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爾為哲學解釋學奠定基礎,但他對解釋學的討論主要體現在從《存在論:實際性的解釋學》到《存在與時間》為代表的前期。待到首次公開談論哲學解釋學的《真理與方法》問世之際,已是1960年。從1927年到1960年這一時期,哲學解釋學主要圍繞布林特曼的“解神話化”發展。
布林特曼關於解釋學的重要著作都發表於這個時期,如《一個新約的神學解釋問題》(1925)、《新約中上帝之道的概念》( 1931)、《新約與神話學》(1941)、《解釋學問題》(1950)、《沒有前設的解經可能嗎?》(1957)等。本書著眼於哲學解釋學與神學解釋學的交互影響,闡發“解神話化”的核心思想,從發生、發展與效應三個階段,探討布林特曼與海德格爾、伽達默爾和利科的思想關聯,證明“解神話化”在哲學解釋學發展中的地位與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