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科特·阿姆斯特朗耗時16年,得到80多人的協助,才寫成《廣告說服力》這部經典之作。《廣告說服力》總結了近3000項實證研究的結果和50本廣告類圖書的精華,在實證證據的基礎上提出195條廣告原理,條分縷析,事理結合,操作性強。
《廣告說服力》共分三大部分。導入部分介紹了廣告行業的現狀、基於證據的原理提出過程、證據類型的強弱排序、廣告原理的適用條件等內容。廣告原理部分為全書主干,分別從十個廣告本質問題入手:信息、影響、情感、單純曝光、抵制、接納、訊息、注意力、靜態媒介、動態媒介等,其下再分若干主題,全面而系統地論述了195條廣告原理,每條原理都進行了案例分析、限制了適用條件、檢查了效果證據,便於讀者理解與運用。總結部分探討了如何在運用廣告原理時發揮創造力,如何評估廣告並給出了簡短的結論。最后在9個附錄中分別就一些廣告熱點問題進行了有針對性的探討。
《廣告說服力》是每一位設計、投放、研究和評估廣告人士的指導用書,能幫助廣告主切實改善廣告效果,增強廣告說服力,提高廣告的購買轉化率。《廣告說服力》也適合廣告專業的師生和廣大普通讀者研讀,幫助他們深入理解廣告產生說服力的效果與規律,這些廣告說服原理同樣適用於我們廣泛的社會生活。
斯科特·阿姆斯特朗,1937年生,1968年獲麻省理工學院博士學位,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營銷學教授,自1968年起,近50年一直在沃頓商學院講授的廣告學。1989年阿姆斯特朗被評為美國最傑出的15位營銷學教授。2000年他獲得美國營銷學會傑出學者獎。2007年被評為美國「55位最熱門、最睿智、最健談的大學教授」,2010年當選為美國「25位教學名師」。
2016年6月阿姆斯特朗的谷歌學術引用次數超過25 000次,其中148篇論文引用次數達十次以上。2016年在香港召開的全球營銷大會(Global Marketing Conference)設立以「阿姆斯特朗」為名的營銷研究專項獎,他作為第 一人獲獎並致開幕詞。阿姆斯特朗教授的詳細簡歷可在網站jscottarmstrong.com上查閱。
吳國華,美國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廣告學博士,曾任職於全球五百強企業華能集團、美國五百強企業第 一數據公司,也曾執教於享有盛名的雪城大學紐豪斯公共傳播學院。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dvertising,Journal of Interactive Advertising和《新聞與傳播》等中英文學術期刊發表了20多篇學術論文,是美國《互動廣告》期刊的編委。吳國華現任美國加州州立大學富爾頓分校傳播系終身副教授,品牌價值傳播與研究中心主任。
林升棟,廈門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院長、廣告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廣告協會學術委員會常務委員,《現代廣告》執行主編。
康 瑾 中國傳媒大學廣告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曾就職於Asia Media網絡廣告公司、IMI市場研究機構、中加商學院,從事消費者研究、媒體研究等工作。
楊松,澳大利亞西澳大學市場營銷博士,現為澳大利亞南澳大學商學院Ehrenberg & Bass 營銷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市場營銷學院國際商務管理講師、博士生導師。南澳大學《中國商貿》MBA國際項目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