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為法國著名思想家福柯在法蘭西學院演講系列之一,授課時間為1972-1973年。授課中,福柯提到自從監獄被發明以來,刑事問題被看做是唯一的對犯罪行徑的解決方式。福柯在本課程中,首次著手研究監獄形式的司法和社會特徵,從長期以來不作為刑罰而是作為懲罰的監禁如何在社會中迅速轉為刑罰這一問題開始深入,指出在過去監獄並沒有被包含在刑法理論中,它在別處產生,為了其他的原因而形成,在某種意義上,對監獄的接受過程是從外部過渡到刑法理論的,而事後刑法理論有責任使監獄成為正當合法的。
本課程與三個方面相悖——霍布斯/阿爾都塞,克勞塞維茨/戈夫曼,馬克思/湯普森——其全部論據是圍繞著五個基本的主題展開的:一是從鎮壓向生產方面的轉折;二是政治經濟學和非法活動理論的發展;三是馬克思主義和意識形態分析的區別;四是道德譜系學;五是與之相伴的「規訓—懲罰」。
米歇爾·福柯,1926年10月15日-1984年6月25日,法國哲學家和歷史學家。他對文學評論及其理論、哲學、批評理論、歷史學、科學史(尤其醫學史)、批評教育學和知識社會學有很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