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1934年自編《吳宓詩集》(后由上海中華書局於1935年5月出版),於卷末匯錄了許多他所撰關於討論詩的原理、藝術、內容及形式的文章。這些論究一切詩之通義原則的論文,大多選自他在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所主編的《學衡》雜志和天津《大公報·文學副刊》。他之所以作如此匯錄,是想以卷末所收諸文與他所作之詩互為表里。所以,在父親看來,《吳宓詩集》的卷末附錄為《詩集》的組成部分,是不可分割的。
這次重新整理出版《吳宓詩集》,由於新收入父親1934年以后所作詩及師友學生酬贈唱和之作很多,篇幅大大增加,不得不將父親原附於其《詩集》卷末論詩諸文刪去,另行編集成冊,作為《吳宓詩話》,與《吳宓詩集》同時出版。事非得已,尚祈讀者諒解。
《吳宓詩話》基本按照原《詩集》卷末附錄的內容順序編輯整理,此外增加了一些父親於1934年以后所作的讀詩筆記、授課講義等,全部錄自父親遺稿和日記。從中得以看出父親多年對詩的一些基本原理的觀點和主張,堅持一貫,始終未變。父親一生酷愛讀詩、作詩、研究詩,他所寫詩話當遠遠不止本集所收錄的這些。據父親留下的文字與某生所書借據,他在清華所授《中西詩之比較》課的全部講義,他為姑丈陳濤(伯瀾)箋注的《審安齋詩集》(四卷本),他詳為考證評注的近世名人詩選《采風錄》以及眾多師友的詩詞集刊,都於「文化大革命」中被西南師范學院中文系1965年畢業的一名學生(曾任成都十中教員,巴蜀書社編輯。)以借閱和代為保管的名義取走,至今不肯歸還;使他的心血和主張不得與世人見面,這是不能不使人感到遺憾和憤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