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的人本來就不如太平時代的狗,我不過是生錯了時代,並沒有走錯了路。
地獄般的刑求后,我體悟的是,只要精神不崩潰,肉體上的痛苦是可以忍受的。我想起張伯哲面對死亡時的從容,想起他所說的:「朝聞道夕死可矣。」
我們為兩個女兒取名「志民」「志平」——志在為人民、志在為民主;志在為和平、志在為平等。這是我們夫妻的共同理想。
參加「二二八」事件抗爭,是我自己選擇拿槍。七十年代台灣民主運動剛萌芽,我雖然知道坐過牢的人參加這類活動相當危險,但我認為應當為台灣的民主盡力;同時也不願意台灣繼續作美國的附庸,希望中國統一,希望中國富強,希望中國人擁有自尊,不再被人歧視;並且希望在這基礎上實現人人平等的社會主義,永遠不要再出現人欺負人、人歧視人的不正常現象。
這都是我自己選擇的路,這條路就是要提着腦袋走的,坐牢和犧牲都不能埋怨。
假如人生再來一次,我還是會選擇同樣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