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法利夫人》于1856—1857年間在《巴黎雜誌》上連載,轟動文壇,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司法當局對作者提起公訴,指控小說“傷風敗俗、褻瀆宗教”,並傳喚作者到庭受審,最終以“宣判無罪”收場,而隱居鄉野、籍籍無名的作者從此奠定了自己的文學聲譽和在文學史上的地位。
《包法利夫人》以細膩的筆觸,通過農家女孩愛瑪的經歷,再現了十九世紀中期法國的社會風貌。愛瑪在修道院受過貴族化的教育,讀過許多浪漫主義小說,夢想傳奇式的愛情。她嫁給鄉鎮醫生查理·包法利之後,生活沉悶,轉而用偷情填補心靈的空洞。兩次偷情並沒有給她帶來幸福,卻使她成為高利貸者盤剝的對象。最終她債積如山,無法償還,在走投無路中只得自殺。
著:福樓拜(1821—1880),法國小說家。畢生寫作,作品數量不多,包括未完成的長篇小說《布瓦爾和佩庫歇》在內,總共只有五部長篇和三部短篇。但這為數不多的作品足以使他超越同代作家步入大師之列。他對小說藝術的最大突破,是從作品中排除主觀抒情成分,創立所謂“純客觀”藝術。這種把作者和作品拉開一定距離的寫法,以其客觀冷靜的風格,深刻影響了後來的法國文學,因而福樓拜在二十世紀名聲大振,被奉為現代派藝術先驅。
譯:李健吾(1906—1982),1925年考入清華大學,先在中文系,後轉入西洋文學系。1931年赴法國留學,1933年回國。曾在暨南大學、北京大學、中國社科院工作。創作劇作近五十部,小說、評論集多部;著有《福樓拜評傳》《司湯達研究》《莫里哀的喜劇》等專著與專論;翻譯莫里哀、高爾基、契訶夫、托爾斯泰、屠格涅夫等人的戲劇多部,以及巴爾扎克、司湯達、繆塞等人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