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這個研究報告當做一種手冊,詳盡敘述一種社會學觀點。社會生活,特別是在建築物或房舍的有形界限內有組織的社會生活,可以根據這種社會學觀點來研究。我將描述一組特征,它們共同構成一種框架,這一框架能運用于任何具體的社會設施,無論是家庭設施、工業設施還是商業設施。
本報告所使用的觀點是戲劇表演的觀點,其原理從舞台演出藝術原理引申而來。我將討論個體在普通工作情境中向他人呈現他自己和他的活動的方式,他引導和控制他人對他形成的印象的方式,以及他在他人面前維持表演時可能會做或不會做的各種事情。使用這種模式,並不想把它的明顯不足視為無關緊要。舞台呈現虛假的事情,生活卻可能呈現真實的和有時是排練不充分的事情。也許更重要的是,在舞台上,一個演員在一種角色的庇護下,向其他演員所表演的角色呈現自己;觀眾構成了互動的第三方——這是必不可少的一方,然而,如果舞台表演是現實的話,它就不會出現在那里。在現實生活中,三方並為兩方;一個個體扮演的角色迎合其他在場人扮演的角色,然而這些他人同時構成了觀眾。這個模式還有另外一些不適當之處,我們將在後面討論。
這個研究所使用的例證材料是混合型的;有些取自優秀的研究,這些研究對確實顯示規律性的現象做出了合理的概括;有些取自富有特色的人們所寫的非正式的回憶錄;更多的是處于二者之間。此外,還經常利用我自己對設得蘭群島一個佃農經濟(很少有剩余的農場經營)社區所做的研究。這種做法的理由(我認為也是齊美爾的理由)是,這些例證很適合于前後一致的框架,這一框架把讀者已經具有的零散經驗聯結在一起,並在對組織化的社會生活的個案研究方面,為研究者提供了一種值得檢驗的指導。
框架按邏輯展開,引言部分必然是抽象的,也可能是一掠而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