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世界最能引領讀者深入狄倫宇宙的導聆人,
除了馬世芳,不作第二人想。
「狄倫窮畢生之力,以過人的詩情和想像力,在歌裡構築了一個幽深而複雜的『美國』,那是如夢如謎的迷宮,也是現世和歷史的倒影。」──馬世芳
關於本書:
★本書係以2020年馬世芳在誠品信義「巴布‧狄倫六講」講堂內容為底稿,重新增補編寫而成。
★因應講堂的概念,全書採左翻橫排的復古講義式設計。
★特別邀請版畫家 張可 製作封面插畫,向六○年代的狄倫致敬。
巴布‧狄倫──歌手生涯超過60年,發行50張專輯,創作逾500首歌,總銷量破1億2500萬張,榮獲11座葛萊美獎、金球獎、奧斯卡、並成為首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歌曲創作者。他是六〇年代青年文化的旗手,也是洞燭亂世的先知、流行樂壇的宗師。他是吟遊詩人,也是搖滾巨星,而他自己說:「我就是個歌舞者(Song and Dance Man)」。
本書以作者馬世芳在誠品講堂的「巴布‧狄倫六講」內容為底稿,重新增補編寫而成。馬世芳從青春期迷上狄倫,蒐集數百張地下錄音,研讀海量著述,越洋追聽演唱會十幾場,歌迷資歷三十餘年。中文世界最能引領讀者深入狄倫宇宙的導聆人,除了馬世芳,不作第二人想。
各章簡介:
第一章:民謠詩人的養成與茁壯
話說從頭,從狄倫早期幾張奠定當代民謠歌者「原型」的經典作品談起,並論及諾貝爾獎表彰詞所謂「偉大的美國歌謠傳統」,以及狄倫如何吸收消化庶民樂史,構成他作品的地基和樑柱。
第二章:他揹起電吉他,改變了歷史
狄倫在1965年擁抱搖滾,樂風丕變,短短13個月連續發行3張曠世鉅作,本章詳述「搖滾三部曲」的前兩張專輯《全數帶回家》(Bringing It All Back Home)和《六十一號公路重遊》(Highway 61 Revisited),並詳細解剖被譽為「史上最偉大搖滾單曲」的〈像一顆滾石〉(Like a Rolling Stone)。
第三章:狂飆年代的烈火與冷眼
本章書寫「搖滾三部曲」壓軸的雙專輯《金髮疊金髮》(Blonde On Blonde),以及狄倫震古鑠今的1966世界巡演。
第四章:詩人的熟成與蛻變
從玄奧妙趣、深不可測的《地下室錄音帶》(The Basement Tapes)到素淡簡約的《約翰‧韋斯利‧哈汀》(John Wesley Harding),狄倫在六、七〇年代之交歸返鄉謠,直到1974年重回巡演舞台,再次點燃搖滾火力。
第五章:心碎自傷之歌及其昇華
本章重點在1975年的重量級作品,充滿心碎自傷之歌的《血路斑斑》(Blood On the Tracks),以及同年開展的「轟天雷綜藝團」(Rolling Thunder Revue)巡演,兼及之後的「宗教三部曲」,以迄八○年代末狄倫走出低潮的力作〈慈悲啊〉(Oh Mercy)。
第六章:硝煙中回望的老戰士
狄倫在1997年以《遺忘的時光》(Time Out of Mind)重回巔峰,自此展開長達二十年的「豐水期」,接續的《愛與盜竊》(Love and Theft)與《摩登時代》(Modern Times)專輯,乃至於2020年的《狂浪之道》(Rough and Rowdy Ways),都足以列入生涯頂尖之作。此外,他也連續三十年馬不停蹄巡演,創造了另一則傳奇,本章著眼於暮年狄倫日益老辣、內力深厚的精選傑作。
作者簡介:
馬世芳
作家,主持人,一九七一年生於台北。曾獲六座廣播金鐘獎。著有散文輯《地下鄉愁藍調》、《昨日書》、《耳朵借我》、《歌物件》、《也好吃》,曾獲《聯合報》讀書人年度最佳書獎、《中國時報》開卷好書獎等。譯有巴布.狄倫《當代歌曲哲學》,主編《巴布‧狄倫歌詩集》、《台灣流行音樂200最佳專輯》、《民歌四十時空地圖》等書。曾獲提名電視金鐘獎最佳綜藝節目主持人。
章節試閱
第一章(節錄)
追星到紐約的窮小子
