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尋中國戲曲藝術的巔峰
戲臺、人生、社會與文化的相互交織
感受文人雅趣,細品市井風情
一場文學盛宴,深入歷史與藝術的交匯點
【溯源中國戲曲的發展歷程】
在本書的最一開始,作者首先從「上古至五代之戲劇」切入,追溯中國戲曲的起源與早期發展,帶領讀者了解古代戲曲如何從民間娛樂到宮廷祭祀中逐漸發展成為一種完整的戲劇形式。隨後的章節聚焦於宋代的戲劇發展,詳細闡述滑稽戲、小說雜劇、樂曲等不同類型的戲曲形式,並指出宋代戲曲在情節結構、表演形式以及音樂唱腔等方面的創新與突破。宋代滑稽戲的風趣生動和小說雜劇的故事性,對後世的戲曲發展產生重要影響,而宋代樂曲的多樣化更為後來的創作奠定了基礎。
【宋代戲曲的傳承】
接著,書中從第五章至第七章,作者詳細介紹宋代官本雜劇段數、金院本名目和古劇結構,對這些戲劇形式的內容、藝術特點和舞臺表演進行全面的剖析,展示宋代戲曲在制度化的成熟與完備。第八章至第十二章,作者深入探討元代雜劇的起源、發展、結構與藝術成就。元雜劇作為中國戲曲的巔峰,展現在故事情節、人物塑造、唱腔音樂、舞臺表演等方面的卓越成就,這一時期的戲曲創作呈現出高度的藝術水準和多樣化的表現形式,既有對社會現實的關照,也有對人生哲理的探索。
【元代戲曲的多樣性與突破】
最後,本書的第十三章至第十五章,作者探討元院本、南戲的淵源及時代,以及元南戲的文章特色,並總結南戲在元代的傳播和影響,揭示南戲與元雜劇之間的互動與融合。這一部分不僅展示元代戲曲的多樣性,還對南戲的藝術表現及其在元代的發展進行深入的分析。第十六章餘論對全書進行總結,作者對中國戲曲的源流與演變提出獨到的見解。附錄部分,則為讀者介紹元代重要的戲曲家,對他們的生平和創作成就進行簡要的評述,讓讀者對元代戲曲的創作環境和藝術風格有更全面的認識。
【宋元戲曲的繁榮與變革】
本書以其嚴謹的學術態度和詳細的資料,揭示中國戲曲藝術在宋元兩朝的繁榮與變革,並勾勒出一條戲曲發展的清晰脈絡,這不僅是一部對中國戲曲史的研究,更是一部文化的縮影。對於研究中國戲曲和傳統文化的讀者而言,這本書無疑是一本重要著作,帶領讀者深入了解中國戲曲的悠久歷史、豐富多彩的藝術形式,以及戲曲在文化傳承和藝術創造中的重要地位。
本書特色:本書以宋、元兩朝戲曲發展為核心,追溯中國戲曲的源流與演變。全書探討中國戲曲從上古至五代的萌芽,到宋元時期的繁榮發展,分析戲曲的結構、表演形式、音樂、唱腔等方面的變化。作者運用豐富的史料,對滑稽戲、雜劇、南戲等戲曲形式進行解析,呈現戲曲與社會的緊密連繫。本書對於研究中國戲曲提供極高的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王國維(西元1877年至1927年),初名國楨,字靜安,亦字伯隅,初號禮堂,晚號觀堂,又號永觀,諡忠愨。漢族,浙江省海寧人。王國維是中國近、現代相交時期一位享有國際聲譽的著名學者。王國維早年追求新學,接受資產階級改良主義思想的影響,把西方哲學、美學思想與中國古典哲學、美學相融合,研究哲學與美學,形成了獨特的美學思想體系,繼而攻詞曲戲劇,後又治史學、古文字學、考古學。郭沫若稱他為新史學的開山,不止如此,他平生學無專師,自闢戶牖,成就卓越,貢獻突出,在教育、哲學、文學、戲曲、美學、史學、古文學等方面均有深詣和創新,為中華民族文化寶庫留下了廣博精深的學術遺產。
章節試閱
第一章 上古至五代之戲劇
