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之儀典,主要沿循前朝舊制,同時融入了統治特有的祭禮,主體仍概括為五禮,稍作損益。所增益者,即滿族特有的堂子祭天、坤甯宮祀神。所減損者,康熙朝始禁宮中祭祀昊天上帝、大享殿(乾隆朝更名為祈年殿)合祀天地日月及群神、太廟階下合祭五祀(門、戶、井、灶、中溜),廢除太廟的禘祭,而在歲末專行祫祭祭祖。
乾隆朝增常雩之祀,廢八蠟之祭。有清一代,五禮之中,有吉禮129種,主要為祭天地祖宗等禮;嘉禮74種,主要為登極、大婚等禮;軍禮18種,主要為閱軍、秋獮等禮;賓禮20種,主要是待使節、賓客等禮;凶禮15種,即喪禮。
在中國古代家國一體的觀念下,很多國禮即是皇家之禮,但也並非完全相等,而是皇家之禮少於國禮。《清宮圖典·禮儀卷》定位在皇家之禮,故著眼於直接行禮者為皇帝皇后,或在皇家空間內行禮的典禮。皇家之禮,因作為國禮,其司禮者統籌於禮部,太常、光祿、鴻臚三寺與鑾儀衛協同禮部會辦。如若是坤甯宮與堂子祭祀、後妃典禮等則由內務府掌儀司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