經驗。也因此,對人類集體經驗的回溯,既然以敘事為載體,就必然對於真實再現有所要求,以作為判斷的基礎。要言之,判斷力源於真實,這使得歷史脫離單純的故事範疇,成為特定再現標準下的敘事。
歷史著作之用,在於提升讀者對於所處人間存在條件的判斷力。除了嚴格立基於事實的敘事成分之外,往往還需參照人物的行動,給予一貫性的詮釋,並以後見之明,採取全...
章節試閱
第六章逆風而行:鄭經、小培德與范霍根虎克的憂鬱(節錄)
唐人與臺灣原住民在十七世紀之前已有七、八百年漫長的文化接觸,卻只在十七世紀急驟地緣政治變化衝擊臺灣後,才引動了此後數百年的唐人移民浪潮,原漢交錯的生活於焉開展。簡言之,唐人真正落腳臺灣,是由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治理所促發,而在這波十七世紀前期的地緣政治衝擊平息後,持續擴大墾殖田園的唐人農民,則進一步將臺灣原住民也拖入帝國邊疆治理之中。一六六二年起取代荷蘭東印度公司治理大員港市的鄭氏集團,在面對近代早期的廣闊貿易網絡,仍必須透過政治上的安排進行。只是,東亞地緣政治的衝突在一六六二至一六六八年間,已大幅緩和。此一地緣政治從衝突到緩和的進程,導致十七世紀前期各種以港市為核心的政治體,退出歷史舞臺。活躍於東亞海域的那些商業菁英們,也因此失去用武之地。本章即旨在略述這樣的時代轉變,以及受此變局影響以致有志難伸的三個時代縮影人物:鄭經、小培德、范霍根虎克。以下先說明十七世紀中期臺灣周邊的地緣政治變化。
(中略)
【懷才不遇的「海牙日本通」范霍根虎克】
想像能恢復十七世紀前期榮景的,還不只有原本在東亞海域活動的商人。當時有艘丹麥東印度公司的船隻,也令人意外地在戰火中抵達了閩江,試圖經由福州進入中國市場。這個突兀的景象,與另一位前荷蘭東印度公司商務員有很大關係。他跟生長於臺灣的小培德一樣,本來的似錦前程,受到了鄭氏攻臺後一連串世局變化的衝擊。
此人即是前面提到曾留駐於福州的荷蘭商務員范霍根虎克。他早在一六四八年就進公司任職,在日本商館擔任助理,後來於一六五三年升任下級商務員。但在一六六二年,因為被發現利用公職從事私人貿易,所以公司將他由日本召回巴達維亞。一六六三年,范霍根虎克擔任博特艦隊中的後衛指揮官(schout-bij-nacht),並且直到一六六四年,都被派駐在福州擔任商務員,負責說服清政府開放與荷蘭東印度公司直接貿易。次年(一六六五年)回返巴達維亞後,即行解職脫離公司。此時看來他與東亞的緣分已盡,諷刺的是,最終卻於十年後(一六七五年)死於爪哇萬丹海域,時為丹麥東印度公司人員,也是親自設計並推行丹麥東印度公司東亞海域商務的要角。
范霍根虎克何以變成了丹麥東印度公司的人員?在此必須簡短陳述丹麥東印度公司的發展。丹麥於一六六三年和法國簽訂了二十年的聯盟條約,兩國在亞洲展開合作。有大國為靠山,丹麥能保持中立不需事事被荷蘭人掣肘。早在一六二〇年時,丹麥人已於印度科羅曼德爾海岸的特蘭奎巴(Tranquebar)設立城堡,但由於丹麥本國與世仇瑞典爭奪松德海峽控制權失利,無暇經營亞洲貿易,以致在一六三九年至一六六九年間都沒有任何丹麥船隻前來。反而是英荷葡三國在印度洋交戰時,會各自借用丹麥的旗號,假借其名義來輸運貨物。再加上英荷兩國人於印度所設立的城堡遭受圍攻時,有時也需要丹麥人的支援,特蘭奎巴的丹麥人因此獲得了相對中立的地位,不受歐洲各國間混亂戰爭的影響。