歌舞之興,其始於古之巫乎?巫之興也,蓋在上古之世。《楚語》:「古者民神不雜,民之精爽不攜貳者,而又能齊肅衷正。(中略)如此,則明神降之。在男曰覡,在女曰巫。(中略)及少皞之衰,九黎亂德,民神雜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為巫史。」然則巫覡之興,在少皞之前,蓋此事與文化俱古矣。巫之事神,必用歌舞。《說文解字》(五):「巫,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兩褎舞形,與工同意。」故《商書》言:「恆舞於宮,酣歌於室,時謂巫風。」《漢書.地理志》言:「陳太姬婦人尊貴,好祭祀,用史巫,故其俗巫鬼。」《陳詩》曰:「坎其擊鼓,宛邱之下,無冬無夏,治其鷺羽。」又曰:「東門之扮,宛邱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此其風也。鄭氏《詩譜》亦云。是古代之巫,實以歌舞為職,以樂神人者也。商人好鬼,故伊尹獨有巫風之戒。及周公制禮,禮秩百神,而定其祀典。官有常職,禮有常數,樂有常節,古之巫風稍殺。然其餘習,猶有存者:方相氏之驅疫也,大蠟之索萬物也,皆是物也。故子貢觀於蠟,而曰一國之人皆若狂,孔子告以張而不弛,文武不能。後人以八蠟為三代之戲禮(《東坡志林》),非過言也。
周禮既廢,巫風大興;楚越之間,其風尤盛。王逸《楚辭章句》謂:「楚國南部之邑,沅湘之間,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樂鼓舞,以樂諸神。屈原見俗人祭祀之禮,歌舞之樂,其詞鄙俚,因為作《九歌》之曲。」古之所謂巫,楚人謂之曰靈。〈東皇太一〉曰:「靈偃蹇兮姣服,芳菲菲兮滿堂。」〈雲中君〉曰:「靈連踡兮既留,爛昭昭兮未央。」此二者,王逸皆訓為巫,而他靈字則訓為神。案《說文》(一):「靈,巫也。」古雖言巫而不言靈,觀於屈巫之字子靈,則楚人謂巫為靈,不自戰國始矣。
古之祭也必有屍。宗廟之屍,以子弟為之。至天地百神之祀,用屍與否,雖不可考,然《晉語》載「晉祀夏郊,以董伯為屍」,則非宗廟之祀,固亦用之。《楚辭》之靈,殆以巫而兼屍之用者也。其詞謂巫曰靈,謂神亦曰靈,蓋群巫之中,必有像神之衣服形貌動作者,而視為神之所馮依:故謂之曰靈,或謂之靈保。〈東君〉曰:「思靈保兮賢姱。」王逸《章句》,訓靈為神,訓保為安。餘疑《楚辭》之靈保,與《詩》之神保,皆屍之異名。《詩.楚茨》云:「神保是饗。」又云:「神保是格。」又云:「鼓鍾送屍,神保聿歸。」《毛傳》云:「保,安也。」《鄭箋》亦云:「神安而饗其祭祀。」又云:「神安歸者,歸於天也。」然如毛、鄭之說,則謂神安是饗,神安是格,神安聿歸者,於辭為不文。〈楚茨〉一詩,鄭孔二君皆以為述繹祭賓屍之事,其禮亦與古禮〈有司徹〉一篇相合,則所謂神保,殆謂屍也。其曰「鼓鍾送屍,神保聿歸」,蓋參互言之,以避復耳。知《詩》之神保為屍,則《楚辭》之靈保可知矣。至於浴蘭沐芳,華衣若英,衣服之麗也;緩節安歌,竽瑟浩倡,歌舞之盛也;乘風載雲之詞,生別新知之語,荒淫之意也。是則靈之為職,或偃蹇以象神,或婆娑以樂神,蓋後世戲劇之萌芽,已有存焉者矣。巫覡之興,雖在上皇之世,然俳優則遠在其後。《列女傳》云:「夏桀既棄禮義,求倡優侏儒狎徒,為奇偉之戲。」此漢人所紀,或不足信。其可信者,則晉之優施,楚之優孟,皆在春秋之世。案《說文》(八):「優,饒也;一曰倡也,又曰倡樂也。」古代之優,本以樂為職,故優施假歌舞以說里克。《史記》稱優孟,亦云楚之樂人。又優之為言戲也,《左傳》:「宋華弱與樂轡少相狎,長相優。」杜注:「優,調戲也。」故優人之言,無不以調戲為主。優施鳥烏之歌,優孟愛馬之對,皆以微詞託意,甚有謔而為虐者。《穀梁傳》:「頰谷之會,齊人使優施舞於魯君之幕下。」孔子曰:「笑君者罪當死,使司馬行法焉。」厥後秦之優旃,漢之幸倡郭舍人,其言無不以調戲為事。要之,巫與優之別:巫以樂神,而優以樂人;巫以歌舞為主,而優以調謔為主;巫以女為之,而優以男為之。至若優孟之為孫叔敖衣冠,而楚王欲以為相;優施一舞,而孔子謂其笑君;則於言語之外,其調戲亦以動作行之,與後世之優,頗覆相類。後世戲劇,當自巫、優二者出;而此二者,固未可以後世戲劇視之也。
附考:古之優人,其始皆以侏儒為之,《樂記》稱優侏儒。頰谷之會,孔子所誅者,《穀梁傳》謂之優,而《孔子家語》、何休《公羊解詁》,均謂之侏儒。《史記.李斯列傳》:「侏儒倡優之好,不列於前。」〈滑稽列傳〉亦云:「優旃者,秦倡侏儒也。」故其自言曰:「我雖短也,幸休居。」此實以侏儒為優之一確證也。《晉語》「侏儒扶盧」,韋昭注:「扶,緣也;盧,矛戟之柲,緣之以為戲。」此即漢尋橦之戲所由起。而優人於歌舞調戲外,且兼以競技為事矣。