狄倫大一沒念完就輟學,從明尼蘇達州一路流浪到紐約,想去見他的偶像伍迪.葛瑟瑞。他抵達紐約的時候碰到多年來最大的暴風雪,後來這個經驗寫進了他第一張專輯的歌〈說唱紐約〉(Talkin' New York)。一個明尼蘇達州來的窮小子,就這樣天不怕地不怕到了紐約,而且如魚得水。他來到有很多民謠俱樂部的格林威治村,全美國最厲害的民謠歌手都聚集在那裡。對於一個立志成為民謠歌手的文藝青年來說,地球上不可能有更棒的地方了。
狄倫在紐約很快認識了一群朋友,他窮得沒錢付房租,輪流睡不同人家的沙發,他每次從一個人家到另一個人家,前一位屋主都會發現唱片怎麼少了好幾張,書也被摸走好幾本。狄倫就是這樣,他像海綿一樣迅速吸收各種知識,當然也要談戀愛,交了一個對他很好的女友蘇西‧羅托洛(Suze Rotolo, 1943-2011)。她比狄倫小兩歲,兩人認識的時候蘇西才十七歲。她的身世很特別,父母都是美國共產黨成員,美國人形容這種小孩叫「紅尿布寶寶」──從小連包尿布都是用紅旗,根正苗紅的意思。
蘇西從小浸淫在這樣的家庭環境,年紀輕輕就在推動種族平權的組織和反核團體工作,已經是個全職社運人士。她比狄倫見過更多世面。所以在他們的關係裡,是蘇西開書單給狄倫,帶他讀了很多經典作品,拓展了他的世界觀。
狄倫第二張專輯的封面,就是他倆在紐約街頭相依偎的照片。剛到紐約的那段時間,狄倫大量閱讀,影響他最大的作家,包括「垮掉一代」的小說家傑克‧凱魯亞克(Jack Kerouac, 1922-1969),他的《在路上》(On the Road)是當時很多青年人心目中的聖經。還有艾倫‧金斯堡(Allen Ginsberg, 1926-1997)和十九世紀法國詩人韓波(Authur Rimbaud, 1854-1891),他們密度極高、意象鮮烈的文字,深深影響了後來狄倫的創作。蘇西帶他認識德國左翼劇作家布萊希特(Bertolt Brecht, 1898-1956)的「敘事劇場(或譯史詩劇場)」和他提倡的戲劇「疏離效果」,也讓他大受震撼。布萊希特的戲劇常有大量歌舞情節,他跟寇特‧威爾(Kurt Weill, 1900-1950)一起寫下許多膾炙人口的歌曲,既有娛樂效果,又具備顛覆社會的能量,這些都對狄倫產生了啟蒙的作用。
還有一位影響狄倫的前輩,就是卓別林(Charlie Chaplin, 1889-1977)。他扮演丑角流浪漢,以喜劇形式觸及許多尖銳敏感的社會議題。所以你會發現:狄倫觸及社會議題的創作並不都是苦大仇深的。幽默搞笑、甚至無厘頭的元素,始終都是他作品的一部分。
狄倫受邀擔任錄音室樂手,幫另一位歌手吹口琴伴奏,就這樣認識了哥倫比亞唱片公司A&R部門的約翰‧哈蒙(John Hammond, 1910-1984)。哈蒙覺得這小子不錯,替他安排了試唱。沒過幾天,《紐約時報》評論家羅伯.謝爾頓(Robert Shelton, 1926-1995)寫了一篇盛讚狄倫在俱樂部演出的評論,這是他的名字首次出現在全國媒體的樂評專欄。哈蒙很快決定簽下狄倫,準備錄製他的首張專輯。
勉強回本的第一張專輯
故事講到這裡,我們會以為狄倫首張專輯一炮而紅,賣了幾百萬張,從此成為一代傳奇。但事情不是這樣──他的出道作賣得很差,要不是約翰.哈蒙,他早就被唱片公司放棄了。
狄倫以他的名字當標題的第一張專輯《巴布.狄倫》在一九六二年發行,全部製作成本只花了幾百塊美金,由哈蒙擔任製作人,一個下午就錄完了。從頭到尾就只有他自己彈一把木吉他,口琴架在脖子上,一邊吹一邊唱。彈到需要滑弦吉他(slide guitar)的歌,就借來女友蘇西的口紅(她陪在現場),拔下口紅套,套在手指上滑吉他弦。幾百塊錢錄完一張專輯,唱片公司應該覺得穩賺不賠,結果卻也未必。這張專輯一整年只賣出兩千五百張,勉勉強強回本而已。