一六七〇年,丹麥王室重新設立一家東印度公司,由丹麥國王投資,給予四十年內在亞洲經營貿易的特許權。公司主要由哥本哈根的商業望族經營,並招募前荷蘭東印度公司人員來協助。一六七二年,在荷法交戰的亂局中,丹麥同樣取得相對中立的地位,並且趁著荷蘭無暇顧及波羅的海貿易,介入此一市場來累積財富。藉此經濟發展的勢頭,丹麥也在一六七四年前後,開始積極經營印度貿易。同年公司的兩艘商船幸運號(Fortuna)與麥格魯斯號(Magløs),即由范霍根虎克擔任指揮官,從哥本哈根出航,預定先前往印度的科羅曼德爾海岸,隨後轉往爪哇萬丹,再進一步嘗試與中國和日本進行貿易。
根據《巴達維亞城日誌》的記載,范霍根虎克確實搭乘幸運號於一六七五年三月抵達萬丹,且將船上許多雜貨(歐洲酒類、印度織品、食品等)都銷售給巴達維亞城的市民,換取銀幣現款。由於范霍根虎克曾在荷蘭東印度公司駐日本的出島商館任職,因此他的動向仍備受前東家關注,消息甚至傳到日本。根據《出島商館日誌》的記載,他本來已經計劃好當年度(一六七五年)要先前往福州,然後繼續到日本貿易。但因為他在萬丹還有一些待清償的債務必須花時間處理,趕不上季風期,只好取消今年的預定計畫,變更為先由萬丹折返印度科羅曼德爾海岸的特蘭奎巴(Tranquebar)丹麥商館。
結果,范霍根虎克卻不幸在一六七五年於折返航程中過世;繼任的丹麥人員放棄了前往日本的計畫,僅嘗試於福州與中國發展貿易。於是,幸運號在一六七六年由印度啟航,先抵達萬丹,在收購胡椒、棉布、琥珀、珊瑚、火藥、鉛塊等船貨後,接著就啟程前往福州,準備與鄭氏或清軍接觸。他們確實抵達了福州,但陷入十分尷尬的處境之中。
這年(一六七六年)夏季,正好是局勢渾沌不明的緊要關頭──靖南王耿精忠與鄭經勢力發生內訌,清軍趁機進攻。最後,耿精忠於十一月九日降清,而鄭經則派遣許耀,由海路前往福州閩江口布陣。鄭軍不幸於二十日為清軍所擊潰。之前,鄭清兩軍於閩江上下游對峙時,荷船被封鎖在上游清軍布陣當中,無法出航,而丹麥船則因為封鎖,無法與清軍接觸,落入鄭軍手中。根據後來英國商人朵克瑞斯(John Docres)從臺灣傳回萬丹、再由荷蘭萬丹商館商務員卡夫(Willem Caeff)傳回巴達維亞的訊息可知,當時丹麥船與鄭經部隊互動的情況如下:
丹麥船幸運號,在我方(按:荷蘭)船隻下游不遠處,但是他們的高階人員都被拘捕到陸地上,國姓爺(按:鄭經)下令不許對這個國家的人做出任何一點點騷擾,實際上也沒有人這麼做。有十四或十五個人曾上船去把一些貨物卸下,準備讓唐人之後取走,但隨後不久,就接到國姓爺的命令,將人與貨都裝回去。
十一月二十日鄭軍敗退之後,這艘丹麥船幸運號,應該隨後便與清方接觸。另有消息指出,他們原先已跟福州商人接觸。但那些先取走貨物、保證稍後付款的商人,都因為戰禍逃走,致使丹麥人血本無歸。隔年(一六七七年)初,幸運號先到爪哇島收購木料,隨後再度前往福州交易,並於當年秋季回返萬丹。在他們這次抵達福州之前,一六七七年五月二十七日,清廷在福州公布了由康親王負責接洽,特許荷蘭人與丹麥人輸入銅鐵物資前來貿易的告示。即使有此特許,幸運號在福州的貿易仍不盡人意。此次嘗試失敗後,丹麥東印度公司在本世紀結束前,都不再嘗試派船前往中國貿易。
