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修訂八版序
稅改救台灣
財政部公布最近幾年稅收超徵情形為112年3,860億、111年5,237億、110年4,327億,此稅收超徵原因,財政部認為係經濟成長所致。而此說明不僅是睜眼說瞎話,更是愚弄納稅人,尤其是對中小企業而言。因為稍具常識之人,都理解國家稅收可以依據國家經濟成長情形予以正確估算。尤其中小企業更感受到每年申報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即使已經申報很高的純益率或已完全依法如實申報,仍然被國稅局調整增加所得課稅。而此已形成五、六十年的稽徵慣例。所以本書的重點,不是「租稅規劃」,因為再完美的租稅規劃,依法如實申報,國稅局查核時仍須依財政部稽徵政策予以調整所得課稅。也許一些不諳財政部稽徵政策的人會認為如此稽徵行為不是違法課稅嗎?怎會存在五、六十年呢?而且又形成稽徵慣例,令人匪夷所思?更令人納悶的是何以成為稽徵慣例!因為我國現今所有稅法,都修定於民國50年代,如所得稅法修定於民國52年,計126條,迄今60年來未大幅修正,整體稅法架構未改變,以民國50年代的稅法如何有效規範當今經濟行為、商業交易?尤其我國行政法院迄今仍「形同虛設,功能不彰」?已淪為財稅稽徵機關的橡皮圖章?
太極門稅單已逾20餘年,而為「萬年稅單」,並淪為國際笑柄,大法官會議宣告「705號」違憲,納稅人依稅捐稽徵法第28條申請退稅,卻被中區國稅局擱置3年,等待所得稅法修正第17條之4追溯予以駁回退稅申請。某食品工廠民國100至102年度收入3仟餘萬元,卻補稅1億6仟多萬元,並罰1億6仟多萬元,行政法院(台中高等及最高)卻違反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5條量能課稅原則及第15條比例原則判決駁回,雖監察院行文糾正財政部,但財政部卻公然置之不理,因為要彈劾官員必須逾二分之一的委員同意。在目前政治環境下,要通過彈劾,難如登天?尤其案件既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可以作為財政部的護身符?財政部當然可以肆無忌憚地發布解釋令違法課稅?
新加坡的公司所得稅率17%、境外所得不課稅、個人所得稅率最高22%、薪資所得稅率最高15%,不僅人均GDP(2023年新加坡人均GDP15.74萬,台灣7.33萬)高出台灣一倍,且因為輕稅、簡政,而使大量資金、高階人才進入,已使新加坡成為亞洲經貿中心,反觀台灣,財富分配差距日益惡化,資金、高階人才嚴重外流,租稅特權盛行漏稅(新加坡租稅負擔率19%,台灣稅率高出新加坡新1倍、境外所得要課稅,但租稅負擔率20%),原本台灣最有條件成為亞洲經濟貿易中心,卻因稅制不合理,稅法簡陋,稅政未依法公平稽徵,而喪失國際競爭地位!甚為可惜!
讀者閱畢本書後,俾能在目前租稅環境下做好租稅法律風險管理,使企業得以順利經營成長,稅稅平安!當然更期望財政部及高層能進行「賦稅改革」,將1.不合時宜的稅制,仿照新加坡稅制予以修改,採行「輕稅、簡政」政策,提升國際競爭力。2.修改簡陋稅法,重新制定健全符合憲法、行政程序法、量能課稅原則、課稅公平原則的稅法,並揚棄依解釋令違法課稅。3.稅政方面,全面採行電腦稽徵,禁止現行依主觀意識查稅之恣意行為,使台灣成為均富、和諧、繁榮的「亞洲經貿中心」。
台灣囝仔張進德
謹識於2024年中秋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