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力圖從人類自我理解的角度來整合德國哲學家哈貝馬斯的理論體系。本書以“一個完整人格的實現如何得以可能”這一問題來“框定”哈貝馬斯的學術工作。在這一視野下,哈貝馬斯的全部理論著述被理解為追求他在60年代業已確立的、關於人類理解的基本理念的系統性工作。相應的,20世紀60年代的認知人類學思想、80年代的交往行為理論則分別被視為哈貝馬斯在人類學領域的不同理論構造;而70年代的社會批判理論及普遍語用學,則被視為從“解放”主體向交往主體轉換的過渡環節,前承“解放”方案的“先驗對象之可能”,后啟“普遍交往之可能”而確保理論理性的連續性。
黃河(1972—),哲學博士,生於荊楚,學于巴蜀,現居錢塘,任教於浙江理工大學。致力於德國古典哲學與當代西方哲學思潮研究,學術方向涵蓋馬克思主義哲學、文化哲學等領域,發表《論世界的顯現及其澄明過程——析芬克〈精神現象學〉闡釋中的“世界”問題》等多篇論文。目前專註于德國觀念論與馬克思主義哲學對話、現代性批判等跨學科課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