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為實踐的文化》中,鮑曼嘗試對文化的意義進行分類。他區分了作為概念的文化、作為結構的文化和作為實踐的文化,並分析了“文化”這一概念在各類情境下的不同用法。對於鮑曼來說,文化是人類互動中一個不斷變化的方面,它必須作為人類生活整體中的一個部分來被理解與研究。鮑曼認為,文化是內在矛盾的。
因此,文化既是導致失序的能動者,也是維持秩序的工具;既會陳舊過時,也會永垂不朽。文化的運轉並不在於保存自身,而在於確保進一步實驗和變革的條件。本書是文化研究和社會理論領域的經典之作,也展示了社會學大師鮑曼思想發展的關鍵環節。鮑曼自己認為,在他的著作中,這是第一部探索一種新的社會理論而非謬誤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