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用頭腦來思考(部分節錄)
神的道,神的話語,是靈,但也是一門學問;是有邏輯的,需要用悟性與頭腦去歸納分析、推理演繹的,像自然科學一樣。
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腓立比書4:8)
保羅叫我們思念這六樣事,他用了一個很有力的字眼「思念」,希臘原文是λογίζομαι(logizomai),中文和合本用不同的字詞來譯它:祂被「列在」罪犯之中(路加福音22:37)、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羅馬書6:11)、這就「算」為他的義(羅馬書4:3,本章此字就出現了11次!)、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馬書8:18)、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腓立比書4:8)。
這個希臘字與聖經中「道」同字根,「道」的希臘文是λόγος(logos),它演成英文裡的logic(邏輯),還有好些學科的名字都用了源自此字的字根 “-ology”,像Geology(地質學)、Physiology(生理學)、Psychology(心理學)、Sociology(社會學)、Theology(神學)。
神的道(話語)是靈(參約翰福音6:63),但也是一門學問,是有邏輯的,需要用悟性與頭腦去歸納分析、推理演繹的,像自然科學一樣。
保羅在腓立比書4:8用了與「道」相關的字,要我們「思念」這六方面的事。
【思念真實的事】
保羅要我們思念的事,第一是真實的。約翰說主自己就是真實的那一位:「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約翰壹書5:20)
這裡譯成「智慧」的字,原文跟盡「意」愛神用同一個字,都是理解、心意、悟性之意。這位喜歡靠在主胸懷,強調住在主裡的使徒,也強調要用悟性來認識神。人類最初是藉著上帝造的大自然來認識神,上帝造的宇宙是我們來思考、來認識真實這一件事,最豐富的一本教科書。近代的自然科學家,就是在這運轉的宇宙中找到真實,他們稱之為定律、不變的法則。
科學方法的第一步乃是觀察事實,17世紀末,一位荷蘭商人列文霍克(Antoni van Leeuwenhoek)發明了顯微鏡,大大地幫助了後來許多科學研究,他也成為第一位觀察到細菌的人,而被稱為微生物之父。
當科學家第一次發現我們四周有那麼多細菌時,可嚇壞了!但不久就有人發現細菌不都有害。19世紀法國生物學家巴斯德(Louis Pasteur)發現了某些疾病是細菌侵犯或吞食人體細胞的結果,這個理論徹底改變了醫學的基本原理。1877年他研究出微生物相剋的理論,1880年開始有「抗生antibiosis」的詞出現。
1928年佛萊明(Sir Alexander Fleming)發現了青黴素,華人照拉丁學名Penicillin音譯為盤尼西林,也就是抗生素antibiotic,但科學界還要十多年才接受他這個發現,他於1945年得諾貝爾醫學獎。而再過幾年,科學家才發現有約十分之一的人對抗生素過敏。
這些奠定近代科學根基的科學家,都很嚴謹地觀察、實驗、思考、想像,他們不會馬馬虎虎地歸納出一個還有疑問的理論。他們為我們找出許多宇宙中的定律,將神的真實表明出來,使我們對世界的認識變得更井然有序。
我敘述這些科學界的發展,好表明應當如何觀察事實,然後做歸納分析,思考那些真實的事。今天我們聽見有人跟你說,或是媒體這樣報導,或是網路傳來資料,提到某人某事如何如何,不要一聽就信,立刻轉傳,或是在留言區立刻發表你的見解。
首先,要想一想,發出這訊息的人是否可靠,是否有說話真實誠信的名聲;其次,去查詢一下說的內容是否真實。不要他自己說這是真實的訊息就相信,為自己作見證是沒有法律效力的。現在有許多事,都可以上網查一下是否真實的訊息;如果遇見無法查證的,就先擱著,不要太快接受或是去轉傳、轉告。
有些事物,當我們看出真實、真理來時,會使我們能賴以站立得堅穩不移;但另有一些觀察到的事實,卻可能會使我們變得更委婉、不武斷,留有空間來追求更深的認識。
……
§ 第4章. 苦難的奧祕(部分節錄)
苦難是一個奧祕,是人類最多探討的問題之一,聖經充滿了關於苦難的記述。我們應該在平時就用點腦筋,想一想苦難的事。
【神設計苦難】
