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蘭陵長公主在婚姻中遭遇丈夫不忠和家庭暴力,流產致死。圍繞這起“毆主傷胎案”,代表皇室旨意的門下省官員和以尚書三公郎中為代表的漢化官僚集團針鋒相對,就如何處置駙馬和與此案相關的四個平民展開激烈鬥爭。從他們的共識和歧異之處,可以一窺中國法律的“儒家化”進程,以及漢唐期間女性法律地位狀況。
作者簡介:
李貞德,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歷史學博士,現任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台灣大學、台灣精華大學歷史研究所兼任教授,主要研究漢唐之間婦女生活以及與相關的法制史和醫療史問題。
章節試閱
插圖:悲劇發生了公元六世紀的歷史學家魏收,在他所撰寫的《魏書》中,記錄了一件刑案。這個案子牽涉到北魏蘭陵長公主和她的駙馬劉輝。
北魏是游牧民族鮮卑人拓跋氏所建立的王朝,從公元四世紀在北方發跡,東征西討,削弱或消滅了其他游牧民族的力量。之後,又經過五世紀時孝文帝的漢化政策,遷都洛陽,到此時已經在中原統治數十年了。蘭陵長公主是孝文帝的女兒、宣武帝的姊妹,也就是宣武帝的繼任者孝明帝的姑姑(參左頁表:“北魏皇帝世系”)。古代宮廷的規矩,稱皇帝的女兒為公主,稱皇帝的姊妹為長公主。蘭陵的故事發生時,已經是宣武帝和孝明帝相繼即位的時代,因此《魏書》稱她為長公主。而劉輝則是從南方叛逃而來的將軍劉昶的孫子。劉昶原來是南朝統治者劉宋皇室的成員,因 為宮廷內 鬥遭到牽連,只好北奔。他率領隨從軍隊投靠北魏,帶來了人力物力,於是受到北魏朝廷的封爵,維持著貴族的身份,世子劉輝乃得以婚娶公主。不幸的是,這卻是一樁以暴力和死亡收場的婚姻。
駙馬通姦,公主流產
蘭陵長公主和劉輝大約是在公元五百年左右,宣武帝即位初期成婚的。據說公主非常好妒,無法忍受劉輝有其他女人。按照魏收的說法,她曾經處死一名與劉輝親熱而懷孕的婢女。由於妒忿難消,甚至將婢女開膛剖肚,取出胎兒,塞入草料,再送回給劉輝。劉輝震驚之餘,決定再也不理公主。兩人之間冷戰熱吵,情況惡劣,終於鬧到攝政的靈太后之處。靈太后本姓胡,原本是宣武帝的妃子,因為生育太子(就是後來的孝明帝)而平步青雲。當太子以六歲之齡即位,靈太后便以攝政名義臨朝稱制,成為實際上的統治者。靈太后派人調查自己小姑和姑丈的相處情形,得知兩人水火不容,於是決定削除劉輝的爵位,下令離婚,原因是:兩人已經沒有理由再做夫妻。這時距離他們新婚大約已有十年之久了。然而,一年之後,可能是出於公主的請託,一個掌權的宦官和一位當年主持調查的皇族大臣共同向靈太后提出建議,讓公主與劉輝複合。靈太后原先擔心公主本性難移,兩人婚姻無法改善,因此不表同意。然而,禁不起宦官和大臣再三請求,太后終於首肯,並且親自護送公主出宮,提醒她日後千萬要小心行事。大約在公元五一九年前後,公主懷孕了。以當時北方貴族女性平均十七歲結婚算起來,三十出頭的公主也算是高齡孕婦了。然而,劉輝卻在此時與平民張智壽的妹妹張容妃以及陳慶和的妹妹陳慧猛有染。……
插圖:悲劇發生了公元六世紀的歷史學家魏收,在他所撰寫的《魏書》中,記錄了一件刑案。這個案子牽涉到北魏蘭陵長公主和她的駙馬劉輝。
北魏是游牧民族鮮卑人拓跋氏所建立的王朝,從公元四世紀在北方發跡,東征西討,削弱或消滅了其他游牧民族的力量。之後,又經過五世紀時孝文帝的漢化政策,遷都洛陽,到此時已經在中原統治數十年了。蘭陵長公主是孝文帝的女兒、宣武帝的姊妹,也就是宣武帝的繼任者孝明帝的姑姑(參左頁表:“北魏皇帝世系”)。古代宮廷的規矩,稱皇帝的女兒為公主,稱皇帝的姊妹為長公主。蘭陵的故事發生時,已經是...
目錄
三聯版序
自序
楔子
古今異同
修正“民法”親屬編
專制皇朝與父系倫理法制化
悲劇發生了
駙馬通姦,公主流產
父系家族倫理
為罪人辯護
抗議駁回
悲劇的啟發
不倫之戀——通奸的罪與罰
姦夫之刑
以妒防奸,另類婦德
淫婦之罪
家醜不外揚——婚姻暴力與婦女地位
以《鬥律》處罰暴力
男性暴力
法律程序:驗傷、保辜與“非公室告”
女性暴力
南北有異
誰是我的母親
男女有別
生為夫家人,死為夫家鬼——法律中女性的夫家認同
容隱
族刑與連坐
離婚避禍
出嫁從夫
同情女弱
牝雞司晨?女人當家!
皇權與司法
從內朝到外朝
法律世家
鮮卑女性
女主政治
靈太后的崛起與作為
武則天的改革
餘論
觀察歷史
聯想現代
參考書目
圖片出處
三聯版序
自序
楔子
古今異同
修正“民法”親屬編
專制皇朝與父系倫理法制化
悲劇發生了
駙馬通姦,公主流產
父系家族倫理
為罪人辯護
抗議駁回
悲劇的啟發
不倫之戀——通奸的罪與罰
姦夫之刑
以妒防奸,另類婦德
淫婦之罪
家醜不外揚——婚姻暴力與婦女地位
以《鬥律》處罰暴力
男性暴力
法律程序:驗傷、保辜與“非公室告”
女性暴力
南北有異
誰是我的母親
男女有別
生為夫家人,死為夫家鬼——法律中女性的夫家認同
容隱
族刑與連坐
離婚避禍
出嫁從夫
同情女弱
牝雞司晨?女人當家!
皇權與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