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啟示錄》的意義
《啟示錄》或譯作默示錄,都是由希臘文的Apokalupsis譯出來的。Apo開,Kalupsis面帕,這兩字連結起來是揭開面帕的意思;就是開了掩面的帕子,得以顯露面相。英譯為Revelation即天啟或顯現之意,由希臘文轉變的英文Apocalypse與英希文同意。
本書開始就說:「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祂,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眾僕人,祂就差遣使者,曉諭祂的僕人約翰,約翰便將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一1-2)。
這經句是說明《啟示錄》的來源、目的,和顯示的方法,約翰只為記錄,而不是著者,明如觀掌了。故不可稱這書為約翰的《啟示錄》,應稱為耶穌基督的《啟示錄》,才算名符其實的。
舊約聖經隱藏著神的聖意,是將來美事的影兒,新約才是本物的真像;而新約最後的成就是這《啟示錄》。而且這書是耶穌基督差遣天使,直接顯示給約翰看的記錄,是新約中唯一的豫言書,在這末期是最重要的。
約翰記錄這書,是隨看隨記,不是看了以後才記起來的。因為顯示之時,有次序相繼而出,若延至日後記錄,恐順序錯記,本書的豫言,就不能照神所豫定的逐漸出現,豫言的進行和應驗,也就不能得到正確了。約翰說:「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聲音如吹號說: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啟一10-11);又說:「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啟一19)。這兩處經句均是神的命令,叫約翰把所看見的,都要記起來的證據,可知不是約翰自己構想著作的。故本書中顯示的異象,都有次序承上啟下,前後相接絲毫不亂。約翰又說:「七雷發聲之後,我要寫出來,就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七雷所說的你要封上,不可寫出來」(啟十4)。從這句看來,更可證明在看異象當時,是隨看隨寫的毫無疑義。而且對於約翰所記錄的,不許隨便增刪,如敢故意加減什麼,都有帶著災禍的咒詛(啟二二18-19),以昭示本書極其嚴厲。故約翰受命記錄這書,也必特別加以慎重,可想而知了。
二、《啟示錄》的目的
《啟示錄》首先就明示為耶穌基督的啟示,是神賜給祂,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眾僕人(啟一1)。這經句是本書的來源和目的,記得很清楚,無須再說明了。凡是神忠心的僕人,應當喜歡研究這書,力求明瞭神所指示的是什麼?倘不知神的旨意,怎能作祂的聖工呢?若以私意推測,或置之不讀,所作不合神旨,那就不能盡僕人之責了。
經上說:「時候將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後四3-4),這是保羅寫給提摩太的書信中的一段豫言,這些話現在已經應驗了。今在社會上,人都喜歡聽屬於人智所組織的各種神學,或世上的學問,都是人創作的學說,魔鬼喜歡利用這種學問,來混亂真理的。這是依靠人智所造成,不像聖經是由神而來的。經上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
因此,經上純正的真道,人尚且厭煩,何況這難懂的《啟示錄》,不消說普通的信徒不讀,而專心為傳道的,也是大多數附之馬耳東風,甚至有某教派,把這書由聖經中除外,不列在讀經之中,以此書為無益於信徒的。然而神早已豫知在這日期近了之時,人都不喜歡看這書,故特對於讀和聽而遵守的人,都有帶著祝福的話(啟一3)。因本書的目的,是日期臨近時,為要指示現在真教會的狀況,並將來必成的事,給神的眾僕人知道,不是指過去的歷史事件說的。本書末章記說「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豫言的有福了」(啟二二7)。可見最後是遵守本書的豫言,才是神的僕人(啟二二9)。只宣讀和聽而不遵守的人是不能得福的。
三、啟示的方法
本書啟示的方法,前已略述是由耶穌基督差遣祂的天使,以異象顯示祂的僕人約翰,約翰便將所見聞的記錄起來,證明這事是確實的。而後這書留存到末時,才可傳給神的眾僕人知道的。
官話和合本譯為「祂就差遣使者,曉諭祂的僕人約翰。」曉諭與指示同意,若是指示就更明瞭了。但這譯意和原文有些不同,參看呂振中譯文:「祂藉祂的一位天使傳送,用表號指示祂的僕人約翰。」是用表號指示,不是明白指示的。指示兩字在原文,是顯示,表意,顯露等意。指示的方法,是以含意的異象,顯露給約翰看,而異象所象徵的意義,只有少部分明示而已。這象徵的奧祕,大部分在時候未到以前是隱藏的,故不能以實在的事,去解釋象徵的異象。只有內中所記明白的教訓,得以提醒我們的警覺。
