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為林連宗先生的傳記,
描述他生於日本時代擔任律師,
開啟台灣平民法律服務之先河。
戰後他擔任台灣省參議員,爭取司法權獨立,
後擔任制憲國大代表,要求台灣即刻實施縣市長民選,
此一訴求成為貫穿二二八事件的改革訴求。
1904年林連宗出生於彰化,父親在繁華的彰化三角公園經營商店,住家旁是八卦山,乙未戰爭的發生地,漢意識留在父親對漢文教育的堅持之中。林連宗早慧,在校成績優異,從進入彰化公學校的第一天,他就走入一個相對進步的大正時代,家庭的漢學教育,與公學校的現代化日式教育雙軌進行。後來考上第一所為臺灣人設置的臺中中學校(今臺中一中),畢業後進入《臺灣新聞社》擔任漢文版編輯,1923年總督府逮捕臺灣議會請願運動的人士,身在媒體的他目睹民主前輩在法庭上與統治者交鋒,為平等權與自由而戰。而年僅二十歲的他,已受前輩矚目,在文化協會彰化的演講場上,首次登壇演講。其後他到日本留學攻讀法律,並通過國家考試司法科及行政科的筆試。
1931年林連宗開始在報紙上寫法律專欄,開啟所謂的「平民法律服務」。這專欄他一寫就是四年多,回覆千餘則民眾的提問,對法律知識的普及化有莫大貢獻。在1935年第一場民意代表選舉,律師及法政大學畢業的人才,沒有缺席,林連宗也扮演選舉助講員。1937年日本發動戰爭,臺灣進入高壓統治皇與民化運動。在認同的征服戰中,林連宗沒有屈從,沒有改日本姓氏,也不願加入「皇民奉公會」,有所不為是他的原則。而當日本政府猶以文宣掩飾自己戰敗的跡象時,轟隆隆的空襲聲中,林連宗已開始自學中文,他知道這樣的殖民政權將過去,也意識到語言將成為未來的問題。
戰後林連宗眼見好不容易建立的法治社會,逐漸敗壞,於是他投入省參議員選舉。律師及民意代表的雙重角色,讓他切入司法權不獨立的問題,戰後政治惡劣、執法者犯法,但司法權卻受控於行政權,乃致無法偵辦貪官汙吏。質詢一如法庭的攻防,如何從權力的一方,取回人民的權益,他沒讓人失望。民意代表與律師的雙重身分,也讓林連宗每每在危機時刻,成為民意託付對象。法理基礎乃解決政治困厄的基礎依據,特別是當台灣內部民意與為政者產生巨大落差時,林連宗一次次被推派為代表,起身前往南京,將臺灣民意訴求中央,期能抵擋日益蠻橫的台灣治理者。不論是國民參政員選舉不明票事件,或是臺籍律師資格需經重新認定的問題,林連宗苦心奔波,一心一意,戮力改變臺灣不平的處境。
此時政府與人民的對立,隱隱然如將爆裂的炸彈,在施政一年的總體檢時,林連宗為文呼籲要能真實反映人民的意志,才不會是與人民對立的政府,1946年年底將舉行制憲國大代表選舉,只要憲法通過,民主自由指日可待。林連宗法律人的背景與省參議員的歷練,是參與制憲的不二人選,十月底他當選國大代表,帶著台灣民意要求1947年6月普選縣市長的主張,啟程前往南京,終於盼到憲法通過的那一刻。為臺灣爭取立即行憲,留在他給女兒的書信中,也留在國民大會實錄所記載的第61號提案中。毫無猶疑地,行憲普選縣市長成為二二八事件中,人民要求專制政體還政於民的總目標。在推動縣市長普選的過程中,不斷遭當局扣上「台獨」及「排斥外省人」的帽子,隱隱然有危機浮動著。
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林連宗在第一時間即掌握問題根源,認為除實施縣市長民選、任用有經驗的本省籍人士外,無以安定臺灣。此一主張也貫穿二二八事件,成為人民代表與陳儀政府談判的條件。3月8日全臺法律界人士召開會議,推舉法院及檢察處人選,3月9日臺北陷入封鎖狀態,蔣介石所派軍隊抵臺後,下令戒嚴,進行全面軍事接管。3月14四位便衣及一名軍憲將林連宗及李瑞漢、李瑞峯帶走,從此一去無回,家人再也無法得知任何消息。民主化後檔案揭露,「陳儀令憲兵駐臺特高組秘密逮捕國大代表林連宗」,這是陳儀有計劃地下令密逮、密裁,暗殺為臺灣奮鬥的菁英領袖,林連宗在事件期間起身為任用台籍司法精英而奔波,竟遭政府秘密逮捕之後暗殺,殉難於二二八,留下為台灣爭取平等、民主與自由的身。
重要事件:二二八事件77週年
本書特色
★筆鋒帶感情,表現出作者女性敏銳的觀察力,以及長年對二二八知識的累積。
★百餘張珍貴歷史照片,立體化呈現傳主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