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禮
如果主角不是我,那真是一場美妙的婚禮!
陽光亮麗耀眼,親戚們互相寒暄著。新郎出現了――站在彌撒臺下等著我的,是我高中時就認識的那個男人,他在二次大戰後打過韓戰,婚禮上一身戎裝十分英挺。新郎爾耐斯特˙保寧(Ernest Borgnine)穿著軍服實在非常英挺!
我認識比爾(Bill,譯註:即新郎)已經七年,但是仍覺得對他不甚瞭解。來賓們抓著侍者對今天的一對新人問東問西。
不知道父母如何應對人家的胡說八道――「女兒都出閣了,你們也不年輕嘍!」我們沒有汽車,沒有房子,沒有家當,也沒有純銀餐具。我以前一直納悶,缺少一套純銀餐具,不知道還算不算正式成家。現在,比爾還有一年才大專畢業,別說是純銀餐具了,連工作都還沒有著落。毫無疑問,我父母答應這門親事真是失算!
婚禮上諸事不順。我小時候常夢想能辦一場超越我們家財力所能負擔的婚禮。如今我穿著一件減價時買來、大得不像樣的婚紗禮服;為我們用匣式照相機拍結婚照的,是我堂哥;而我母親為了準備招待親友的喜宴,忙著把她弄了一個早上的烤火腿送到婚禮現場,以致滿身火腿味。
我的夢想怎麼辦?我一直懷抱鴻鵠壯志――我希望專科畢業後就到紐約,擔任紐約時報的駐外特派員,如果此計不成,退而求其次,我希望能為俄亥俄州的但敦先鋒報(Dayton Herald)撰寫訃聞。
現在,我才畢業兩個星期,連未來的職責是什麼都不清楚,卻即將走上復活教堂的長通道,宣誓「我願與他廝守一生」。
我和在彌撒臺下等著我的新郎目光交接,物質匱乏和夢想幻滅看來都不重要了。我是怎麼了?我愛上了這個人。我們真是一對璧人,有那麼多共同點――這才重要嘛!
我們倆都是一次只嚼半條口香糖,卻把另外半條留起來,(世上有多少人會做這種事?)我們都喜歡美國幽默劇作家羅伯特˙班卻里(Robert Benchley, 1889―1994)的詼諧風趣,都痛恨共產主義。還有什麼?噢,對了,看牙醫都拖拖拉拉不乾脆。我們認識的很多夫婦在結婚時,都還沒有這麼多共同點呢!
當我跪在他的旁邊,透過白面紗看到他的耳朵上有一團白漆,身上則有一股濃濃的松節油味。他在暑假期間替人油漆房子賺外快,以後這事就不必了,他一定可以找到更體面的工作。再說,油漆是易燃物,我可不喜歡和一個不能在他旁邊點火柴的人在一起。
比爾很需要工作,但是在他工作之前,我得先花幾年時間把他調教成稱職的丈夫。首先,我要對他耳提面命――按時剪頭髮。老天啊,我真討厭他披頭散髮,活像是剛用吸塵器吸過的長毛地毯。
還有,他的飲食習慣也要改一改了。他不喜歡喝湯,但是在我娘家,無論多濃的肉汁都可以當湯喝;他常吃蔬菜,我則把蔬菜當成壁爐前的裝飾品;至於我這下半輩子,要跟一個早餐從不吃冷食的人一同生活,那真是難以想像啊!
我們婚禮的男儐相是常跟比爾玩撲克牌的死黨艾迪˙菲利普(Ed Phillips),他把戒指交給了比爾。比爾把戒指套進我的手指時,我微微一笑,艾迪和他們那群小男人很快就要過氣了,他們別想再和比爾混單身漢生活――撲克牌一打打到天亮。從現在起,是我們兩人的天地了,我們將一同欣賞落日,彼此對望。
與比爾並肩站在彌撒臺下時,我心裡掙扎著要不要替他設定一個作息時間表。和他交往的這幾年中,他總是遲到。我正發誓要永遠相守的這個人,每次看球賽都漏掉唱國歌或開球的那一段,去音樂會則絕對看不到拉起布幕、序曲響起的那一刻。他現在看起來這麼輕鬆,對於我即將調教他的一切都還渾然不知,我要教他;養成用完原子筆就把筆蓋套回去的好習慣,免得下次要用的時候筆芯都乾了;我也要教他:左撇子用完電話後如何掛電話,省得把習慣用右手的人摘得雞飛狗跳。
神父是波蘭後裔,我努力從他的口音和彌撒使用的拉丁文辨識他說的話,隨後我聽見他提高嗓門清晰地訓諭:「比爾,你將成為一家之長,而爾瑪,妳將成為家庭的重心。」
他想得美!他把這當成了什麼啊?一個小鬼因為比大小的緣故,結果選了五分錢硬幣,卻不拿十分錢的銅板?我見識過這種「家庭重心」的細節瑣事;受過四年大專教育,我還是得埋沒長才,連丈夫閒來打保齡球時都得陪在一旁。
也許我可以叫比爾去當家庭的重心――至少偶爾和他換著做做看嘛!
「現在我宣布你們結為夫妻。」
可能除了「火箭正升空」和「我國正處於戰爭狀態」這類的話之外,少有幾個句子像上一段話那麼嚴肅。
我們的婚宴是在市郊一個社交大廳舉行,外戰老兵團體(Veterans of Foreign Wars of United States)多半在那裡辦聚會。折疊椅靠牆擺,整個大廳看起來跟公路局車站的候車大廳很像。大廳中央一張長桌上鋪了白色的桌巾紙,蛋糕和火腿三明治堆成的小山都在桌上。
一輛車停在大廳門口,一對夫婦和六個小孩從車裡鑽出來,那個男的兀自嚷著:「查理(Charlie)來了!啤酒在哪裡?」
比爾看著我問道:「是你們家的親戚嗎?」
我點點頭說:「是我姑丈。」
接下來的那個大半天,我已記憶模糊――我們兩家的親戚分坐大廳兩邊,好像交戰雙方壁壘分明…‥幾百個不相識的小孩滿臉塗著蛋糕跑來跑去…‥女儐相們個個一臉「幸好這是妳結婚,不是我」的表情……我母親呢,就聽她一個勁兒地大呼小叫,因為桌上的火腿都吃光了。
一個前來道賀的客人問我們要去哪兒度蜜月,我告訴她,我本來很想到紐約看一場百老匯表演,在一間豪華旅館下榻,半夜坐馬車逛中央公園。
「所以,你們現在決定要去哪兒度蜜月?」她追問道。
「我們要到密西根州的拉維湖(Larvae Lake)釣魚。」
她笑著說:「真浪漫。」
比爾向我求婚的時候,把我的訂婚戒指掛在雪茄上,還把菸都點燃了。嫁給這樣一個男人,我還能期待什麼!
婚禮當天下午四點左右,四下不見比爾的踪影,我到處找他。最後在大廳外的停車場上,我發現他和艾迪及那幫死黨湊在一起,邊說笑邊喝啤酒。他回到我身邊時,那群人正要開始打撲克牌呢!
婚姻似乎比我想像得還要艱難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