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藝術歷史悠久且門類眾多,但如此豐厚的傳統以往並未獲得西方學者足夠的理解,比如他們多聚焦于歐洲文化所看重的繪畫和雕塑,而忽視了像書法這類非常重要的藝術形式。這一情形近來才有所改觀,柯律格的《牛津藝術史:中國藝術》正是該領域突破性的成果。
作者指出,任何關于“中國藝術”的定義都存在諸多的異常現象和內在矛盾。因此,他反對從既定的概念出發,他要追問的是︰古代中國的“藝術”究為何物?它們是在何時,又是怎樣成為“藝術”的?《牛津藝術史:中國藝術》關注的作品有的在創作的當時就已被視為藝術品,而另一些作品的藝術身份則是後來的時代所強加的。有別于一般藝術通史以時間為序的寫法,柯律格將中國藝術放在更為寬廣的歷史文化背景中,劃分為陵墓藝術、宮廷藝術、寺觀藝術、精英分子的藝術,以及在市場中買賣的藝術等不同形式,加以多種語境的考察。這部講述從新石器時代到20世紀70年代中國藝術的著作,從獨特的視角,重新盤整了中國藝術史的脈絡,並生發出諸多新的學術課題。
柯律格(Craig Clunas),英國牛津大學藝術史系講座教授,中國美術史及物質文明史重要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