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哲學概論》全書分為兩部分,前半部分,作者比較和批評了德國近代兩位法學家——柯勒和施塔姆勒的學說,後半部分闡述了自己的法律哲學。霍金並非法學家,在本書中,他以哲學家的思維探討了非法學者所不敢嘗試的法學問題。本書不僅能使不學習法學的人知道怎樣去思考法學問題;也能鼓勵學習法學的人充分運用自己的思維。
威廉·歐內斯特·霍金,唯心主義哲學家,其思想受到康德、黑格爾影響,並繼承老師魯一士的工作,將唯心主義與經驗主義、自然主義和實用主義融為一體。著有《人性及其重塑》《人與國家》《哲學的類型》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