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探險者案是美國法理學家富勒於1949年發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險者受困洞穴,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籤選中的是最初提出該建議、卻在實施前反悔的威特莫爾。最終獲救的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並被初審法庭判處絞刑。——他們是否犯有謀殺罪?富勒虛構了上訴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見,將當時各個法哲學流派的觀點納入其中。
1998年,薩伯續寫了有關此案的九個新觀點,又將20世紀法哲學的新發展引入討論。富勒的案例設計精巧,為論證的多向發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為各種觀點交戰的場地。案例本身,連同虛構的法官陳詞由此成為法學初學者探討重要法律原則的必讀文本,本書同時也作為激發思辨的優秀通識教育讀本而備受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