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18世紀80年代三位美國政治家在制定美國憲法的過程中所寫的有關美國憲法和聯邦制度的評論文章的合集,其中心論點是闡明需要建立中央相對集權的強大的聯邦政府,以保證政治上的統一,實現國內安定,促進經濟繁榮,但也不過多地侵犯各州和個人的權利。這同當時邦聯政府的權力不能集中的軟弱情況相比,更能符合獲得獨立后的資產階級的政治願望。所以,本書對各州批准新憲法起了促進作用。一般認為,它是對一直沿用到今天的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聯邦政府所依據的原則的精闢說明。美國最高法院曾把它作為憲法的來源加以引證。在西方政治學史上,尤其在代議制政體的理論方面,本書都被認為是一部重要的政治學經典著作。本書作為研究美國憲法的最重要的歷史文獻之一,對後世不少資本主義國家憲法的制定,也產生了重大影響。
亞歷山大·漢密爾頓(1757-1804),曾任華盛頓的軍事秘書及革命軍團長,制憲會議成員,美國建國后首任財政部長。本書過半數的論文由他寫作,或是在他參與下寫作,時年31歲。
約翰·傑伊(1745-1826),美國建國后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後任紐約州州長。本書論文有5篇是他寫作,時年43歲。
詹姆斯·麥迪遜(1751-1836),美國獨立運動的主要人物之一,在制憲會議中作用卓著,被譽為美國“憲法之父”,美國建國後任眾議院議員,后又任國務卿和第四屆美國總統。本書約有20余篇論文由他寫作或參與寫作,時年3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