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集中回答了什麼是社科法學,展示了在過去20年的時間裡,作者對社科法學從追隨到反思再到自覺的過程,由此形成了對社科法學的系統性思考。本書著力對法律的社會科學、法律中的社會科學、法學的知識社會學三種知識類型進行研究,採取總分模式,共分為四編。第一編“法社會科學的格局流變”是總論,其他三編是分論,構成了本書的核心。
其中,第二編“法社會科學的研究範式”和第三編“法律中的社會科學運用”分別關注法律研究與運用的社會科學討論,第四編“法學的社會科學反思”則聚焦法學知識的社會科學討論。 本書力求將法社會學反覆運算到法社會科學,構建法社會科學的知識體系。對法社科的發展而言,本書最為重要的貢獻,是對體系化的追求及其提出的具體框架。這凸顯了作者試圖將法社科研究從“無形學院”提升到“有形學科”的雄心壯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