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同一種事物或現象,我們可以作出不同的理解,得出不同的觀點,對於真理和觀念,也不是與生俱來的,有些觀念是一直呈現於理解中的;有些真理,是在人心把觀念組成命題以後立刻所得到的;還有些真理是借一串有秩序的觀念、適當的比較和精細的演繹,才能被人發現,被人同意的。而對這一切的理解卻是建立在對知識的確度、明證和范圍之上的。
《人類理解論》就是這樣一本探討人類知識的起源、確度和范圍的寫作,以及研究人類信仰的、意見的和同意的各種根據和程度。
人的理解可以說是心靈中最崇高的一種功能,因此,我們在運用它時,比在運用別的功能時,所得的快樂要較為大些,較為久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