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話(節錄)
「是!」
審判長詢問是否曾就本案接受警方訊問時,證人陳如萍點頭大聲應道。
四十幾歲的職業婦女,住在被害人曾青妮對門的鄰居,似乎對作證感到興奮。
「現在有一些問題要向妳求證。剛才妳具結過了,請誠實回答。」審判長轉頭對文石說:「那就由辯護人進行主詰問。」
審判長是程月君,對我很友善,從以往判決看得出來她也是嫉惡如仇的個性。
「請庭上提示偵訊筆錄給證人看一下。」文石對審判長說。
這是哪招?沒有循辯方的往例要求證人陳述目擊經過、找出所述不合理之處攻擊,文石居然要讓陳如萍先看偵訊筆錄,無異讓證人複習自己先前的證述,形同退縮能打擊證言可信度的空間,會不會太偷懶了啊……我瞥了一眼旁邊的劉學彬,對他的同情又增加了。
接過通譯遞過來的卷證,陳如萍仔細看了一會兒筆錄:「對,這是我在檢察官問話時的回答。」
「根據妳當時所說,案發後有看到一個身著灰色襯衫與牛仔褲的男子離開案發地點?」
「是的。」
「請妳看一下坐我身邊這位先生,」文石向劉學彬攤掌:「他是妳當時看到的那個男子嗎?」
陳如萍怔怔地盯著劉學彬幾秒:「……有點像,不太確定。」
「但是妳在檢察官訊問時,作證說妳看到的男子,就是被告?」
「蛤?我應該沒有這樣說吧……」
「請再提示偵訊筆錄第二頁給證人回憶。」在通譯將筆錄遞交同時,文石唸出要證人檢閱的那段:「檢察官問『妳說的那個男人,是否就是現在站在法庭上的這位被告』,證人答『是的,就是他』,妳當時回答得很肯定?」
陳如萍看過後說:「……我當時不是這樣回答的。」
「什麼意思?妳當時是怎麼說的?」
「我說好像是,不太確定。畢竟我只是曾小姐的鄰居,當時只是經過她家門前,見到有個陌生男子從她家出來,好奇看他一眼而已。」
「確認一下,妳當時是說『好像是,不太確定』,而不是說『是的,就是他』?」
「是。」
「那筆錄為什麼會這樣寫?」
「異議!要求證人陳述個人意見。」聽得出來文石正在瓦解起訴建構的證據城堡,我大聲抗議。
「庭上,筆錄應該據實記載,我現在向證人查證她的證言為何會與筆錄記載不符,她卻還在筆錄後面簽名,這應該是以她的實際經驗為基礎的吧?」文石立刻說明詰問依據。
我豈能退讓半步,也立即反駁:「庭上,雖然我不知為何證人要改變證詞,但辯護人顯然有意將心證導向製作筆錄不實,這樣實在是居心叵測。」
「喔喔喔,剛剛的詰問哪句可以聽出來我有這個意思啊?」文石裝無辜道。
審判長舉起手制止雙方的爭執,直接問證人:「陳女士,檢察官問完話、書記官將筆錄印出來後,妳有看過筆錄再簽名嗎?」
若有看過再簽名,那現在所說的證言就有問題。審判長顯然在做球給我踢。
「沒有啊,法警拿筆錄給我,指著筆錄最後的地方叫我簽名,我就簽了啊。」
「妳不知道要先看一遍確認一下記載是否正確嗎?」
「不知道啊,而且我相信檢察官他們不會把我的話寫錯吧。」
媽的,遇到天兵證人。
「異議駁回。」審判長給我一個抱歉幫不到你的眼神。「辯護人請繼續。」
「陳女士,妳曾向警方表示,案發當天曾看到被告從被害人的住處出來?」
「是的。」
「那妳當時又是如何確定看到的人就是被告,也就是我身邊這位先生?」
「警方拿出一個男生的口卡,要我指認。」
「所以妳在警方詢問時,沒有看到被告本人,而是指認口卡上的照片?」
「是。」
「警方給妳看幾個人的口卡照片?」
「就一個。」
「那麼,妳覺得照片上的人跟現在坐我旁邊這位先生是同一個人嗎?」
「看起來很像。」
「有不像的地方嗎?比如說臉形?特徵?」
「嗯……」她打量了劉學彬半晌:「他好像比較瘦。」
「意思是,妳當時看到的人比較胖一點,但口卡照片或是本人比較瘦?」
「那個男人比起這位先生壯一點。」
「妳看到那個在被害人住處門前出現的男人,是幾點幾分的事還記得嗎?」