本書是約翰在靈界上見聞的記錄,故要明白這書,也應以靈眼才能看透其中的奧祕。這書的異象是很有次序的進行著,各種事件相繼出現,絲毫不亂。只在中間有插著重要的暗示,為喚起讀者的注意,作轉程或加以詳細的說明,使讀者更加明瞭。
因此,過去為研究這書的人們,只憑肉眼和世智,雖是費盡許多的心血,也是不能領會神靈所顯示的事,惟有屬靈的人,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就是以經解經,才能得到正解的(林前二13-15)。
這《啟示錄》是有一貫神的旨意,是有系統的進行著,前後相繼都為成全神的經綸,故不能以斷章取義去解釋的。
四、揭開的時期
《啟示錄》是在早雨聖靈降下,經數十年之後,就是使徒時代的末期,教會漸趨於俗化,信徒意見分歧,許多人的愛心和信心,在冷淡當中,神才將這《啟示錄》,顯示於約翰。在當時教會的情形,可從本書第二、三章達與七教會的書信中,得以看出其實情。神對於這七教會的指責、勸勉、警告的事很多,而受稱讚的卻寥寥無幾,這七教會為代表使徒末期所存一切教會的實況。
本來《啟示錄》是豫言書,為豫示末後必要快成的事,叫神的僕人們知道,不是教會歷史的記錄。然則為何將這使徒末期的七教會,提示於卷首,與末期快要成就的事,有什麼關係呢?這是研究《啟示錄》首先要認明的重要問題。這事應在討論七教會之時,詳細加以說明,因與揭開的時期有關係,故在此略提些,以明瞭達與七教會書信的重要性。
當使徒末期,同時並存的七教會,是可作晚雨聖靈降下之後,在末期的真教會,於主再臨前的狀況相似。故這七教會是為豫表末期現存一切有聖靈的真教會;換句話說,就是現在一切有聖靈同在的教會。世上雖然稱為基督教會的很多,若沒有基督的靈同在,那就不屬基督的教會了(羅八9)。
雖是有聖靈的真教會,在這末世社會事情頗見複雜守道日漸艱辛,難免受著各種的迷惑或牽累,以致信心冷淡,成為與使徒末期的狀況相似。這是更叫屬聖靈的教會,自己檢討其得失,是否在退步冷心之中要給我們預先審判的機會(彼前四17)。達與七教會的書信,就是要給我們的書信,是聖靈向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可知是聖靈向屬靈的眾教會說的,不是要給屬世的教會了。
本會乃使徒教會的復興,自出現以來都有聖靈同工,所到之處均看見許多神蹟奇事隨著;這是聖靈同工的明證,叫世人得以認識,無可掩蔽的事實,故在這末期也應與使徒末期相似才對的。這七教會的書信,記在卷首,是要先警戒現在屬聖靈的教會,正在冷心退步的情形之中,為促使我們悔改,作成得救的工夫,進到完全的地步。而這七教會的時期過了之後,才揭開將要快成的事,指示給我們知道,以備將要受的大患難,才能忍受得住。
於是《啟示錄》的揭開,也應在主再臨前,日期近了之時,才能逐漸指明出來的。凡豫言是在未發生以前就說出,到了時候才應驗。倘若時期未到,是不叫人知道的。如經上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將新事說明,這事未發以先,我就說給你們聽」(賽四二9)。
如但以理所看的異象,是關於末後許多日子,雖能看見卻不明白,神指示他這異象是封閉的(但八26);又說:「你要隱藏這話,封閉這書直到末時,必有許多人使自己潔淨,且被熬煉,一切惡人卻不明白,惟獨智慧人能明白」(但十二4、9-10)。過去許多聖經學者,因不明這時期,雖盡畢生的努力,為強求理解各樹異說,徒費心力曲解神意,反倒有礙於真理,直至今日將近二千年之久,對於本書也都不能得到正解的。
經上說:「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豫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豫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豫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豫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19-21)。
由此觀之,凡豫言書都是人感於聖靈,傳出神的旨意來;非由聖靈的指示,是不能以私意強解。況且《啟示錄》,是耶穌基督的啟示,顯示給在靈裡的約翰看的。雖是晚雨聖靈降下許久,因未到揭開的時期是無法知道的。故本書的揭開,應在日期近了之時,聖靈才能逐漸引導我們明白的。因本書是為末期神的眾僕人而寫的,現在雖未能全部明瞭,但相信主快要來之時,必叫我們全部都能明白的(啟一1、3,二二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