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原名《五代史記》,是唐代設館修史以後唯一的私修正史。撰者歐陽修(公元1007-1072年),大約於景三年(公元1036年)至皇五年(公元1053年)的十八年間編成此書。
歐陽修,字永叔,號醉翁、六一居士,是北宋古文運動的領袖,唐宋八大家之一,也是著名的史學家,奉命和宋祁領餃編撰《新唐書》。崇儒復古是他的政治主張,也是他修史的指導思想。他意稟承孔子的《春秋》筆法、”褒貶”義例,對《舊五代史》改編重修。在編排體例上,推翻《舊五代史》一朝一史的基本格局,取法《南史》、《北史》,打破朝代界線,把五朝的人事綜合統編在一起,按時間順序排列。
《新五代史》全書七十四卷,包括本紀十二卷、列傳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世家年譜十一卷、四夷附錄四卷。其中的列傳,最有特色。它采用類傳的形式,設立《家人傳》、《臣傳》、《死節傳》、《死事傳》、《一行傳》、《唐六臣傳》、《義兒傳》、《伶官傳》、《宦者傳》、《雜傳》等名目。每類傳目,內寓特定涵義,用以貫徹作者的”褒貶”義例。臂如將相大臣,凡專事一朝的在《臣傳》,歷事幾朝的則列《雜傳》。又如根據死者忠的不同程度,分為兩等,頭等的進《死節傳》,次等的入《死事傳》。
一般史書的「志」,《新五代史》稱作「考」,僅有《司天考》、《職方考》,分別相當於《舊五代史》的《天文志》、《郡縣志》。作者認為五代是個名分綱常顛倒的亂世,其典章制度一無可取,所以將《舊五代史》的”志”刪除。這也是為了體現以”禮”修史的原則。
本書的世家及世家年譜,大致相當於《舊五代史》的《世襲列傳》和《僭偽列傳》,明確將中原以外的割據政權分為吳、南唐、前蜀、後蜀、南漢、楚、吳越、閩、南平、東漢等十國。各小國的划分編排,條理清晰,首尾完具,顯然勝於舊史。《四夷附錄》相當於舊史的《外國列傳》。
就整體而論,《新五代史》的史料價值比《舊五代史》要略遜一籌,這是歐陽修在刪繁就簡時,將不少具體資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於他對舊”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為訓。但《新五代史》後出,采用了實錄以外的筆記、小說等多種材料,在刪削的同時也新增了一些史料,尤其對十國部分的補充。由於《舊五代史》已非原帙,殘缺不全,《新五代史》特有的價值就更不應低估。再從其它角度來著眼,歐陽修撰史,渾然一體,結構嚴謹,選材講究,文字凝煉;思想上不像舊史那樣大肆渲染”天命”而注重人事;創《職方考》,獨樹一幟,提綱挈領,眉清目秀,頗受稱道,都是它的長處。平心而論,兩部《五代史》各有短長,可以互為補充,不應偏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