「大約下午五點半。因為我下班回到家都是五點半左右。」
「所以不可能是五點到五點二十分,也不可能是五點四十分到六點之間?」
「我記得那天下班時間跟平常一樣,路上也沒有遇到塞車。」
「所以不是我說的時段裡撞見那個男人?」
「唔,是的。」
「謝謝妳。我先問到這裡。」
「公訴人請反詰問。」審判長瞥我一眼。陳如萍也跟著轉向我這邊。
「妳到警局接受詢問時,有告訴刑警看到的人比照片上的人壯嗎?」
「呃……不記得了。」
「是不記得有沒有講,還是不記得跟刑警講了?」
「應該是沒有講。」
「沒有講是因為覺得在被害人家門前看到的人,就是照片上的人?」
「應該……是吧。」
「警方是在案發後的第二天就請妳去做筆錄,對吧?」
「是。」
「那時妳對於目擊嫌犯的印象,應該比較深刻,對吧?」
「是的。」
「妳在偵查庭時回答檢察官說那個男子好像是被告,不能確定,是因為偵查庭距離警方詢問時已經過快兩個月,時間有點久記不太清楚嗎?」
「有可能是這樣。」
「我沒問題了。」
審判長微微頷首後,轉向文石:「請辯護人覆主詰問。」
顯然我的反詰問救回了警方詢問程序中的草率,與偵查組檢察官的失誤。
我瞄了一眼偵訊筆錄上檢察官的署名:蔡欽洋……
蔡欽洋端著餐盤,才在身邊坐下就說:「楊錚,你吃這麼快幹麼?」
端著的湯碗停在空中,我冷冷道:「快點吃完了好去幫你擦屁股。」
他挾了塊牛肉放進口:「怎麼了,被審判長電了嗎―咦,今天的庭期應該是程月君那一庭的吧?她可欣賞你了,哪捨得電你呀。」
「律師們可都是絞盡腦汁想挖出偵查組起訴時檢附證據的瑕疵啊。」
「哪個案子?」
「劉學彬殺人案。那個證人陳如萍到底有沒有確實指認被告?」
「當然有啊。」
「她在詰問時可不是這樣說的。」
「唉呀,目擊證人的記憶像水中的魚,沒有幾秒的,就不要說事後可能被污染,所以才要案重初供嘛。」
我忍住罵人的衝動:「下了庭後我聽了偵訊時的錄音紀錄,證人確實沒有說得很明確,但你指示書記官記載肯定指認。」
「警方詢問時她不是已經明確指認了嗎?我協助證人喚醒記憶,維持證言的一致性也錯了嗎?」
我難以置信地望著一臉不在乎的他,覺得訴訟法的法條在這種人眼裡,到底是實現程序正義時必須遵守的規矩,還是節省辦案時間時惹人討厭的臭蟲?
偏偏這種人升官特快,初來地檢署時學長學長的叫,幾年考績都比我高分後就直呼楊錚了。剛才
下了庭在走廊上聽到幾個檢察事務官討論今年升主任檢察官的候選名單,好像也聽到了他的名字。
見我默不作聲,他拍了拍我的肩:「你知道公訴組都不會被列入名單的吧?」
我裝沒聽到繼續喝湯。
「你之前可是升主任的大熱門,為什麼卻被調去公訴組?就是……」他欲言又止,似乎是在斟酌用詞。「大家都覺得可惜,有些事墨守成規是不行的,你若變通一點就不會得罪上面了嘛。」
「哼哼。」我將白菜挾起,狠狠嚼起來。
「別固執聽不進去,我是為你好啊。」他放下筷子看著我:「對,當時陳如萍確實說得不明確,懷疑自己看到的人是不是劉學彬,但她在警方最初詢問時不是說得很明確嗎?只因證人事後記憶不清就錯放殺人犯,這是檢察官該做的嗎?對於被害人家屬又該如何交代?」
被害人家屬……曾青妮的母親哭得死去活來……甘梓晶丈夫的悲慟顫抖、兩個孩子哭泣模樣……
甚至想起失去秋樺後那些暴風烈雨的幽夜,刀割般的痛苦……心底深處彷彿又被狠刺了幾刀。
我無奈地說:「你再不注意,哪天遇到難剃頭的法官不買帳,判殺人犯無罪,才叫錯放!」
「有定罪魔手幫我顧著庭審的變化,我不怕,哈哈。」
這時柯井益與顧興德步入食堂,遠遠舉手跟他打招呼。
我起身打算將空餐盤拿去回收檯。蔡欽洋見狀拉住我手臂:「有些話要不要趁此說清楚?」
我知道他說的是什麼,輕輕甩開他:「沒什麼好說的。」
「誤會解開,以後好相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