以唱片工業的行規來說,這可能是要解約了。這張專輯幾乎都是翻唱傳統民謠跟藍調,只有兩首原創曲,而且老實說,那兩首歌也還算不上不得了的傑作。但是哈蒙深深相信狄倫的潛力──哈蒙可不是省油的燈,他在哥倫比亞的職務類似「星探」,是西方流行樂史最偉大的「伯樂」之一。他發掘過許多改變流行樂史的名字,包括比莉‧哈樂黛(Billie Holiday, 1915-1959)、班尼.固德曼(Benny Goodman, 1909-1986)、貝西伯爵(Count Basie, 1904-1984)、皮特.西格。在狄倫之後,他又發掘了艾瑞莎‧富蘭克林(Aretha Franklin, 1942-2018)、李歐納.柯恩(Leonard Cohen, 1934-2016)、布魯斯‧史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 1949-)、史提夫.雷.范(Stevie Ray Vaughan, 1954-1990)……,這還只是一部分而已。
當年唱片圈的人都稱呼狄倫是「哈蒙幹的蠢事」(Hammond's folly),但大概他反正也花不了多少錢,唱片公司老闆還是讓他留下來了──幸虧哥倫比亞留下了狄倫,因為他在第二張專輯,就永遠改變了西方流行樂的歷史。
第一張專輯封面的狄倫還有點嬰兒肥,戴一頂帶個釦子的帽子,後來很多歌手都學他這個造型,買那頂帽子──英國民謠歌手唐納文(Donovan, 1946-)就有一頂一模一樣的帽子。這張專輯裡向精神導師伍迪.葛瑟瑞致敬的〈致伍迪的歌〉(Song to Woody),是狄倫創作初期很重要的作品。
狄倫一到紐約就直奔伍迪.葛瑟瑞的家,但那時葛瑟瑞已經生病了。他患有家族母系遺傳的杭廷頓氏症(Huntington's Disease),是一種腦細胞萎縮的病,會引發失眠、個性變化、肢體不協調,當年無藥可治。從前患者會被關進瘋人院──伍迪.葛瑟瑞的母親就是送進精神病院,一直到過世。狄倫見到葛瑟瑞的時候,他已經長期住院了。杭廷頓氏症是不可逆的,葛瑟瑞身體狀況不好,但神志始終清醒。
狄倫常去醫院探望伍迪.葛瑟瑞。他的妻小也住紐約,他也去拜訪過他們。他會唱歌給葛瑟瑞聽,據說葛瑟瑞狀態還好的時候可以跟他聊幾句,但多半時候狀況都不太好。狄倫和他見面之後,葛瑟瑞持續纏綿病榻,一九六七年過世。狄倫看到自己的偶像、導師、心目中最偉大的創作歌手,在傳記裡寫了那麼多精彩的江湖故事,但見到本人卻是一個躺在床上的病體,心裡一定有很多感觸。「就讓我把你教我的一切,發揚下去吧!」──後來狄倫就是抱著〈致伍迪的歌〉裡的這種心情,踏上通往全世界的路。
狄倫發行第一張專輯之後,持續在小酒館、民謠俱樂部等地演出,後來又有機會到卡內基音樂廳的小廳表演。羅伯‧謝爾頓在《紐約時報》的文章發揮了影響力,狄倫確實被愈來愈多人注意,而他也確實用驚人的速度轉變成更成熟、更有自信的歌手。他的演唱風格原本就帶著少年老成的氣質,因為他聽太多老東西,已經是美國草根歌謠史的活字典了。同時他大量吸收文學、藝術、政治、經濟各方面的知識養分,大量讀書,交往對象又是紐約那群全國最厲害的音樂人。他從他們身上不只學到很多本事,也直接剽竊了一些人家的心血。他錄〈日昇之屋〉(House Of The Risin' Sun)就偷了民謠歌手戴夫.凡.隆克(Dave Van Ronk, 1936-2002)的編曲,害原作者不能發行自己的版本,雙方從此交惡。但他也很快就成為獨當一面的創作歌手(singer-songwriter)。
所謂創作歌手,就是歌者演唱自己寫的歌。當時美國的新民謠圈子,大家除了努力學習老前輩的歌,繼續傳唱,或在自己的創作發揚老前輩傳下來的精神,同時他們也帶著使命感,希望以歌謠呼應當時的政治環境和社會局勢。這是繼承伍迪.葛瑟瑞和他的戰友皮特.西格那一輩「老左派」民謠歌手的理念──他們和工會一起組織抗爭,替礦工、貧農爭權益。哪裡礦坑塌了、哪裡民警鎮壓罷工,他們很快就把事件寫成歌,透過廣播電台傳唱。
當左派民謠碰上白色恐怖
一九五○年代初,美國出現「麥卡錫主義」,參議員麥卡錫(Joseph McCarthy, 1908-1957)指控美國政府、媒體、影視圈和藝文界都被共產黨滲透,展開大規模的政治迫害、政治恐嚇,這是美國的白色恐怖時期。所有和左翼、共產黨、蘇聯有過關係的人,甚至只是同情他們的人,都被扣上了「紅帽子」。很多好萊塢的編劇、導演和演員,以及作家、詞曲作者、歌手等等藝文人士,都被列入黑名單,被迫失業、轉行或流亡。一九四○年代,民謠曾經是美國最暢銷的音樂類型,皮特.西格發起的演唱組合「編織者」(The Weavers)唱片可以賣幾百萬張。麥卡錫主義興起之後,他們都失業了,只好潛入地下,勒緊褲帶。幾年後麥卡錫垮台,新生代的知識青年才又把這個脈絡接回來。