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祂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祂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祂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祂。祂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祂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祂。
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同世的人,誰想祂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祂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耶和華卻定意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祂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祂將命傾倒,以至於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53:1~12)
這一章我們要來談另一個需要用頭腦來思考的事,就是苦難。苦難是一個奧祕,是人類最多探討的問題之一,是我幾乎每一個主日講道都會觸及的題目,即使不是專講到它,因為聖經充滿了關於苦難的記述。
人類的生命若從某個方面來看,是個常受苦的生命;世上許多人的一生都充滿了不如意的事,從別人、環境、國家、家庭、職場,以及從我們自身心靈與身體來的苦難。我們總是在受苦時,才對受的苦作出反應;而我們的反應通常是想逃避它,請教會為你禱告,希望這個苦難能夠挪去或改善。
其實我們應該在平時就用點腦筋,想一想苦難的事。首先,苦難並不是邪惡的、錯誤的,神的兒女常常未經思考就看苦難是邪惡的,他們會說:「哎呀,那麼好、那麼屬靈的一個人,怎麼會遇見這個苦難呢?」
苦難並不是邪惡的、錯誤的,因為那是神做的,或是祂允許的,而出於神的都不是邪惡的;你若在苦難中,往上面一點看,就會看見是神的手在其中。杜斯妥也夫斯基說:「受苦是使人清醒的關鍵源頭。」況且神兒子自己經歷苦難,但祂裡頭毫無邪惡。
祂到世上來,過了三十幾年的生活,一直都與受苦連結在一起,而且祂沒有把苦難看成是無奈的事,聖經說那是神的計劃。神設計救贖時,將受苦設計進去,且是很重要的部分;就像我們在前面所摘錄的,以賽亞書53章全章經文所述,是神定意將祂壓傷的。保羅也說:「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腓立比書1:29)
保羅說,我們能信服基督是蒙了神的恩典,然後他將受苦加進來,為基督受苦也是蒙恩的事;他沒有說我們蒙恩得救,可惜會遇見苦難,而是說苦難就是神恩典的一部分!請思想這件事,並將神的道栽種在我們心裡。
聖經中第一個彌賽亞預言,神對蛇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世記3:15)一般相信這裡女人的後裔就是指著基督說的,祂要傷蛇的頭,也就是給魔鬼致命傷,好使神能奪回魔鬼的掠物,也就是我們。但這裡接著提到蛇要傷祂的腳跟,顯然基督要救贖人類,祂自己必須受一些傷損。
神藉著摩西帶領百姓出埃及,在逾越節的晚上來到高潮,神用逾越節的羔羊來代表基督,而這隻羔羊是要被殺的(參哥林多前書5:7),神把苦難設計進救贖裡面。如果神這樣花心思安排,將苦難設計進救贖計劃中,我們怎能不用點腦袋,只化約地想著如何脫離苦難呢?
我喜歡以利戶對約伯講的一句話:「神藉著困苦,救拔困苦人。」(約伯記36:15)前句的「困苦」是講到我們遇見的苦難,就像約伯失喪財富、兒女以及自己的健康;後句的「困苦人」是講到我們本來的結局,是因著墮落會遇見神的忿怒,走向永恆的失落與痛苦之命運。以利戶的意思是,我們遇見的苦難,是要救我們脫離永恆裡更大的苦難;所以神主要的存心,不是要救我們脫離困苦,而是藉著困苦救我們脫離將來更大的困苦。
但願我們不要在遇見苦難時,就化約地、簡略地只是想著要脫離它;看見別人受苦,就為他禱告,祈求神挪去他的苦難;怕我們的兒女受苦、失敗、出問題,就在旁邊不住地叨叨念念、替他煩惱。
讓我們用頭腦想一想,神既然把苦難設計進祂的救贖裡面,你不覺得神也有可能把一些苦難,設計進你的孩子成長的過程裡嗎?為什麼你一直想著要遮蔽、保護他,期待他能零風險地過他的一生呢?
