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帝國運用高度的理性批判魏瑪時代樹立的現代法治精神,無限放大民族共同體和政治國家的象徵性意義、壓縮公民個體的權利與私人空間,創製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在任何時代都只能被定性為“不法”的極權統治秩序。法律和法律人在這場由納粹發起的全面的社會改造的過程之中發揮了相當積極的作用(儘管常常強調其作為“受害者”的身份),並導致這一時期德國的法理學、法律史學、公法學、私法學、刑法學、勞動法與社會法學、司法組織與司法程序、法學教育與研究等領域由內而外地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直到納粹主義被徹底清算之後,這些領域才部分地按照魏瑪憲法的“應有之義”重加塑造。本書力圖呈現納粹德國利用法律和法律人改造社會的全景,引發人們對於現代法治自身脆弱性的深入思考:“法”與“不法”之間或許只有半步之遙。
高仰光,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史教研室副教授,瑞士蘇黎世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長期從事歐洲法律史的研究,具體包括古希臘法、羅馬法、西歐中世紀城市法與封建法、近代德國法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