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的人工智能時代,無處不在的算法和蓬勃湧現的新技術不僅是法律規制的對象,也被用作規制工具治理和塑造着人類自身。本書通過將技術問題擺在法律思考的突出位置,提出了“法律3.0”的概念——利用技術方案而不是法律規則來實現規制目標。與秉持融貫主義思路的法律1.0和秉持規制工具主義思路的法律2.0相比,採取技術主義思路的法律3.0通過對產品、流程、空間乃至人的設計而完美預防了問題的出現。這在極大提高了監管效率和實效的同時,也對傳統法律規則和法律推理方式提出挑戰,引發人們對倫理和法治的關切。
本書認為,我們已經進入規則、規制和技術三種思維與對話並存的法律3.0時代,需要重新構想和塑造法律,通過把技術工具納入法律所在的規制環境以拓寬法律研究的領域,並將技術治理置於法治約束之下,從而維護自由、自主和能動性等人類社會性存在的基本條件。
【英】羅傑·布朗斯沃德(Roger Brownsword),現為英國倫敦國王學院和伯恩茅斯大學法學教授、謝菲爾德大學榮譽教授、香港城市大學訪問教授。布朗斯沃德畢業於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從事法學學術研究逾50載,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律、規制和技術、法學理論、合同法、法律與生命倫理。近著包括《反思法律、規制和技術》《法律、技術與社會:重新構想規制環境》《牛津法律、規制和技術手冊》等。
毛海棟,現為廈門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法與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律師。著有《股權眾籌規制問題研究》,譯有《市場治理術:政府如何讓市場運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