基督走上十字架的道路,是很值得我們蒙恩的人常常默想、思考的,我們能因此而生發信心,生出感恩,而且了然於心,也因此知道怎麼樣過我們在世上的日子。
【基督選擇苦難】
基督走上各各他,釘十字架受苦的路程,是我們蒙恩的人當時時默想,而生發信心、湧出感恩、低伏敬拜的。父神如何看著祂的兒子走上受苦的路,而沒有干預,也是非常值得深思的事。
教會傳統將基督走上各各他路,定出14站,稱為「苦路」,拉丁文寫成Via Dolorosa;讓蒙救贖者能在祈禱、感恩、敬拜中,默想基督走過之路,從而讓基督勞苦的功效顯在我們身上,使主心滿意足。
苦路14站最初可能是天主教聖方濟會在14或15世紀時,發展出來的朝聖路線:1)耶穌受審、2)被鞭打與背起十字架、3)耶穌第一次跌倒、4)耶穌遇見母親馬利亞、5)古利奈人西門幫耶穌背十字架、6)維羅妮卡Veronica為耶穌抹去汗血、7)耶穌第二次跌倒、8)耶穌對耶路撒冷婦女說話、9)耶穌第三次跌倒、10)兵丁分取耶穌的衣裳、11)耶穌被釘十字架、12)耶穌死在十字架上、13)耶穌從十字架上被取下來、14)耶穌被放在墳墓裡。
我們無法常常親臨耶路撒冷,踏在苦路現場,也可能沒有場地能建築十四站的實體模型,所以數年前我將多年放在心上的一個想法付諸實行,請教會一位傑出的畫家王公澤弟兄,畫了14幅圖畫;請我們教會一位名書法家連德森弟兄,為每一幅畫的默想文寫了標題;我自己為每一站寫出一篇默想文字,加上林宜倩姐妹的設計,製作成《苦路14站》的掛畫與筆記本,讓一般信徒在家中或任何場所,都可以用來默想、祈禱。
我選的14站,有一部分不同於一般所選擇的(其實各家訂的14站,還有的訂為16站不等,都有各自不同的選擇):我引用詩篇40:6~8以及希伯來書10:5~7,參考約翰.密爾頓(John Milton)的《失樂園》(Paradise Lost),將基督在人類墮落前就挺身而出,願意來捨命成全救贖,定為第一站。
將路加所記,主在變化山上與摩西、以利亞談論祂將去世的事,定為第2站;又將洗門徒的腳、最後晚餐、客西馬尼園、被賣與捉拿,定為第3到第6站;最後將復活、升天與再來都放進去,定為第13與第14站。
「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希伯來書12:2~3)主甘心走上苦路時,是從結局來思想,想到的是擺在前面的喜樂,是祂勞苦的功效。祂在永恆裡將不再有疼痛,但受苦的記號、傷疤釘痕仍在,好讓我們在永世裡繼續思想,祂受的苦難也繼續為我們帶來生命深層的安慰、愛與喜樂。
我將為苦路各站所寫的默想文放在這裡,也添上一些補充的心得,讓您可以用頭腦也用心靈,來思想基督如何順服父神的旨意,如何為我們受苦,直到從死裡復活、升天,有一天將在榮耀中再來。
……
《苦路14站之5——客西馬尼園》
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馬可福音14:34)
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馬太福音26:39)
主不是釘十字架時掙扎,而是先在心園裡掙扎得勝。
當主獨自一人,孤單在園中祈禱時,你在哪裡?
當主在園中汗如血點滴下時,你在哪裡?
當主在園中大聲哀哭時,你在哪裡?
當主為順服神旨意而俯伏在地時,你在哪裡?
哦!何等戰兢!何等羞慚!
為老我掙扎的罪人,來一起跪在祂身邊吧!
心被撕裂,哀傷痛苦的人,來一起跪在祂身邊吧!
孤單愁煩,心靈空虛的人,來一起跪在祂身邊吧!
加添祂力量的天使,也必在旁扶持你。
用用腦袋,留心觀察聖經的記述吧!在我們想,殘酷的鞭打與釘十字架必定痛苦萬分,但聖經沒特別著墨形容它們,卻記述主耶穌在一個園子裡心中憂傷,請求門徒扶持,祂掙扎著、跪下祈禱,甚至俯伏在地懇求,流的汗彷彿血水一般(參路加福音22:39~44)。
主耶穌順從天父的心,在客西馬尼園表現得赤裸裸、淋漓盡致,祂定意叫祂的心服在神的意思中。這也是祂的順從受最大考驗之時,祂裡頭似乎有個東西並不想照神的意思;但主一直沒有失敗,在這東西蠢蠢欲動時,祂就不去做什麼,而是像死去一般,使自己更安靜、低下、隱藏。
祂使自己停駐在園子裡,似乎跪下來還不夠,馬可福音14:35說祂俯伏在地,彷彿要使自己緊貼地面,甚至挖個洞穴埋進去,使自己比地還低,直等祂裡頭完全降服下來。十字架成為宇宙中最偉大的得勝,都因主先在客西馬尼園勝過人性的己。
祂在客西馬尼園先在內心得勝,戰勝老我私己頑固的意志;藉著天使(天父)的幫助,祂站起來時,已經像個尊貴的王子,平靜而充滿智慧地接受審訊、鞭打、釘十字架、侮辱,最後將靈魂交給父神而斷氣,成全了曠世未有的奇妙救恩。
§ 17. 在各領域用頭腦(部分節錄)
我們在各個職場領域裡,都需要學習在誠實、公正、無私中用頭腦,而不是用心機,或是被慾望驅使而行。
世上的國家若能這樣用頭腦,來制定國家的法則,世界將變得多麼不一樣啊!
