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序
受國家不法侵害狀態由中國大陸延續到臺灣的受害者們
曾建元
這一本小書──《老兵與轉型正義的距離》,由劉錫輝教授邀請我共同列名主編者,事實上是《ETtoday東森新聞雲》於民國108年年初的專題製作報導《1949漂泊到臺灣──大時代最後的生還者》,由記者柯沛辰、鄒鎮宇分工撰稿。這個專題的策劃,看來重點原不在轉型正義,而是藉著跟隨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遷移臺灣的七名外省籍國軍官兵個人的曲折遭遇,映照兩岸分裂與對抗70週年的歷史,以及兩岸人民各自的集體命運。
這是一個網路媒體的專題報導,在網頁版面的視覺設計上十分用心,影音與圖表、文字並重,現在還可以在網路上找到,當時即在文化圈子受到矚目而到處為人轉傳分享。該專題的籌備階段,我曾在107年8月到12月間短暫任職於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平復司法不法組擔任研究員,受到徵詢而向東森極力推薦報導劉錫輝的個案。
在促轉會成立之前,我因為岳父周雅川為胡璉第十二兵團軍事政治幹部學校流亡學生兵的因緣,而投入胡璉兵團與怒潮學校的研究寫作,在胡璉兵團保衛大臺灣的歷史圖像重建過程中,逼出了廣東省興寧縣水口鎮石塘村客家老兵劉錫輝,以耄耋之年,點亮殘燭,出而指控胡璉兵團抓丁拉伕充軍填缺的暗黑歷史。38年9月7日,他父親劉展文被來到劉家永祥第搜刮糧食的國軍高魁元第18軍李樹蘭第118師(洪都支隊)官兵槍殺,十天後的9月17日,羅錫疇第14師(武夷支隊)廖先鴻第41團再上門來,把劉錫輝和他四個堂叔強制帶走,押解進部隊充當軍奴,並在未有海上航行經驗和受軍事訓練的情況下,被丟進在大海中異常顛簸翻騰的運兵船艙,送上福建省金門島戰場,形同砲灰。胡璉兵團強迫人民行無義務之事,這明顯涉及強制罪,是國家不法,但問題是法律追訴權早已罹於時效,法律究責無從主張,而就只能依賴政治解決。
劉錫輝不是一般小兵。他在古寧頭戰役逃過一劫後,在軍中考取高雄縣鳳山鎮陸軍軍官學校第25期,以第一名畢業成為軍官,47年11月八二三炮戰期間在金門縣金湖鎮陣地遭到中國人民解放軍炮擊,差點送命。劉錫輝被選拔為作戰有功官兵代表送到臺灣接受表揚慰勞。他從戰場退下,考取國立成功大學機械工程學系,進而留系攻讀碩士,再考取公費留學美國聖母大學(University of Notre Dame)攻讀第二個碩士,回國後進入中山科學研究院服務,並在大學兼任教職至副教授,奉命研發天弓飛彈關鍵技術成功,獲得國家頒發莒光獎章和六等雲麾勳章。今天臺灣得以安居樂業,有全球最嚴密的飛彈防空系統,當中不乏劉錫輝以生命、青春傾盡忠誠與才華的貢獻。劉錫輝在馬英九總統任內首度向總統陳情,希望能以雲麾勳章換取國家對他家族受難的一聲道歉,並非非份之想。不過他的期待觸及到了臺灣處理轉型正義的一個重大難題,而讓政府當局深怕一旦正視,將出現難以收拾的局面。劉錫輝家族的悲劇發生地點在中國大陸,內戰期間,類似的個案在中國大陸各地罄竹難書,如果中華民國要對昔日在中國大陸的國家不法承擔責任,恐怕傾舉國之力也賠不完,而臺灣社會恐怕也會質疑,備受白色恐怖迫害的臺灣人民,為什麼要為中華民國這一流亡政權在中國大陸的惡行對十四億的中國人民承擔實質的賠償責任。這就是我所指出的問題癥結所在,國家主體實質不同,臺灣與大中國不成比例。