漢之俳優,亦用以樂人,而非以樂神。《鹽鐵論.散不足》篇雖云:「富者祈名嶽,望山川,椎牛擊鼓,戲倡舞像」;然《漢書.禮樂志》載郊祭樂人員,初無優人,唯朝賀置酒陳前殿房中,有常從倡三十人,常從象人(孟康曰:象人,若今戲魚蝦獅子者也。韋昭曰:著假面者也)四人,詔隨常從倡十六人,秦倡員二十九人,秦倡象人員三人,詔隨秦倡一人,此外尚有黃門倡。此種倡人,以郭舍人例之,亦當以歌舞調謔為事。以倡而兼象人,則又兼以競技為事,蓋自漢初已有之,《賈子新書.匈奴篇》所陳者是也。至武帝元封三年,而角抵戲始興。《史記.大宛傳》:「安息以黎軒善眩人獻於漢。是時上方巡狩海上,乃悉從外國客,大觳抵,出奇戲諸怪物,及加其眩者之工;而觳抵奇戲歲增變甚盛,益興,自此始。」按角抵者,應劭曰:「角者,角技也,抵者,相牴觸也。」文穎曰:「名此樂為角抵者,兩兩相當,角力角技藝射御,故名角抵,蓋雜技樂也。」是角抵以角技為義,故所包頗廣,後世所謂百戲者是也。角抵之地,漢時在平樂觀。觀張衡〈西京賦〉所賦平樂事,殆兼諸技而有之。「烏獲扛鼎,都盧尋橦,衝狹燕濯,胸突銛鋒,跳丸劍之揮霍,走索上而相逢」,則角力角技之本事也。「巨獸之為曼延,舍利之化仙車,吞刀吐火,雲霧杳冥」,所謂加眩者之工而增變者也。「總會仙倡,戲豹舞羆,白虎鼓瑟,蒼龍吹篪」,則假面之戲也。「女媧坐而長歌,聲清暢而委蛇,洪厓立而指揮,被毛羽之襳襹,度曲未終,雲起雪飛」,則歌舞之人,又作古人之形象矣。「東海黃公,赤刀粵祝,冀厭白虎,卒不能救」,則且敷衍故事矣。至李尤《平樂觀賦》(《藝文類聚》六十三)亦云:「有仙駕雀,其形蚴虯,騎驢馳射,狐兔驚走,侏儒巨人,戲謔為偶」,則明明有俳優在其間矣。及元帝初元五年,始罷角抵,然其支流之流傳於後世者尚多,故張衡、李尤在後漢時,猶得取而賦之也。
至魏明帝時,復修漢平樂故事。《魏略》(《魏志.明帝紀》裴注所引):「帝引穀水過九龍殿前,水轉百戲。歲首,建巨獸,魚龍曼延,弄馬倒騎,備如漢西京之制。」故魏時優人,乃復著聞。《魏志.齊王紀》注引《世語》及《魏氏春秋》云:「司馬文王鎮許昌,征還擊姜維,至京師,帝於平樂觀,以臨軍過中領軍許允,與左右小臣謀,因文王辭,殺之,勒其眾以退大將軍,已書詔於前。文王入,帝方食慄,優人云午等唱曰:『青頭雞,青頭雞。』青頭雞者,鴨也(謂押詔書),帝懼,不敢發。」又《魏書》(裴注引)載:司馬師等《廢帝奏》亦云:「使小優郭懷、袁信,於廣望觀下作遼東妖婦,嬉褻過度,道路行人掩目。」太后廢帝令亦云:「日延倡優,恣其醜謔。」則此時倡優,亦以歌舞戲謔為事;其作遼東妖婦,或演故事,蓋猶漢世角抵之餘風也。
晉時優戲,殊無可考。唯《趙書》(《太平御覽》卷五百六十九引)云:「石勒參軍周延為館陶令,斷官絹數萬匹,下獄,以八議宥之。後每大會,使俳優著介幘,黃絹單衣。優問:『汝何官,在我輩中?』曰:『我本為館陶令。』斗數單衣,曰:『正坐取是,入汝輩中。』以為笑。」唐段安節《樂府雜錄》,亦載此事云:「參軍始自後漢館陶令石耽。」然後漢之世,尚無參軍之官,則《趙書》之說殆是。此事雖非演故事而演時事,又專以調謔為主,然唐宋以後,腳色中有名之參軍,實出於此。自此以後以迄南朝,亦有俗樂。梁時設樂,有曲、有舞、有技;然六朝之季,恩幸雖盛,而俳優罕聞,蓋視魏晉之優,殆未有以大異也。
第一章 上古至五代之戲劇
歌舞之興,其始於古之巫乎?巫之興也,蓋在上古之世。《楚語》:「古者民神不雜,民之精爽不攜貳者,而又能齊肅衷正。(中略)如此,則明神降之。在男曰覡,在女曰巫。(中略)及少皞之衰,九黎亂德,民神雜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為巫史。」然則巫覡之興,在少皞之前,蓋此事與文化俱古矣。巫之事神,必用歌舞。《說文解字》(五):「巫,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兩褎舞形,與工同意。」故《商書》言:「恆舞於宮,酣歌於室,時謂巫風。」《漢書.地理志》言:「陳太姬婦人尊貴,好祭祀,用...