【以智慧治國】
我服兵役時,有一位老士官特別喜歡我,有一次他跟我說,你若留在部隊裡,一定可以升到將軍。他不曉得我連向部隊下口令,都有點娘,沒什麼力道,怎樣當上將軍呢!哈哈!不過神讓我有點行政才能,我的邏輯思維大致也清晰,而且喜歡服務眾人,只是我從沒覺得上帝要我進入政界。祂從我年輕給的呼召是那麼明確,除了傳道事奉主,我從不做第二想。但我常關注政治,我關注的不是哪一黨、哪個顏色、哪個人擔任何種官職,因為聖經裡主耶穌和使徒們也不太關注這些。
幫助英國廢除奴隸制度的議會主要領袖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當選第二任下議院議員時遇見主,得救了,心中開始交戰,覺得這信仰與政治職位不搭調;但他稱之「約翰叔叔」(Uncle John),〈奇異恩典〉詩歌的作者約翰.牛頓(John Newton),鼓勵他說:「神興起你,乃為教會之福,為國家之福。」
約翰.衛斯理也曾寫信給威伯福斯:
「親愛的先生:除非你是神以大能,為著這種辱沒宗教、辱沒英國、辱沒人性的制度所興起來的人,如同當年的亞他拿修(註:第4世紀對抗異端的教會領袖)一般,來與世界對抗,否則我看不出你怎能這般百折不撓地從事這榮耀的職事。除非你是神親自興起為要成全祂這特別託付的人,否則你必早已被人和魔鬼的反對所屈服了。神若幫助你,誰能敵擋你呢?難道他們比神更有能力嗎?
「啊,行善不可灰心,奉神的名、倚靠祂的大能大力,繼續前進吧,直至美國奴隸制度(那是日光之下最可怕的東西)也消蹤滅跡。……願那自幼引導你的神,繼續在此事及凡事上加力量給你,這是我的禱告。 ~你親愛的僕人約翰.衛斯理」
這封信是他在臨終前一週寫的,鼓勵威伯福斯不要放棄正在做的事。但衛斯理本人並未積極關心政治,或是鼓勵信徒都參與政治;他若從政,一定會成為偉大的領袖,可是他守住教會的職責,但鼓勵有神帶領而參政的基督徒,為神打美好的仗。
當所羅門要接下治理國家的重責大任時,他深覺最大的需要是智慧,所以在那千載難逢的機會裡,他只求智慧:
當夜,神向所羅門顯現,對他說:「你願我賜你甚麼,你可以求。」所羅門對神說:「你曾向我父大衛大施慈愛,使我接續他作王。耶和華神啊,現在求你成就向我父大衛所應許的話;因你立我作這民的王,他們如同地上塵沙那樣多。求你賜我智慧聰明,我好在這民前出入,不然,誰能判斷這眾多的民呢?」(歷代志下1:7~10)
舊約時代的以色列國,是用來表徵神更偉大的建造──神的國,也就是教會;而無論治理教會,或是治理國家,都需要智慧。我們在各個職場領域裡,都需要用頭腦,而不是用心機,或是被慾望驅使而行;但今天我要以政治的領域為例,來講「使用我們的頭腦」。
【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
邱吉爾諷刺說:「一個政客必須具備預言明天、下週、下個月、明年會發生之事的能力;也有能力在那之後,解釋為何他所預言的沒發生。」我不知道今天會不會有些喜歡說預言的人,也有這樣的能力!但真實的政治是要存無私之心,用頭腦思想的。
我特別想說說美國如何制訂憲法(後來成為許多國家制訂憲法之範本)的故事,以下有些內容參考了北京中信出版集團發行,中國著名資訊管理專家涂子沛所著《數據之巔》一書。
1787年5月,發表《獨立宣言》已11年的美國,13州代表在費城開會要制訂憲法;他們不是吵來吵去地進行議程,而是認真地動用腦筋來思考、辯論。會議首日,主席華盛頓將軍起立致辭說:
「我們提出的建議與計劃,很可能都無法通過,也可能仍存在著激烈的衝突;但如果大家只是為著取悅人民,而提出我們自己都不信服的意見,那麼將來我們如何捍衛我們這樣辛苦建立的成果呢?讓我們來建立一個標準,讓智慧的人、誠實的人,都可以信賴它;其餘的事則交付在上帝手中。」
