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書分為四部分。
第一部分《論人類》,開宗明義宣布了作者的徹底唯物主義自然觀和一般的哲學觀點,聲稱宇宙是由物質的微粒構成,物體是獨立的客觀存在,物質永恆存在,既非人所創造,也非人所能消滅,一切物質都於運動狀態中。
第二部分《論國家》,是全書的主體,主要描述自然狀態中人們在不幸的生活中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權利,又都有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的共同要求,於是出於人的理性,人們相互間同意訂立契約(信約),放棄各人的自然權利,把它托付給某一個人或一個由多人組成的集體(如議會),這個人或集體能把大家的意志化為一個意志,能把大家的人格統一為一個人格;大家則服從他的意志,服從他的判斷。
第三部分《論基督教體系的國家》,旨在否認自成一統的教會,抨擊教皇掌有超越世俗政權的大權。
第四部分《論黑暗的王國》,其主要矛頭是針對羅馬教會,大量揭發了羅馬教會的腐敗黑暗、剝削貪婪的種種丑行劣跡,從而神的聖潔尊崇,教會的威嚴神秘,已經在霍布斯的筆下黯然失色。
托馬斯•霍布斯(1588-1679),英國政治家、哲學家。生於英國威爾特省一牧師家庭。早年就學於牛津大學,后做過貴族家庭教師,游歷歐洲大陸。他創立了機械唯物主義的完整體系,指出宇宙是所有機械地運動着的廣延物體的總和。他提出「自然狀態」和國家起源說,指出國家是人們為了遵守「自然法」而訂立契約所形成的,是一部人造的機器人,反對君權神授,主張君主專制。他把羅馬教皇比作魔王,僧侶比作群鬼,但主張利用「國教」來管束人民,維護「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