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自東漢(西元25~220年)傳人中國,曆近兩千年,在中國創造出了不可勝數的藝術作品。在兩千年的佛教藝術史上,南北朝(420~589年)與唐代(618~907年)分別是奠基期與高峰期,即在南北朝時期形成中國特色的佛教藝術,到唐代迎來了佛教藝術發展的最高峰,並對10世紀以後的佛教藝術產生深遠的影響。
唐代佛教藝術的形成離不開對南北朝傳統的繼承。換句話說,5~9世紀為10世紀以後的佛教藝術在中國的繼續發展奠定了基礎。現存5~9世紀的佛教藝術主要集中在北方,在那五百年間,長安與洛陽在中國的政治、文化、宗教領域裡都擁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並且在長時間內居於大一統的帝國或地方性的王國首都的地位。因此,以長安與洛陽地區為代表的佛教藝術,在那五百年間的中國佛教藝術界扮演著具有指導意義的重要角色,那裡的藝術家們一方面在印度與中亞的影響下創造著新型內容,一方面去影響其他地區佛教藝術的製作。
本書中的26篇文章旨在理清長安與洛陽佛教藝術內容及其在5~9世紀中國佛教藝術史上的重要地位。這26篇文章分屬於五個部分與附錄之中,以討論長安與洛陽兩京地區5~9世紀的佛教藝術樣式、題材、風格及其相關問題,以及與其他地區佛教藝術之間的影響與被影響關係。前言是對本書內容的總體介紹,兼論與佛教藝術“模式”相關的問題,重點探討長安與洛陽在哪些時期的佛教藝術內容才具有“模式”的功能,才會對其他地區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