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原名《五代史記》,是唐代設館修史以後唯一的私修正史。撰者歐陽修(公元1007—1072年),大約於景祐三年(公元1036年)至皇祐五年(公元1053年)的十八年間編成此書。
《新五代史》全書七十四卷,包括本紀十二卷、列傳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世家年譜十一卷、四夷附錄四卷。其中的列傳,最有特色。它採用類傳的形式,設立《家人傳》、《臣傳》、《死節傳》、《死事傳》、《一行傳》、《唐六臣傳》、《義兒傳》、《伶官傳》、《宦者傳》、《雜傳》等名目。每類傳目,內寓特定涵義,用以貫徹作者的“褒貶”義例。
作者簡介:
歐陽修,字永叔,號醉翁、六一居士,是北宋古文運動的領袖,唐宋八大家之一,也是著名的史學家,奉命和宋祁領銜編撰《新唐書》。崇儒復古是他的政治主張,也是他修史的指導思想。他意禀承孔子的《春秋》筆法、“褒貶”義例,對《舊五代史》改編重修。在編排體例上,推翻《舊五代史》一朝一史的基本格局,取法《南史》、《北史》,打破朝代界線,把五朝的人事綜合統編在一起,按時間順序排列。
目錄
卷一
梁本紀第一
太祖朱溫上
卷二
梁本紀第二
太祖下
卷三
梁本紀第三
末帝
卷四
唐本紀第四
莊宗上
卷五
唐本紀第五
莊宗下
卷六
唐本紀第六
明宗
卷七
唐本紀第七
愍帝
發帝
卷八
晉本紀第八
高 祖
卷九
晉本紀第九
出帝
卷十
漢本紀第十
高祖
隱帝
卷十一
周本紀第十一
太祖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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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梁本紀第一
太祖朱溫上
卷二
梁本紀第二
太祖下
卷三
梁本紀第三
末帝
卷四
唐本紀第四
莊宗上
卷五
唐本紀第五
莊宗下
卷六
唐本紀第六
明宗
卷七
唐本紀第七
愍帝
發帝
卷八
晉本紀第八
高 祖
卷九
晉本紀第九
出帝
卷十
漢本紀第十
高祖
隱帝
卷十一
周本紀第十一
太祖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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