一六四八年《西發里亞條約》簽訂後,三十年戰爭終止,下一波地緣政治則是路易十四(1638-1715)領導下法國崛起及其與周邊諸國的戰爭。新教諸國如英國、丹麥,也在三十年戰爭後興起,銳意推行各自手上東印度公司的貿易事業。當時荷蘭東印度公司退休歸國的人員,因為身懷東方貿易的絕密知識,便成為這些國家極力爭取的對象。
范霍根虎克自一六四八年起即任職於荷蘭東印度公司,一六五一年起就職於日本商館,此後多年擔任後來成為臺灣長官揆一的同僚與下屬,推測他的年齡大概略小於揆一。眼看著揆一於一六五六年升任臺灣長官,進入東印度公司在亞洲區域的最高層級中,他卻一直在公司日本商館擔任下級商務員。倘若一六六四至一六六八年間,荷蘭東印度公司與清朝的商務談判有所進展,他應該也會順利升任福州商館長或是雞籠長官吧?無奈,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一六六八年後,荷蘭東印度公司對於中國貿易態度轉趨消極,范霍根虎克回到巴達維亞,大概如同前述由臺灣遷移巴達維亞的培德家族成員一樣,被公司視為無用冗員。但土生土長的荷蘭人范霍根虎克,並不像「灣生」小培德那樣無處可去。他選擇歸返歐洲,伺機而動。即使荷蘭東印度公司由中國撤離並非范霍根虎克的錯,他屬於最後一批由中國沿海撤出的荷蘭人,卻是確鑿之事。失敗者的陰影時時籠罩著他。
在《西發里亞條約》簽訂後,丹麥國勢躍升,逐漸成為當時在印度活動的兩大歐洲勢力,即法國與荷蘭,都不願招惹的國家。由於丹麥是貨真價實的新教國家,應該能說服幕府相信,他們不會觸犯日本所禁止的天主教傳教禁令。而且范霍根虎克有十七年的駐日經驗,在日本累積了相當多的人脈。若論當時有哪個國家有能耐可與荷蘭人分一杯羹,必定只有丹麥有此機會。范霍根虎克當然想要把握這個能讓他一雪前恥、大展抱負的良機。一六七四年,他為丹麥東印度公司規劃了一切,在好不容易抵達東亞,正準備大張旗鼓之際,卻意外地死於萬丹與印度的航程之間。
范霍根虎克原以為職涯已然終結,丹麥王室卻給了他發展事業第二春的機會。范霍根虎克之死,無疑也挫折了丹麥東印度公司唯一一次向東亞海域進發的嘗試。鄭經在三藩之亂時期(約一六七〇年代)出兵奪取金廈等地,也是在經歷與清廷近十年雞同鴨講、斷斷續續協商後,希望藉機一次回復明代東西洋貿易盛況的嘗試。懷抱著與父祖比肩的雄心壯志,鄭經再度返回閩南。范霍根虎克也罷,小培德也罷,鄭經也罷,他們都不願相信十六世紀以來東亞海域貿易活躍的場景,已悄悄落幕。
范霍根虎克之死,可說幸運也可說不幸。幸運的是,如此一來他便毋須為丹麥東印度公司日後必然遭遇的挫折負責;倘若他繼續推行這一事業,很可能會被日益困窘的形勢逼得自行退出。不幸的是,出師未捷身先死,人生懷才不遇終成定局。一六八〇年,鄭經率部從中國撤出後,也面臨相同的矛盾處境。既然中國恢復海禁,鄭經也只好退回三藩之亂前與清方互不侵犯的立場,同時尷尬地披著明朝嗣封世子的外衣,與中國繼續保持不明確的關係,自行設法於東亞海域生存發展。他死於一六八一年,同樣可說幸運也可說不幸。幸運的是,他死前仍能維持東寧在海外自主自治的地位。不幸的是,與父祖比肩、創造閩南海商盛世之志,沒有實現。范霍根虎克與鄭經的鬱悶,說到底,都是因為造就十七世紀前期荷蘭東印度公司與鄭氏父子傳奇性成功的前提,在十七世紀後期已消解殆盡,無論個人投入多少精力與努力,都難以抗衡這樣的世局變遷。
