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塑弊案,可以說是七十四年度最重大的司法案件。在這同時,合庫代管十信,也發生合庫是否繼續執行十信原有「女性職員結婚須辭職」之規定及慣例的問題,並進而發生「結婚退職金」的訴訟糾紛。對於十信而言,真是多事之秋。由於此案對全國女性上班族影響至為重大,有必要讓大家知道及共同來討論。
當我們拋開「上級」審就是「對」的看法,而依實質「審判獨立」(非上下從屬關係)的角度來加以觀察,不禁要問:那一個看法才是正確的﹖那一種看法才符合民眾的「正義感覺」,到底法律解釋有無客觀性﹖如何儘量追求法律解釋之客觀性、正確性﹖
作者簡介:
呂榮海
台灣大學法學博士,博士論文《勞動法的法源》及碩士論文《融資性租賃契約之研究》,分別由王澤鑑、黃茂榮指導,在台大圖書館存有,歡迎查閱。專業律師逾四十年,助人為樂,2009 年見鵝湖書院從法歸(融)儒,成為鵝湖之會、鵝湖書院、麗澤書院志工,研究了十多年的宋明清理學,重掘傳統文化的精良成份,希望融合傳統文化之精華與新時代知識如法學、經濟等。曾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對產業經濟、勞資關係、農工進化、歷史多有興趣。也自有太陽能發電,曾任民營電廠董事長,堪稱法律界知電者。
近幾年致力於鵝湖書院、關心麗澤書院等文化傳承與民國學案,於傳統文史述大人物之外,疼惜百工百業、布衣庶民生活,為其述傳。認為世界和平、兩岸和平發展是第一人權……攸關東亞、世界庶民的幸福生活。
劉志鵬 律師
1. 有澤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2. 台灣大學法學碩士
3. 日本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勞動法專攻)
作者序
序
正義是複雜的東西
我因為看到這個案子(不是我辦的),而曾經「激動」不已,乃憑著一股主觀上的「正義感」,決心為「她們」寫一本書,告訴人們為何「她們不能結婚」,為歷史作一見證。
按理說,法庭是追求正義的地方,但是,因為法律、訴訟技術的複雜與枝節,使人們沒有興趣、也没有能力,去了解「追求正義的工作」及法庭對於一件事、一個理,到底表示了什麽樣子的態度。
由於不關心與不知,就缺少了對法庭鼓勵或督促的力量。所以,不管判決替我們爭取到多少正義或者抹殺了多少正義,我們都默默無聲。
在這沈靜無聲之中,獲得正義的當事人,必是相當寂寞,這是正義的寂寞,絕對不是一個好現象。相反的,那一些不能獲得正義的人,有了委屈,也是沒有人知道,則是一種相當悲慘的狀況!
更重要的是,這些正義與不正義,是屬於我們的人文「生態環境」之一,不但關係到當事人,也可能關係到你、我及每一個人。我們怎能不鼓勵正義的滋長,以及關心及防止不正義的擴大!
當然,這是一個如經濟學家John k. Galbraith所謂的「不確定的年代」,在追求正義的領域中,對於「何者是正義﹖」、「何者是不正義﹖」,也一樣有太多的不確定因素,因此,就像法庭中常見的笑話:
原告:「請法官替我主持正義。」
法官:「不錯,我們是在主持正義,但是,主持正義並不代表你一定贏。」
所以,本書作者在這裏口口聲聲說「正義、追求正義」,一定有許多人會說:「你在本書中所作的論證及結論,並不一定代表正義。」
不錯,多年以來,作者早已困惑於「什麼是正義﹖」、「法律有無客觀性﹖」、「如果是壞人,你替不替他辯護﹖」⋯⋯等等「含有不確定性質」的問題,因此,本書之作,只能說是作者「有感而發」、「不平則鳴」而已。至於,「鳴」、「發」的結論是否就是「正義」,那是另外一回事,而我的用意,就是希望大家共同來討論!
