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臺灣最早成立會計系的大專院校是東吳大學會計系,而東吳大學來臺復校前,早在大陸時期的會計系一開始是創設於法學院中,可見會計與法律始終有著分不開的根源,基於此根源,我早於會計學研究所碩士班時,即透過會計師法修正草案之研究,開始作為與法律跨域學習的開始。
懷著多年的實務經驗返回學校專任於會計系,於擔任系主任期間,礙於會計師涉訟的風險愈來愈高,學、用落差也愈來愈大,為解決此一狀況,遂於會計研究所在職專班成立法治會計組,成為國內第一個為法律人所開設的在職進修會計研究所。之後為擴大影響力,進而再成立「臺灣法治會計學會」,致力於會計與法律的跨領域交流與整合,並帶動大陸政法體系大學商學院朝此方向發展。
值此除持續保持商學會計領域的專業外,深覺更應加強自身的法律學理研究。感謝盧子揚老師的引薦讓我能展開此一學習旅程,並將兩岸法制做一比較。期間由王文杰教授身上,讓我學到做人處事的道理,並深覺自己於兩岸法學專業上的不足。由郭土木教授身上,讓我領悟到實務與理論結合的重要性。感謝他們兩位擔任我的口試委員,更感謝我的指導教授王煦棋老師,在學期間給予我許多寶貴的建議與支持。
捍衛一個人的人格權是最為重要的一件事,但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在我最低潮時,唯有家庭能給我最大的支持。我要感謝我的太太,除了能容忍我不斷追求救生與司法公益之外,還能包容我追求實現我的學識夢想。最後僅以本書,期能給予我的小孩一個不斷追求知識真理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