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六朝雜傳,即漢魏六朝時期正史以外、與列傳相類之傳人篇什。因《隋書·經籍志》著錄,且稱之為“雜傳”,故本敘錄亦沿襲《隋書·經籍志》“雜傳”之稱,以雜傳名之。
據此定義,本《敘錄》所敘錄之雜傳,則又非全據《隋書·經籍志》史部之雜傳類及《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等史志書目所定義之雜傳(或稱雜傳記、傳記),如史志書目雜傳類所包括之“志怪”、“科錄”、“名號”、“譜系”等類,則不在其中。本敘錄既錄其本來之傳名、作者、篇目、卷數與傳主簡歷,亦敘其歷代之著錄、刊刻、版本、流傳與遞變,又考辨其撰述手法、藝術特徵、影響及歷代相關之評價。重在鈎稽資料,條理源流,辨證真偽,厘定正訛,發明得失。排比先賢高議,陳列時賢新論,亦間加闡析,略陳己見,以論定其歷史地位,非徒事羅列材料而已。
本敘錄之時間斷限,起西漢之始(公元前二〇六年),訖隋亡(公元六一八年)。略依時代先後,析為四編;另列第五編,敘錄今僅存其名而其文散亡不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