劉錫輝的陳情形同對臺灣的轉型正義政治工程提出了巨大的拷問,令人遺憾的是,他在馬英九和蔡英文總統任內各陳情了兩次,都被總統府轉送行政院再轉發國防部承辦處理,這等大事國家都由國防部的官僚出面敷衍,基本上都是輕描淡寫地以事實無從查證為由排除了對劉錫輝問題的實質討論,哪怕是劉錫輝提出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市水口鎮取得並獲得公證的證據文件。劉錫輝之所以向總統府陳情,就是知道法律上無法處理,所以希望總統個案或通案政治解決。蔡總統時代,我短暫應徵過促轉會研究員,我的研究建議就是總統通案與個案政治處理,我在被罷官的最後一個月完成了論文〈從兩岸政權競合論臺灣轉型正義應有之模式〉的修訂,該文後來出版於《臺灣東北亞研究季刊》2021年夏季號,我在其中完整論證我的見解,簡單地說,就是屬人主義原則,只要在中華民國撤出中國大陸前遭受國家不法侵害者遷移到臺灣並設立戶籍成為臺灣人,即成為臺灣生命共同體的成員,他受侵害的狀態既已延續到臺灣,從轉型正義的終極目標在追求社會和解、國家團結的價值精神而言,國家就應當對其這些受害者群體有所交代,而道歉,就是最廉價的做法,道歉就是政治解決,不需要有法律依據。至於未能來到臺灣而遺留在中國大陸的受害者,同樣從轉型正義的角度,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中華民國在中國大陸的部分國家繼承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可由其所沒收的中華民國國有財產代位賠償。因此,中華民國對遺留在中國大陸的受害者一樣可以道歉,但必須嚴格限制補償或賠償的條件。劉展文被殺,以及家族五人被抓兵來臺,就是屬於受害狀態由中國大陸延續到臺灣的類型,國家的道歉與臺灣社會的感謝,都是一念之間便可成就的好事。
賴清德總統就任後,因促轉業務由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接手,國家不法由法務部認定,劉錫輝乃改向法務部陳情,這次法務部的理由更瞎了,說縱使劉錫輝指控屬實,那是胡璉兵團官兵個人不法行為,並非國家不法,意指劉錫輝應當去找出加害者個人求償,而不是針對國家。蓋國家不法必定出於公務員自然人職權行為的不法,國防部的兵爺神邏輯是國家永遠不會為惡,為惡的都是違憲違法的不肖公務員個人行為,若是如此,基於國家代位不法公務員清償法理的整個國家賠償法制我看都要崩潰了。我不認為出身律師的國防部長顧立雄親自審批過有關劉錫輝陳情的覆文,應當是下級官員代為決行了,否則,豈不是嚴重自損法律人的令名了?
《老兵與轉型正義的距離》一書的出版,是劉錫輝屢敗屢戰的再一次努力。我知道很多人會認為承認國軍抓兵,就是自揭國軍瘡疤,自曝其短,護國大將軍胡璉三申五令部隊不得抓兵,怎麼會容許部屬如此作為,而且最後將兵奴納入編制、推上戰場?但我要說,只有接受真實的歷史,面對過錯,真誠反省與道歉,這才有機會翻轉歷史論述,彌補胡璉兵團、國軍和中華民國的遺憾,讓這個國家真正成為出中國而來到臺灣的所有軍民的應許之地和自由祖國。但我也想說,也許劉錫輝終身得不到國家的道歉,作為人子,他盡忠國家,顯揚父母,也讓我們後人認識到那風雨飄搖、山河變色的創世紀歷史,感恩惜福,臺灣社會對劉展文犧牲並奉送愛子劉錫輝的無上功德的感謝,那將會是超越政治與族群的心意,是劉展文在天之靈最大的安慰與榮耀。
民國113年7月2日晚9時
臺北晴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