推薦序
自序
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學:楚之騷,漢之賦,六代之駢語,唐之詩,宋之詞,元之曲,皆所謂一代之文學,而後世莫能繼焉者也。獨元人之曲,為時既近,託體稍卑,故兩朝史志與《四庫》集部,均不著於錄;後世儒碩,皆鄙棄不復道。而為此學者,大率不學之徒;即有一二學子,以餘力及此,亦未有能觀其會通,窺其奧窔者。遂使一代文獻,鬱堙沈晦者且數百年,愚甚惑焉。往者讀元人雜劇而善之,以為能道人情,狀物態,詞采俊拔,而出乎自然,蓋古所未有,而後人所不能彷彿也。輒思究其淵源,明其變化之跡,以為非求諸唐宋遼金之文學,弗能得也;乃成《曲錄》六卷,《戲曲考原》一卷,《宋大麴考》一卷,《優語錄》二卷,《古劇腳色考》一卷,《曲調源流表》一卷。從事既久,續有所得,頗覺昔人之說,與自己之書,罅漏日多,而手所疏記,與心所領會者,亦日有增益。壬子歲莫,旅居多暇,乃以三月之力,寫為此書。凡諸材料,皆餘所蒐集;其所說明,亦大抵餘之所創穫也。世之為此學者自餘始,其所貢於此學者,亦以此書為多。非吾輩才力過於古人,實以古人未嘗為此學故也。寫定有日,輒記其緣起,其有匡正補益,則俟諸異日云。
海寧王國維序
自序
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學:楚之騷,漢之賦,六代之駢語,唐之詩,宋之詞,元之曲,皆所謂一代之文學,而後世莫能繼焉者也。獨元人之曲,為時既近,託體稍卑,故兩朝史志與《四庫》集部,均不著於錄;後世儒碩,皆鄙棄不復道。而為此學者,大率不學之徒;即有一二學子,以餘力及此,亦未有能觀其會通,窺其奧窔者。遂使一代文獻,鬱堙沈晦者且數百年,愚甚惑焉。往者讀元人雜劇而善之,以為能道人情,狀物態,詞采俊拔,而出乎自然,蓋古所未有,而後人所不能彷彿也。輒思究其淵源,明其變化之跡,以為非求諸唐宋遼金之文學,弗能得也...
目錄
自序
第一章 上古至五代之戲劇
第二章 宋之滑稽戲
第三章 宋之小說雜戲
第四章 宋之樂曲
第五章 宋官本雜劇段數
第六章 金院本名目
第七章 古劇之結構
第八章 元雜劇之淵源
第九章 元劇之時地
第十章 元劇之存亡
第十一章 元劇之結構
第十二章 元劇之文章
第十三章 元院本
第十四章 南戲之淵源及時代
第十五章 元南戲之文章
第十六章 餘論
附錄 元戲曲家小傳
自序
第一章 上古至五代之戲劇
第二章 宋之滑稽戲
第三章 宋之小說雜戲
第四章 宋之樂曲
第五章 宋官本雜劇段數
第六章 金院本名目
第七章 古劇之結構
第八章 元雜劇之淵源
第九章 元劇之時地
第十章 元劇之存亡
第十一章 元劇之結構
第十二章 元劇之文章
第十三章 元院本
第十四章 南戲之淵源及時代
第十五章 元南戲之文章
第十六章 餘論
附錄 元戲曲家小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