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移植中的法律制度
第一章合適成年人參與製度之域外視角
第一節肯費特案與合適成年人參與製度的起源
一、肯費特案的基本情況
二、肯費特案的影響
第二節英國合適成年人參與製度的基本內容
一、合適成年人的資質與作用
二、合適成年人的參與程序
三、合適成年人參與製度的發展與完善
第三節其他國家的合適成年人參與製度
一、英美法系國家
二、大陸法系國家
第四節合適成年人參與製度的比較
一、少年司法的基本模式
二、合適成年人參與製度的比較
第二章合適成年人在場權的提出
第一節合適成年人在場權的界定
一、合適成年人在場權的定義
二、合適成年人在場權的基本特徵
第二節兒童本位視角下合適成年人在場的功能
一、撫慰
二、溝通
三、監督
四、見證
五、教育
第三節合適成年人在場權的理論依據
一、兒童最大利益原則
二、國家親權理論
第四節合適成年人在場權與相關概念
一、與監護人在場權的聯繫和區別
二、與律師在場權的聯繫和區別
第三章引人合適成年人參與製度之論證
第一節我國通知成年人到場法律規定的不足
一、類似規定之演變
二、中英之間的比較
三、我國類似規定的缺漏
第二節引入合適成年人參與製度的現實意義
一、法律規定的虛置與救濟
二、巢湖冤案引發的思考
三、訊問時律師到場製度缺位的彌補
四、實現對特殊未成年人的平等保護
五、口供中心主義訴訟模式下的特殊意義
六、司法民主與合適成年人參與
第三節合適成年人參與製度功能之實證分析
一、司法傷害與合適成年人之撫慰功能
二、溝通障礙與合適成年人之溝通功能
三、違法、不當訊問與合適成年人之監督功能
四、口供與合適成年人之見證功能
……
第四章合適成年人參與製度的地方試驗
第五章合適成年人參與製度的基本立場與趨勢
第六章基本結論與建議
附錄一調查問卷
附錄二代表性試點地域規範性文件
附錄三課題負責人有關合適成年人參與製度的主要學術活動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