民謠本來就是源自勞動階級的音樂,像伍迪.葛瑟瑞,雖然和很多知識分子交往,但他總會強調自己是正港的「做工的人」出身,他的自傳也是用「奧克佬」的口語寫成,他特別在意這樣的身分。但到了六○年代初,民謠復興走到下一個階段,愈來愈多知識青年加入這個圈子,民謠不再是以前那種特定地區的老鄉在聽的音樂,而變成許多「覺青」都在追隨的樂種了。以大學生為主的知識青年開始擁抱民謠,這些幾乎都是中產以上家庭出身的青年人,甚至把戰前錄過唱片的老歌手們找回來,到校園和音樂節巡迴演出──其實那些老歌手當時也才五、六十歲,多半還是很硬朗的。
狄倫蝸居在格林威治村的小公寓努力寫歌,迅速發展出獨特的歌詞語言──他的語言融合了「垮掉一代」的詩人氣質,但基本上都是街頭語言,並不賣弄文藝腔。
比方他在第一、二張專輯之間寫下的〈讓我死在自己的腳步聲中〉(Let Me Die in My Footsteps),這個作品的語言深受伍迪.葛瑟瑞影響,主題卻是呼應當下時代氣氛:美蘇冷戰、核子戰爭的威脅,還有如火如荼的黑人民權運動。那是一個撕裂的時代,充滿戰爭與暴力的陰影。
狄倫的歌詞,印出來的版本和演唱版經常會有出入,他有時會顛倒段落,或者跳過某些段落,這都很正常。他常常在歌曲發表之後才改變主意,錄音的時候歌詞已經跟先前交給版權公司的版本不一樣了。以〈讓我死在自己的腳步聲中〉來說,他的演唱版就拿掉了一段。
狄倫很多作品是沒有副歌的,就像傳統民謠,幾乎都沒有所謂副歌,只有旋律不斷重覆的主歌,但每段都還是會有一個重複的部分,足以讓你牢牢記住。這是傳統民謠常見的特色,狄倫的歌也常常運用這個方法,而且寫得出神入化。那些重複的詞句,便常常是所謂的「詩眼」。這首歌反覆唱的「讓我死在自己的腳步聲中/在我入土之前」就是這個「詩眼」。
這首歌可以算是〈這片國土是你的土地〉的進階版──狄倫早期常常翻唱〈這片國土是你的土地〉,唱得非常動人,真的把這首歌聽到骨子裡了。在這首歌,狄倫比恩師葛瑟瑞寫得更深。在戰爭陰影逼近的時代,他用這樣一首歌向導師致敬。這麼一個年輕人,寫出一首這麼滄桑深沉的歌,而他才剛開始創作不久而已。
二十出頭、少年老成的狄倫,人生經歷是通過大量聆聽跟閱讀得來的,才會擁有這麼滄桑的老靈魂。不妨聽聽另外一首也是這段時間寫的,擁有滄桑老靈魂的歌:〈明日何漫漫〉(Tomorrow is a Long Time),這是經歷過江湖風雨的人才寫得出來的歌。一九六三年他在一場小型演唱會錄了實況,七年後才發行。這首歌後來很多人翻唱過,狄倫曾說他很喜歡少年時代偶像貓王翻唱的版本。
第一章(節錄)
追星到紐約的窮小子
狄倫大一沒念完就輟學,從明尼蘇達州一路流浪到紐約,想去見他的偶像伍迪.葛瑟瑞。他抵達紐約的時候碰到多年來最大的暴風雪,後來這個經驗寫進了他第一張專輯的歌〈說唱紐約〉(Talkin' New York)。一個明尼蘇達州來的窮小子,就這樣天不怕地不怕到了紐約,而且如魚得水。他來到有很多民謠俱樂部的格林威治村,全美國最厲害的民謠歌手都聚集在那裡。對於一個立志成為民謠歌手的文藝青年來說,地球上不可能有更棒的地方了。
狄倫在紐約很快認識了一群朋友,他窮得沒錢付房租,輪流睡不同人家...
目錄
第一章:民謠詩人的養成與茁壯
第二章:他揹起電吉他,改變了歷史
第三章:狂飆年代的烈火與冷眼
第四章:詩人的熟成與蛻變
第五章:心碎自傷之歌及其昇華
第六章:硝煙中回望的老戰士
第一章:民謠詩人的養成與茁壯
第二章:他揹起電吉他,改變了歷史
第三章:狂飆年代的烈火與冷眼
第四章:詩人的熟成與蛻變
第五章:心碎自傷之歌及其昇華
第六章:硝煙中回望的老戰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