(下略)
第六章逆風而行:鄭經、小培德與范霍根虎克的憂鬱(節錄)
唐人與臺灣原住民在十七世紀之前已有七、八百年漫長的文化接觸,卻只在十七世紀急驟地緣政治變化衝擊臺灣後,才引動了此後數百年的唐人移民浪潮,原漢交錯的生活於焉開展。簡言之,唐人真正落腳臺灣,是由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治理所促發,而在這波十七世紀前期的地緣政治衝擊平息後,持續擴大墾殖田園的唐人農民,則進一步將臺灣原住民也拖入帝國邊疆治理之中。一六六二年起取代荷蘭東印度公司治理大員港市的鄭氏集團,在面對近代早期的廣闊貿易網絡,仍必須透過政治上的安排進行...
目錄
「春山臺灣講座」書系總序|許雪姬
參考年表
【導論】追索命運的意義
.歷史有什麼用?
.本書組成與目的
【第一章】島嶼與陸岸
.島嶼的「界限性」(boundedness)
.島嶼的連結性(connections)
.「槍炮、病菌與鋼鐵」下的島嶼
【第二章】要衝與飛地:小琉球與虎尾壠
.航路要衝小琉球
.水路難及虎尾壠
.小結:「空間」與「群體命運」
【第三章】海盜還是傭兵:為何林鳳不能,鄭芝龍能?
.海盜與傭兵
.「海盜」林鳳探路臺灣
.「傭兵」鄭芝龍落腳臺灣
.小結
【第四章】唐人二代目:鄭森與何斌的困境
.唐人二代目
.熱蘭遮市鎮與何斌
.安海市鎮(附廈門)與鄭森
.小結
【第五章】討海還是作田:早期臺灣唐人
.臺灣原住民與中國沿岸居民的早期接觸
.福建漁民發展異地漁業
.本地漁業的發展
.由農業移工到唐人移民
.小結
【第六章】逆風而行:鄭經、小培德與范霍根虎克的憂鬱
.環繞臺灣的國際關係變化(一六五六至一六六四年)
.一六六四年「明亡第一代」鄭經倉促登場
.「第一代灣生」小培德的中斷人生
.懷才不遇的「海牙日本通」范霍根虎克
.小結:「不合時宜」的憂鬱
【第七章】屬國還是府縣:海外移民的歷史歧路
.白銀充盈時代的結束
.屬國之路:河仙鄚玖的選擇
.臺米之路:施秉的選擇
.小結:水田化與邊疆化的時代
【結論】島民的節奏:由「場所」到「在場」
.臺灣作為世界史的「場所」
.臺灣居民的「在場」作為一種歷史結構
.作為歷史結構的「島嶼節奏」
.餘論
注釋
「春山臺灣講座」書系總序|許雪姬
參考年表
【導論】追索命運的意義
.歷史有什麼用?
.本書組成與目的
【第一章】島嶼與陸岸
.島嶼的「界限性」(boundedness)
.島嶼的連結性(connections)
.「槍炮、病菌與鋼鐵」下的島嶼
【第二章】要衝與飛地:小琉球與虎尾壠
.航路要衝小琉球
.水路難及虎尾壠
.小結:「空間」與「群體命運」
【第三章】海盜還是傭兵:為何林鳳不能,鄭芝龍能?
.海盜與傭兵
.「海盜」林鳳探路臺灣
.「傭兵」鄭芝龍落腳臺灣
.小結
【第四章】唐人二代目:鄭森與何斌的困境
.唐人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