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通常對個別罪犯判處嚴厲的刑罰,但對公司適用的司法標準卻大不相同。本書將讀者帶入一個複雜而妥協的後台交易世界,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審視了針對美國一家大公司提起刑事訴訟時會發生什麼。
本書從廣角鏡頭切換至近景特寫,聚焦檢察官辦理企業犯罪案件這一微觀視角,揭秘企業訴訟罪與罰之具象。誠如本書作者所言,企業訴訟茲事體大,攸關民生福祉,不容輕視輕率。尤其巨型企業訴訟牽一髮而動全身,波及範圍之廣、後果影響之深,往往為司法之不能負荷。大企業刑事訴訟案件往往沸騰輿論場中,面臨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考驗,檢察辦案細枝末節在放大鏡下纖毫畢現,辦案成色一覽無餘。保護與懲罰,孰輕孰重?寬嚴之拿捏,何去何從?涉企刑事訴訟每一個微觀層面的問題都是難題,需要研究作答。
與自然人犯罪相比,“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樸素刑罰觀在缺乏“肉身”的企業面前宣告失靈,對企業的刑罰指向不再是直觀物理意義上的牢獄、徒刑,換之以經濟的懲罰與規則的制約。企業訴訟更依賴司法經驗與理論建構,有自身規律邏輯。域外一些國家的訴訟制度中,檢察官主導刑事訴訟,享有自由裁量權,在自然人犯罪刑事訴訟案件中作用巨大,素有“站着的法官”之稱。而在涉企刑事案件中,檢察官收斂鋒芒,審慎博弈權衡取捨,定罪量刑不再是對稱式懲罰,而是大量以不起訴、暫緩起訴協議替代公訴,廣泛適用罰金刑,引入刑事合規計劃,督促企業洗心革面、脫胎換骨。檢察辦案成為撬動企業從不規範到規範變革的強力杠桿。檢察官借由辦案發揮深度參與促進作用,倒逼企業重塑文化,使辦案後續效應能走進企業會議室,引導企業重新編織運營軌道。
涉企檢察司法實踐賦予檢察官這一全新角色,不僅要開展與違法犯罪的實力較量,也要考驗檢察參與企業後續治理的能力。從執法過嚴的安達信案到催促新生的西門子案,美國涉企刑事訴訟經歷成敗得失,檢察政策數度修正,僱員刑訴、公司量刑等方面司法政策與司法實踐同步演進。在涉企訴訟案件辦理中,檢察官在追訴大企業戰役中既扮演打擊巨人的勇士,又扮演企業輔導員,給予其接受改造獲得重生的機會。當然,這種辦案方式,使更多的大企業不會受到刑事處罰,讓檢察官背負了巨大質疑,個中得失利弊亦值得考量細究。