人數多的大州主張國會由兩院組成(像英國一樣),一院是上層精英,一院是大眾代表,席位都按各州人數來分配;他們理直氣壯地認為,人多當然就該擁有更大的權力。小州則主張國會一院制,既然各州以平等身份組成聯邦,小州也應該在國會擁有跟大州一樣的席位。
後來有代表起來說:「我們過去經歷過的許多邪惡,都是由於民主過於泛濫;因為並非每個人民都具有高尚的品德,他們總是容易被偽裝成愛國者的人所矇騙、愚弄。」我牧養、帶領一個主的教會,很早期就從觀察與經驗得知,民主體制下可以讓一些人很獨裁行事,而獨裁體制下的人也可以做出很民主的事,關鍵在於領袖的品格與為人。
後來當選第二任總統的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則擔心,如果絕對地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很可能佔多數的平民,勢必立法剝奪富人的財富。有錢人一冒出來,就會被打壓,經濟發展會遲鈍。
摩西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預備要進應許美地時,被挑選進迦南地窺探虛實的幾位探子,回來報惡信,他們缺少信靠神的心;而十二位探子中的迦勒與約書亞獨排眾議,鼓勵百姓要信靠神時,大多數人卻站在那十位探子這邊,聖經記著:「但全會眾說:『拿石頭打死他們二人。』忽然耶和華的榮光,在會幕中向以色列眾人顯現。」(民數記14:10)
「民主」簡單來說,就是少數服從多數。那一次神並不站在多數人這邊,你也可以說神並不都以民主原則來行事。
【民主與共和】
約翰.亞當斯的擔心與看法,跟美國將保有自由經濟關係密切。像有些猶太拉比就主張:不要一味地否定大企業家,富人的存在是有必要的,他們創造工作機會;若交由窮人管理財富,可能沒有才幹而使大家變成「均貧」。不論您同意不同意這樣的觀點,至少這些都是值得用腦袋去思考的。
美國第三任總統傑佛遜說:「所有人都當記得這項神聖的法則,就是雖然多數意見常得勝,而說多數意見就是對的是相當合理的;但少數意見仍擁有他們同等的權利,應得著公平法律的保護,違反這個將帶來壓迫。」我帶領教會也注意這個。
在這些腦力激蕩的會議中(而不是一直吵吵鬧鬧地),逐漸達成共識:「民主只是基礎,共和才是目標。」最後他們兩方都作了讓步(被後世稱為「偉大的妥協」),國會實行兩院制。(簡言之,民主是少數服從多數,共和是選出代表來參政。)
眾議院的席次按各州人口的比例來決定,體現了民主的原則,也顧及大州的利益;參議院則每州都有兩個席位,體現了共和精神,顧及小州的平等權利。而任一法案,都必須參眾兩院都通過才能生效。(今天美國總統選舉的「選舉人制度」,就是在類似的考量底下制訂的。)
到了會議最後一天,1787年9月17日,這些參與憲法起草與制訂的人,都還不是意見完全一致,對有些細節還有許多不同看法,但大家都知道夠了,而且繼續討論也不會有更好的結果了;這時年已81歲,德高望重的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站起來,拿出一封信請人宣讀:
「對這部憲法中的一些條款,我並不完全贊同;但我不能肯定我會永遠不贊同,因為許多我過去認為對的觀點,後來都發現是錯的。」富蘭克林在那封信裡呼籲大家,即使有瑕疵,大家也必須妥協而簽署這部憲法。(後來還是有幾位拒絕簽署,他們可能沒想到,這部憲法將成為多少國家推崇的範本,而他們的名字並不在其上。)
如果台灣,或任何一個國家,立法者都能這樣用頭腦,在目標明確的原則下開會商議,來制定國家的法則(條文不一定會跟美國一樣),世界將變得多麼不一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