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體育活動源遠流長,歷史悠久。早在夏代,就已經出現了成規模的體育運動。《山海經·海外西經》載:“大樂之野,夏後啟於此舞九代。”此時的“舞”,已是一種有意為之的大規模的演練。
商代的甲骨卜辭中有許多關於田獵活動的記載。甲骨文和金文中出現了“射”“禦”兩字。“射”是射箭,“禦”是駕車,它們既是一種軍事技術,又是一種體能訓練,帶有明顯體育運動的技巧特徵。
到了西周,射、禦已成為周代學校必學的“六藝”(禮、樂、射、禦、書、數)中的兩種。帶有體育活動性質的各種“舞”,也是周代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漢代以後,民間健身活動日益增多,並在某些節日或紀念日舉行特定的體育活動。如:正月初七“人日”,郊外踏青;正月十五元宵節,觀燈舞龍;三月初一寒食節,蹴鞠;五月初五端陽節,龍舟競渡;九月初九重陽節,登高等,成為一直延續至清朝的民俗節令體育活動。
到了宋代,蹴鞠愛好者成立了“齊雲社”(又名“圓社”)這樣的體育運動組織,網羅蹴鞠愛好者,組織比賽,制定社規。
清代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距離現在最近,留下了豐富的歷史資料和大量的實物,更由於清代統治者是來自東北地區的滿族同胞,他們組織的體育活動更多是充滿競技性、實戰性的體育項目,不僅包含各種體育技能的訓練,還具有揚威懾遠的目的。其中一些體育競技項目更影響至今,如中國式摔跤就來源於清代善撲營的跤法。我國東北的滿族同胞精于騎射、勇猛果敢。清代統治者入關之後,他們清醒地認識到,只有保持本英勇善戰的精神風貌,才能長治久安地統治這個面積廣闊的帝國。由此,紫禁城內設立箭亭,乾隆時還在箭亭以及的紫光閣設立“訓守冠服騎射碑”,又稱“下馬必亡碑”,告誡八旗子孫“時時練習騎射”,敦崇淳樸,摒去浮華。在“安不忘危”的思想指導下,皇家組織開展了一系列體育活動。
清代宮中組織的體育活動名目繁多,主要有以下幾種:射箭、狩獵、馬術、摔跤、冰嬉等。參與體育活動的成員有皇室貴胄、八旗官兵,甚至包括一些舞文弄墨的文臣,場面宏大,規模壯觀。這些體育活動構成了豐富多彩的清代體育盛事,幫助滿蒙漢八旗官兵成為身體強健、能征善戰的軍事全能型人才。
今天,中國已躋身成為世界的體育強國。回顧清代的體育活動史,能促進我們繼續保持積極向上、勇往直前的精神,把中華自強不息、勇於拼搏的體育文化發揚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