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百年先生全集‧心理學卷》包含其早期三本心理學著作,分別是:《審判心理學》(1915)、《心理學大綱》(1918)、《迷信與心理》(1920)。第一本《審判心理學》是提供「司法講習所」作為教材,冀讓從事司法實務之相關人員,能瞭解犯人、證人等陳述者之心理狀態,而讓審理過程能有符合科學實證之判斷。該書共分兩篇:「認識事實時所宜注意之各種條件」、「審問判決時所宜注意之各種條件」。第一篇包括「感覺、知覺、聯想、記憶、感情及意志……」等章節,部分內容曾刊載於1915《司法講習所講義錄》第1卷第2期;第二篇包含「推理與論證、推理之誤謬……」等章節。由於該講義屬於目前可見陳百年先生最早之著述,並未正式出版;且為淺白文言,未有新式標點,因此全書予以重新句讀以便於閱讀。第二本《心理學大綱》由上海商務印書館於1918年出版,原係北大授課之講義所編成,是中國第一本大學心理學教科書。全書共十五章,包括:「心理學之意義及研究法、精神作用之生理的基礎、感覺總說、情緒及情操……」等內容。至於本卷第三本《迷信與心理》,是由北京大學出版部於1920年出版,內容包括三篇長文:〈闢靈學〉、〈心靈現象論〉、〈現代心理學〉。其中〈闢靈學〉原發表於《新青年》第4卷第5號(1918年5月),該文以心理學之科學精神,駁斥傳統迷信及當時流行的「靈學」(扶乩占卜、靈魂照相等)。另兩篇〈心靈現象論〉和〈現代心理學〉原都是「學術講演會」之演講稿,〈心靈現象論〉亦為破除迷信鬼神之說而作;〈現代心理學〉則是介紹西方心理學思潮,包括「普通心理學、生理的心理學、實驗心理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