然而很遺憾的是,經過數個月的努力,犧牲個人非常龐大的「機會成本」之後,本書的論證與敘述,仍然相當「法律化」,而不夠「大衆化」,使得可能共同參與討論的人,無法大量突破法律圈,這是法律複雜、枝節技術,令人惋惜的地方!它使得法律不易被人了解,也反過來,也可能使人們因不知法而受法律之害。本書雖一再自我提醒「要大眾化」,但是,卻無法作得如人所意,這一點,只有希望關心正義問題的讀者,多予耐心與包涵了。
最後,以本書向十信及全國受害的女性職員致意!
作者 七十五年五月
序
正義是複雜的東西
我因為看到這個案子(不是我辦的),而曾經「激動」不已,乃憑著一股主觀上的「正義感」,決心為「她們」寫一本書,告訴人們為何「她們不能結婚」,為歷史作一見證。
按理說,法庭是追求正義的地方,但是,因為法律、訴訟技術的複雜與枝節,使人們沒有興趣、也没有能力,去了解「追求正義的工作」及法庭對於一件事、一個理,到底表示了什麽樣子的態度。
由於不關心與不知,就缺少了對法庭鼓勵或督促的力量。所以,不管判決替我們爭取到多少正義或者抹殺了多少正義,我們都默默無聲。
在這沈靜無聲之中,獲得正義的...
目錄
推薦序
1. 《她們為何不能結婚》再版序/尤美女
2. 為阿海書序/邱月琴
3. 一位女性文學學者的感懷:為《她們為何不能結婚》再版作序/鄭惠芳
4. 序/俞慧君
5. 誰的正義?在時代罅隙中立下指引前行的標柱/徐承郁
6. 臺灣女權的經典著作:為《她們為何不能結婚》一書二○二五年新版序/邱榮舉
7. 序/楊麗君
8. 《她們為何不能結婚》再版序/劉志鵬
9. 二○二五年新版序/呂榮海
10. 正義是複雜的東西/呂榮海
第一部分
一、案情始末
二、十信的規定
三、因結婚而被迫辭職的證據
四、退職慰勞金是一種贈與隨雇主之意
五、一段女性哀史
六、我的正義感
七、女性課長的心聲――楊麗君自述
第二部分
一、承諾書
二、台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結婚補助費發給標準
三、台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員工退職慰勞金支給辦法
四、人事管理規則
五、聲明書
六、起訴狀
七、十信答辯狀(一)
八、十信答辯狀(二)
九、台北地院判決
十、十信上訴狀
十一、楊女答辯狀
十二、十信辯論意旨狀
十三、高院判決
十四、楊女再審狀
十五、高院再審判狀
第三部分
第一篇、「得」支給退職金與「應」支給之區別
一、爭執所在
二、法院判決
三、本文幾個觀點
第二篇、退職金是工資還是贈與
一、爭執要旨與判決
二、是歷史思潮問題、非純屬概念問題
三、日本退職金制度之經驗
四、本案之檢討
第三篇、退職金支給辦法是否僱傭契約之一部分
一、爭執要點與法院判決
二、所涉問題
三、工作(人事)規則的法律性質
四、雇主應受工作規則拘束
第四篇、雇主得否變更工作規則(人事規則)
一、十信危機、合庫變更退職金規則
二、變更工作(人事)規則不得溯及既往
三、變更工作規則對既有員工之拘束力
四、不得單方降低工資、退休金、退職金
第五篇、約定結婚辭職的效力
一、她們為什麼不能結婚:結婚須辭職
二、憲法及勞基法的規定
三、違反公共秩序而無效
四、「辭職」因錯誤而撤銷
推薦序
1. 《她們為何不能結婚》再版序/尤美女
2. 為阿海書序/邱月琴
3. 一位女性文學學者的感懷:為《她們為何不能結婚》再版作序/鄭惠芳
4. 序/俞慧君
5. 誰的正義?在時代罅隙中立下指引前行的標柱/徐承郁
6. 臺灣女權的經典著作:為《她們為何不能結婚》一書二○二五年新版序/邱榮舉
7. 序/楊麗君
8. 《她們為何不能結婚》再版序/劉志鵬
9. 二○二五年新版序/呂榮海
10. 正義是複雜的東西/呂榮海
第一部分
一、案情始末
二、十信的規定
三、因結婚而被迫辭職的證據
四、退職慰勞金是一種贈與隨雇主之意
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